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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特定物债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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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瑞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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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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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1年第4期25-3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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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关于特定物债权人得否于债务人尚未陷于无资力时,行使撤销权,学说判例存在不同见解,有肯定说和限制肯定说。这两种学说均有走向极端的嫌疑,肯定说承认特定物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有欠妥当;限制肯定说否认其享有撤销权,也存在理论上的矛盾,有时甚至导致不公。正确的做法是寻求折中的方案,即原则上仅允许不可替代特定物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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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特定物债权
二重买卖
撤销权
不可替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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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editor's right on specific object
dual trading
right of cancellation
specific object irreplace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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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2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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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中国《民法典》上的债权人代位权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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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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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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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92-10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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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包括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及其从权利、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两个要件。此处所谓债权,包括债权本体及其变形和权能。对所谓从权利也宜从宽解释。所谓"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相较"对债权造成损害"在表达上更准确,兼顾了多项规则或措施。应当采取"无资力说""特定物债权说"并行而立且各自适用的模式来认定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受到影响。应当以债务人现实可控的财产为限判断其是否陷入无资力状态,而非以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额与负债总额的差距作为判断依据。中国《民法典》原则上坚持代位权人的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效力,但受到一定的限制,此仍有待完善。有必要通过解释论予以适当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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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债权人代位权
无资力说
特定物债权说
入库规则
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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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Creditor’s Right of Subrogation
The Theory of Insolvency
The Theory of Specific Property Claims
The Principle of Warehousing
Priority of Compen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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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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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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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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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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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57-6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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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合同法》设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已近二十年,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代位权制度是否还能在债的保全功能上紧跟社会的发展值得正视与反思。加之近几年民间借贷频繁,"三角债"现象大量存在,对于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存在诸多争议。重构一个适应我国社会现状的代位权制度,应扩充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和客体范围,并修正代位权行使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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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代位权
三角债
特定物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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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ubrogation
triangle debts
specific property cla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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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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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合同保全制度三论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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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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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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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110-11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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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文章对我国《合同法》第 73、74条规定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等两项合同保全制度的适用范围 ,从民法解释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论述 ,特别就对特定物债权如何适用合同保全制度的问题提出 ,对特定物债权适用债权人代位权时 ,应以债务人的行为是否会导致特定物债权不能按约定内容实现为标准 ;适用债权人撤销权时 ,不能以债权人自己的债权能否实现为标准 ,而应以全体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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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保全
债权人
代位权
撤销权
特定物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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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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