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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物的瑕疵与退货的定性及出路——基于与合同法相衔接的视角 被引量:3
1
作者 武腾 《财经法学》 2017年第3期38-54,共17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8条第3款将瑕疵界定为与缺陷相对立的概念,不仅不必要,而且带来体系不协调与法律漏洞,应被删除。我国现行法上的瑕疵大多从客观标准出发界定,法律效果是瑕疵告知义务。从主观主义出发界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8条第3款将瑕疵界定为与缺陷相对立的概念,不仅不必要,而且带来体系不协调与法律漏洞,应被删除。我国现行法上的瑕疵大多从客观标准出发界定,法律效果是瑕疵告知义务。从主观主义出发界定的瑕疵实际由物的不适约来代替,属于不完全履行的一种类型。在民法典合同编中,物的瑕疵与物的不适约的概念分立有助于识别先合同义务与合同义务。退货定性的分歧,源于该制度构造重实用性、轻逻辑性。在解释论上,退货通常应解释为合同解除权与价款返还请求权的一并行使。在民法典中,退货制度应被完善的合同解除及合同清算制度吸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 物的不适约 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民法典合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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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定位研究——兼从解释论与立法论视角 被引量:1
2
作者 王夙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76-181,共6页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之特别制度,作为一条由罗马法走出来的道路,对后世继受者影响极大。在大陆法系各国立法循此前行的进程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引发了是否有必要坚持下去的思考。本文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和理论论争,从解释论角度出发,坚...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之特别制度,作为一条由罗马法走出来的道路,对后世继受者影响极大。在大陆法系各国立法循此前行的进程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引发了是否有必要坚持下去的思考。本文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和理论论争,从解释论角度出发,坚持我国《合同法》上存在一种构成要件、救济方式和理念都特殊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它相对独立于违约责任;从立法论角度出发,本文认为鉴于传统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特殊性,也理应在立法上规定相对独立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违约责任 构成要件 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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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合同法》中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 被引量:2
3
作者 沈宁 《理论观察》 2010年第1期80-81,共2页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旨在平衡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违约责任则是对于合同中守约方履行利益的补偿。自罗马法以来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就独立于违约责任。明确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与违约责任的关系,理论上加深了两种制度的认识,对于未...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旨在平衡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违约责任则是对于合同中守约方履行利益的补偿。自罗马法以来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就独立于违约责任。明确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与违约责任的关系,理论上加深了两种制度的认识,对于未来民法典体系之构建提供一些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违约责任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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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国法改革看我国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定位 被引量:2
4
作者 沈宁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23-25,32,共4页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旨在平衡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利益,自罗马法以来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就独立于债不履行责任。近年来,以德国为代表的债法改革改变了此责任的定位。明确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的地位,通过我国合同法与域...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旨在平衡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利益,自罗马法以来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就独立于债不履行责任。近年来,以德国为代表的债法改革改变了此责任的定位。明确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的地位,通过我国合同法与域外国家或地区相关制度的比较,理论上加深对此制度的认识,对于未来民法典体系之构建提供一些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债不履行责任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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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买卖合同中的重大误解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被引量:2
5
作者 粱程 丁晓婷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第6期63-65,共3页
于日常交易中,同一买卖合同可能同时涉及“重大误解”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根据我国“重大误解”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特点,有必要对两者之关系以及因两者而产生的法律适用问题予以厘清,并对买卖合同中的重大误解制度与物的... 于日常交易中,同一买卖合同可能同时涉及“重大误解”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根据我国“重大误解”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特点,有必要对两者之关系以及因两者而产生的法律适用问题予以厘清,并对买卖合同中的重大误解制度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加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卖合同 重大误解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撤销权 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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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独立性研究——兼评“独立说”与“统合说” 被引量:1
