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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的尊严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法益吗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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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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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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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2年第3期4-17,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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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的尊严是宪法上的最高价值,它不是一项宪法基本权利。人的尊严是法益的基础,它不是具体犯罪保护的客体。人的尊严是指社会成员基于相互承认和彼此尊重,对其之间形成的平等地位及主体资格免遭否定和促进实现的价值实践。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侵犯了彰显妇女尊严价值的人身自由权利。法益概念只具有一定的立法批判机能和解释指导机能,所以,对本罪的犯罪化合理性及其刑罚化均衡性研究,还需从刑法体系外寻找刑事政策学、犯罪学上的根据。详言之,本罪采取了分立式立法技术,与拐卖妇女罪构成非对称型对向犯,且近年来对妇女尊严价值的侵害程度日益提升。然而,即使对本罪的法益侵害性、非难可能性的评价趋于严厉,也不一定要提高法定刑,严格刑罚裁量和强化行政执法都是可以考虑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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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尊严
法益
犯罪化的合理性
刑罚化的均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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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crime of buying abducted and trafficked women
human dignity
legal interest
rationality of criminalization
balance of pen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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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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