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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现代物权分置的路径与适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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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纪田
刘卫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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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娄底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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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20年第4期21-36,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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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发展不充分的压力迫使物权制度变革:现行物权向现代物权提升。分享经济的实质是分享权利,排他性物权却拒绝权利开放。依物权"状态二元结构"模型,将总体物权按归属物权与利用物权进行"二元分置",排他性静态归属物权与开放性动态利用物权分别独立。以不完全契约的物权意思表示,从现行物权中分离动态利用物权并保障其独立运行;明确动态利用物权的独立地位并将其置于社会公众领域,让权利便于辨识、分享并能形成竞争性利用格局。多功能属性的利用物权表现为系列物权行为、物权变动意思,权利行为的相互性与社会化需要物权立法安排运行轨道。分置并认可利用物权的独立与开放等特性,可让农地"三权分置"问题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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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权二元分置
归属物权
利用物权
农地三权分置
分享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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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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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采矿权制度的法理反思及其产权重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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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纪田
刘卫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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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娄底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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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146-168,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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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权利配置研究”(15ZDB17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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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行采矿权制度成为固守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保垒,需要全面反思与产权重构。系列矿业制度规定的采矿权是一个多面体,以行政许可方式将矿产的归属权与矿产的利用权予以"连体"。以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出让"连体"性采矿权,在市场外以公权力许可方式确认出让效力。形影不离的公权力,导致受让人既缺乏稳定的财产性预期又不能将产权拎到市场上转让。公权力游离于矿产的拥有与开采之间,导致公权力管制的错位与越位。学术界在肯定现有制度框架下,思考如何坚持与完善公权力许可矿产物权的出让与转让,却很少质疑现行采矿权制度的冲突与滞后。创建物权状态"二元结构"理论模型,依此将现行采矿权分解为:关于矿产的静态归属物权与矿产的动态利用物权;矿产权与开采权分别独立,让行政许可与矿产权绝缘但又要严格管制开采权。产权"二元结构"的分置,可区分产权所有者权利与管理者权力;产权"二元结构"的整合,就是重构的现代矿业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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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然资源产权
矿产资源
矿业权
采矿权
物权分置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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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operty right of natural resources
mineral resources
mining rights
mining-industry rights
separ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administrative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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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2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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