6
作者 胡亚青 陈倩倩 《天中学刊》 2016年第6期36-40,共5页
关于物的瑕疵担保,主要是指出卖人应担保给付的标的物在价值、有用性等方面都没有瑕疵。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从产生之日起就充满争议,直到今日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争议的问题有瑕疵的概念、瑕疵担保责任的性质、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 关于物的瑕疵担保,主要是指出卖人应担保给付的标的物在价值、有用性等方面都没有瑕疵。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从产生之日起就充满争议,直到今日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争议的问题有瑕疵的概念、瑕疵担保责任的性质、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关系等,甚至在我国,学者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应否存在都存有争议。因此,相关问题有待学界深入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统合说” “独立说”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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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买卖合同纠纷之物的瑕疵救济路径分析 被引量:1
7
作者 杨慧 吴增明 《行政与法》 2017年第11期89-97,共9页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房地产交易中各种问题日渐凸显,尤其是近几年来,"凶宅"纠纷数量激增,已成为困扰购房者的一大难题。(1)"凶宅"一词在我国尚属民间称谓,现行法并未明确其定义,也无有关"凶宅"买...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房地产交易中各种问题日渐凸显,尤其是近几年来,"凶宅"纠纷数量激增,已成为困扰购房者的一大难题。(1)"凶宅"一词在我国尚属民间称谓,现行法并未明确其定义,也无有关"凶宅"买卖合同效力的特别规定;学术界对"凶宅"的认定与保护亦有分歧。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凶宅"的认定和理解各异,对于"凶宅"买卖合同效力的判断标准也各有见地。因此,本文力图在统一界定"凶宅"概念的基础上探讨现有司法实践中可撤销路径下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适用物的瑕疵救济理论来弥补意思表示瑕疵路径保护之不足的思路,以期通过重新界定"瑕疵"之内涵而将"凶宅"纳入物的瑕疵之范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正常死亡 欺诈可撤销 物的瑕疵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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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独立价值
8
作者 黄华 《科技信息》 2006年第10S期201-201,共1页
对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与违约责任制度的关系,我国学者们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统一说,二是差别说。关于两种制度之间的关系,本人认为差别说更加有说服力。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我国的合同法中仍然是一个独立的责任制度。... 对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与违约责任制度的关系,我国学者们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统一说,二是差别说。关于两种制度之间的关系,本人认为差别说更加有说服力。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我国的合同法中仍然是一个独立的责任制度。就其原因,不单单是差别说了所列举的制度构成上的原因,还应当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本身的角度加以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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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造船合同项下物的瑕疵损害赔偿——兼评NEWBUILDCON35(b)条款
9
作者 梁赟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6期62-67,共6页
辨析造船合同的性质,从德、日民法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承揽瑕疵担保责任入手,探讨大陆法系中物的承揽瑕疵担保责任之定位,指出造船合同项下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构成要件一般有建造之船舶必须存在瑕疵、瑕疵在风险转移给买方时已经存... 辨析造船合同的性质,从德、日民法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承揽瑕疵担保责任入手,探讨大陆法系中物的承揽瑕疵担保责任之定位,指出造船合同项下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构成要件一般有建造之船舶必须存在瑕疵、瑕疵在风险转移给买方时已经存在、买方是善意的且无重大过失以及买方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等。比较不同法系下物的瑕疵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大陆法系下物的瑕疵损害赔偿范围和普通法下损害赔偿的方法和范围,并对NEWBUILDCON35(b)条款展开评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造船合同 物的瑕疵担保 瑕疵损害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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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定位问题分析
10
作者 王英州 《绥化学院学报》 2017年第8期32-35,共4页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性质存在债务不履行说和法定责任说的争议,引发相对独立说和统合说的定位争议。罗马法的双重救济模式、《德国民法典》定位转变、国际公约的规定均无法为统合说提供充分依据。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具有合同义务和救济方式...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性质存在债务不履行说和法定责任说的争议,引发相对独立说和统合说的定位争议。罗马法的双重救济模式、《德国民法典》定位转变、国际公约的规定均无法为统合说提供充分依据。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具有合同义务和救济方式的双重性质,并独立于违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法定责任说 相对独立说 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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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瑕疵担保责任的嬗变——从“买方自慎”到“卖方尽责”
11
