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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及物权意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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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超 《资源信息与工程》 2017年第6期121-122,共2页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自我国农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建立后,农村宅基地不具备完全的商品属性,也不具有完全财产权利的资本属性。通过地籍调查工作,实施确权登记发证,将证书发放到农民手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自我国农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建立后,农村宅基地不具备完全的商品属性,也不具有完全财产权利的资本属性。通过地籍调查工作,实施确权登记发证,将证书发放到农民手中,从而在机制上将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而且实现宅基地由资源属性向财产属性转变,它将对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产生深远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 登记发证 物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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