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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物权行为抽象原则与交易的安全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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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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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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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岳论丛》
2004年第1期183-18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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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物权行为抽象原则的主要贡献在于其所保护的是连环交易中的交易安全。无论是从实际效果考察,还是从理论圆满性上分析,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和善意取得制度在对交易安全的保护上,都不如抽象原则更具优势。抽象原则的适用多数情况下不会给出卖人造成不利益,即使某些情况下给出卖人造成了不利益,也并不必定意味着不公正。整体而言,抽象原则的适用基本无违交易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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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权行为抽象原则
交易安全
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
善意取得
交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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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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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物权行为与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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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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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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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审判》
2003年第1期60-6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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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交往的扩大和频繁,如何较好地保护交易的安全和便捷,是我国制定《民法典》所面临的一项非常重要且必须解决的课题。物权行为理论特别是抽象原则和善意取得制度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被认为具有显著的功能。物权行为抽象原则认为,在基于债权行为的物权变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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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善意取得制度
物权行为理论
物权行为独立性
交易安全
不动产物权变动
债权行为
受让人
所有权
善意第三人
物权行为抽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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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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