作者 金荣婧 《法治研究》 CSSCI 2023年第2期148-160,共13页
买卖标的物之瑕疵担保责任随着社会发展而演变。早期交易主要规则是买方自行承担标的物存在瑕疵的风险。商品生产复杂化后,物的瑕疵判定难度加大。故在法律行为基础理论之上,各国重新构造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逐渐确立了卖方对物的瑕疵... 买卖标的物之瑕疵担保责任随着社会发展而演变。早期交易主要规则是买方自行承担标的物存在瑕疵的风险。商品生产复杂化后,物的瑕疵判定难度加大。故在法律行为基础理论之上,各国重新构造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逐渐确立了卖方对物的瑕疵担保规则。对此,大陆法系采取在违反合同义务之外,设立物之瑕疵担保,但发展中存在颇多掣肘。故以德国债法现代化改革为典型,采取统合方式来解决诸种问题。而英美法系一贯采用统一的违约模式进行规制。在我国,学理和实务中仍存在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关系的若干争议,了解两大法系制度的演进,把握物之瑕疵担保责任变革轨迹就具有必要性。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施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已被统合到违约责任体系,但其仍有不同于一般违约责任的特点及价值。通过考究历史,厘清争议焦点,形成共识,仍是法教义学上的重要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方自慎 物的瑕疵担保 违约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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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定性与定位 被引量:88
12
作者 崔建远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32-43,共12页
在我国合同法上,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一般意义的违约责任之间存在着若干实质差别,并未被统合入违约责任制度之中,仍然相对独立。解释法律不宜拘泥于文字,应当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及其精神,联系我国的实际,不宜盲从境外的立法例及其学说。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违约责任 统合 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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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我国合同法 被引量:88
13
作者 韩世远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70-190,共21页
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我国合同法上已经被统合进了违约责任,我国法奉行的是违约责任“单轨制”,而不是违约责任与瑕疵担保责任并存的“双轨制”。我国法上的违约责任是一个统一的概念,应当作统一的解释,不宜人为地制造分裂。解释... 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我国合同法上已经被统合进了违约责任,我国法奉行的是违约责任“单轨制”,而不是违约责任与瑕疵担保责任并存的“双轨制”。我国法上的违约责任是一个统一的概念,应当作统一的解释,不宜人为地制造分裂。解释论上主张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相对独立存在,是在变相地肯定“双轨制”,本身是一种叠床架屋的构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市政官救济 违约责任 统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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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被引量:17
14
作者 周友军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07-113,共7页
就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我国法律虽然采整合模式,但相对于一般意义的违约责任,其仍然保持相对独立。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标的物在交付时存在物的瑕疵、买受人在异议期间内尽到了检验和通知义务、买受人在缔约... 就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我国法律虽然采整合模式,但相对于一般意义的违约责任,其仍然保持相对独立。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标的物在交付时存在物的瑕疵、买受人在异议期间内尽到了检验和通知义务、买受人在缔约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标的物存在瑕疵、当事人没有通过约定减轻或免除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所享有的瑕疵担保请求权包括:请求修理、请求再交付、请求减价、主张解除合同以及主张违约的损害赔偿。另外,瑕疵担保请求权应当可以与买受人基于其他法律规定享有的一些权利并存,包括基于欺诈和重大误解而享有的合同撤销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瑕疵担保请求权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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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定物买卖瑕疵履行时的交付替代物 被引量:3
15
作者 郝丽燕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86-97,共12页
买卖标的物是特定物,当出现物的瑕疵时,如果存在同等价值以及相同种类的替代物,交付替代物是恰当的再履行方式。买受人在"绝对成比例"和"相对成比例"的界限内,可以选择让出卖人交付替代物。在首次给付出现瑕疵时,... 买卖标的物是特定物,当出现物的瑕疵时,如果存在同等价值以及相同种类的替代物,交付替代物是恰当的再履行方式。买受人在"绝对成比例"和"相对成比例"的界限内,可以选择让出卖人交付替代物。在首次给付出现瑕疵时,买受人第一性的救济权利是要求出卖人排除瑕疵(修理)或者交付替代物,不是直接解除合同或者减少价款。买受人作出交付替代物的选择后,不得将交付替代物任意变更为消除瑕疵。我国《合同法》没有区别种类物和特定物交易,其第111条对违约责任方式进行了一体规定,这种规定为理论和实践中进一步承认特定物买卖出现瑕疵履行时可以适用交付替代物提供了可能的空间。然而,我国《合同法》的不足之处是没有直接规定或者通过其他间接条款确定"再履行"(消除瑕疵或者交付替代物)的优先地位,这是我国《合同法》修订过程中应当予以考虑的,以保障合同法中"契约严守"原则和"继续履行"原则的贯彻。另外,对特定物的瑕疵履行适用交付替代物受到比例原则的限制,鉴于比例原则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不可能在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中逐一规定,可以通过指导性案例确定不同情况时"合比例"的阈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定买卖 物的瑕疵 再履行 交付替代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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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错误交付与物的瑕疵之同等化规制 被引量:2
16
作者 卢谌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83-88,共6页
