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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马克思正义价值观及其当代意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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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进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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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西北政法大学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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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
2016年第3期37-45,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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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现代性的批判者,马克思批判和超越了启蒙主义正义观,创造性地提出了从市民社会"特殊的权利"的正义到人类社会"人的权利"的正义,从法权的道德的正义到客观的历史的正义的新思想,并在个人自主活动基础上把主客观正义辩证地历史地统一起来。马克思客观的历史的正义观主张,同生产力或个人自主活动相适应的交往形式具有正义性,因而现代权利性正义相对于封建主义交往形式具有进步性,相对于后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则是过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总体上处于人类历史第二大阶段,因而应吸纳权利性正义,以其为建构性原理,并以"人的权利"正义为范导性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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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马克思
正义
特殊的权利
人的权利
个人自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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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arx
justice
special rights
human rights
personal autonomous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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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A81
[哲学宗教—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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