在买卖法领域,传统的法学理论和立法一直将其区分为特定买卖与种类买卖两大范畴,但当代深具现代性的法律制度,包括联合国买卖法等重大的统一法制度,已经彻底抛弃特定买卖与种类买卖范畴之划分。这既是简化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规定的需要... 在买卖法领域,传统的法学理论和立法一直将其区分为特定买卖与种类买卖两大范畴,但当代深具现代性的法律制度,包括联合国买卖法等重大的统一法制度,已经彻底抛弃特定买卖与种类买卖范畴之划分。这既是简化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规定的需要,也是简化法律适用的需要,同时更是加强法律安定性的要求。对错误交付与物的瑕疵进行同等化规制的具体做法就是在遇到特定买卖的情形时,承认买受人享有再履行的请求权,并以“可取代性”为适用界限,同时要求对买卖法的学理进行现代反思与重构,以适应法的发现和法的发展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定买卖 种类买卖 错误交付 物的瑕疵 同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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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交易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兼论权利买卖中也可存在物的瑕疵 被引量:1
17
作者 纪海龙 《北大法律评论》 CSSCI 2015年第2期59-80,共22页
对于企业并购中的合同责任,《合同法》买卖合同一章的规定应参照适用。无论是资产并购还是股权并购,只有作为企业的整体存在瑕疵时,才构成企业并购标的的瑕疵。在股权并购场合,应抛弃德国司法实践和学界通说的做法,不必探求转股比例为... 对于企业并购中的合同责任,《合同法》买卖合同一章的规定应参照适用。无论是资产并购还是股权并购,只有作为企业的整体存在瑕疵时,才构成企业并购标的的瑕疵。在股权并购场合,应抛弃德国司法实践和学界通说的做法,不必探求转股比例为多少时股权转让才构成企业买卖,而是应承认权利(包括股权)买卖时也可能存在物的瑕疵。因而对于企业并购交易中标的瑕疵的认定,关键是根据《合同法》第61条及第62条第1项的合同解释规则探求买卖标的的应然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并购 股权转让 权利瑕疵 物的瑕疵 合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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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适用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被引量:1
18
作者 曲亚男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09年第1期126-137,共12页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是大陆法系民法买卖合同中的一项特有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历经两千多年而不衰,并被大陆法系国家所继承和发展。2002年德国债法改革将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推上了变革的浪头。在我国,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立法上不...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是大陆法系民法买卖合同中的一项特有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历经两千多年而不衰,并被大陆法系国家所继承和发展。2002年德国债法改革将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推上了变革的浪头。在我国,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立法上不明确、不全面、不成体系,在理论上争议不断,直接导致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地位尴尬,因此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本文将在系统阐述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一般理论和中国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司法适用中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等进行相对系统和深入的探讨,并对其与产品责任、加害给付、附随义务之违反等法律制度进行辨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 瑕疵 加害瑕疵给付 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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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及其检验研究——兼评《民法典》第622—624条
19
作者 杨玉婷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2期44-51,共8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瑕疵及检验问题规定在《民法典》第622—624条,该条文在瑕疵概念的确认和瑕疵检验的问题上相比《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有了很大的改进。首先,瑕疵包含质量、数量和包装瑕疵,还可以分为外观瑕疵和隐蔽瑕疵,且瑕疵与缺陷...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瑕疵及检验问题规定在《民法典》第622—624条,该条文在瑕疵概念的确认和瑕疵检验的问题上相比《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有了很大的改进。首先,瑕疵包含质量、数量和包装瑕疵,还可以分为外观瑕疵和隐蔽瑕疵,且瑕疵与缺陷二者并不等同,是交叉竞合的关系。其次,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及时对标的物进行检验,但是当约定检验期间过短时,买受人只需对外观瑕疵进行检验并提出异议;而若当事人对检验期间未做约定时,推定买受人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最后,在标的物的检验标准上,《民法典》确立了先依照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标准(即主观标准)来判断,再依照通常的标准(即客观标准)来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买卖合同 物的瑕疵 物的缺陷 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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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司法拍卖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
20
作者 王赫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3年第1期18-35,共18页
司法拍卖中的不动产往往存在质量、面积、房屋朝向等方面的物的瑕疵和用益物权、租赁权等方面的权利瑕疵,如何确定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瑕疵担保责任成为不动产变价的重要问题。关于不动产司法拍卖瑕疵担保责任免除与否,实践认识并不统一... 司法拍卖中的不动产往往存在质量、面积、房屋朝向等方面的物的瑕疵和用益物权、租赁权等方面的权利瑕疵,如何确定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瑕疵担保责任成为不动产变价的重要问题。关于不动产司法拍卖瑕疵担保责任免除与否,实践认识并不统一,简单以免责声明将瑕疵承担风险转嫁于买受人的方案颇有市场。不动产司法拍卖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不仅要契合实体法上的免责条款、格式条款效力规则,更要在执行法院、被执行人、买受人的瑕疵信息提供和注意义务间寻求合理平衡,以确保发现不动产瑕疵的社会成本最小化。对于不动产司法拍卖瑕疵担保责任免除不能下的具体责任承担,仍应区分权利瑕疵与物的瑕疵,并从执行程序内与执行程序外合理界定拍定人瑕疵担保请求权的行使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拍卖 瑕疵担保责任 权利瑕疵 物的瑕疵 瑕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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