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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害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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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登平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49-59,共11页
关于犯罪的本质,义务违反说违反近代以来各国宪法所坚持的人民主权和保障基本人权的要求,是一种以维护专制统治为目的的国家主义或者权威主义刑法理论;文化规范违反说无法说明行政犯的违法实质,导致犯罪的成立范围过于狭窄;伦理规范违... 关于犯罪的本质,义务违反说违反近代以来各国宪法所坚持的人民主权和保障基本人权的要求,是一种以维护专制统治为目的的国家主义或者权威主义刑法理论;文化规范违反说无法说明行政犯的违法实质,导致犯罪的成立范围过于狭窄;伦理规范违反说违背行为刑法的基本原理,以刑法手段强制人们实施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过分限制个人自由,使刑法陷入思想刑法或者心情刑法;法规范违反说在判断是否违法时考察行为人的心情,混淆违法判断与责任判断;导致对立法的盲目服从,难以起到法益侵害说所具有的批判作用。应当认为,刑法的目的与任务是保护法益,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或者威胁法益,而不是义务违反或者规范违反。法益概念的抽象化、精神化与法益保护的早期化,不能改变法益侵害的犯罪本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的本质 法益侵害 义务违反 规范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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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犯罪的本质——兼驳方孔先生动物性的本质
2
作者 孙娇 《商情》 2012年第14期223-223,共1页
犯罪的本质是犯罪论的核心,一直是刑法学上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分析犯罪的本质是对法益的侵害观点对方孔先生的动物性本质进行反驳,并对犯罪本质的基本理论做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 犯罪的本质 法益侵害说 动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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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
3
作者 刘环宇 《知识经济》 2013年第5期30-31,共2页
共同犯罪是刑法学的重要课题,必须厘清共同犯罪的概念、本质、认定及有关特殊问题。有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正确定罪量刑,体现司法的公正性。
关键词 共同犯罪的本质 片面共犯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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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应增设交通肇事逃逸罪 被引量:5
4
作者 黄春燕 《政法论丛》 2007年第4期54-57,共4页
当下,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逸现场的现象有增无减,这给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德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刑法典对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进行独立的刑法评价,成立驾驶交通工具肇事逃逸罪。我国刑法典将逃逸行为依附于交通肇事罪,... 当下,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逸现场的现象有增无减,这给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德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刑法典对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进行独立的刑法评价,成立驾驶交通工具肇事逃逸罪。我国刑法典将逃逸行为依附于交通肇事罪,然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自己独立的罪质,理应对其独立犯罪化。我国刑法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使逃逸行为脱离交通肇事罪,增设交通肇事逃逸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逃逸 犯罪 犯罪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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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实行犯之证成
5
作者 利子平 丁安然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8-16,共9页
关于片面实行犯是否成立的问题,中外刑法理论观点不一。绝大多数学者对其予以否定,但也有少数学者持肯定的态度。理论上,片面实行犯既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也不违背共同犯罪的本质,理应归属于共同犯罪。实践中,片面实行犯作为一种客... 关于片面实行犯是否成立的问题,中外刑法理论观点不一。绝大多数学者对其予以否定,但也有少数学者持肯定的态度。理论上,片面实行犯既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也不违背共同犯罪的本质,理应归属于共同犯罪。实践中,片面实行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主要表现为单一行为型和复合行为型两种犯罪类型。因此,对片面实行犯的研究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只有承认片面实行犯,将其作共同犯罪处理,才能实现理论上的统一和司法中的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片面实行犯 主客观相统一 共同犯罪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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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着手时期的认定
6
作者 喻珺 《商情》 2012年第35期182-182,184,共2页
目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关于着手的认定标准方面都存在着很多种不同的标准,但是抽象的文字说明不足以使我们具体、明确的理解着手判断的时间点及其合理性,所以本文欲以入室盗窃为例说明着手的具体时间点。究竟认定着手时期的标准... 目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关于着手的认定标准方面都存在着很多种不同的标准,但是抽象的文字说明不足以使我们具体、明确的理解着手判断的时间点及其合理性,所以本文欲以入室盗窃为例说明着手的具体时间点。究竟认定着手时期的标准是什么呢?我国刑法总则规定预备犯比未遂犯的处刑原则上较重,同时通说认为二者的判断要件的唯一差别在于是否行为人是否构成着手认定.所以导致刑罚轻重原因就是着手认定的抽象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着手 入室盗窃 预备犯 未遂犯 犯罪的本质 刑罚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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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刑法学中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地位及面临的挑战
7
作者 吴康 《青年与社会(下)》 2013年第7期71-72,共2页
在我国传统的刑法学理论中,犯罪概念由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刑罚惩罚性三者构成,而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准确的把握犯罪的概念,社会危害性则是一个最基本的范畴.毫不夸张的说,社会危... 在我国传统的刑法学理论中,犯罪概念由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刑罚惩罚性三者构成,而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准确的把握犯罪的概念,社会危害性则是一个最基本的范畴.毫不夸张的说,社会危害性理论构成了我国刑法学犯罪论体系的基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视为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也被作为认定是否犯罪的标准.然而随着大陆法系刑法学新思潮的涌入,我国的刑法学家逐渐以国际化的视野重新审视我国现行刑法学中的各种理论问题,社会危害性理论这一根基性的理论受到了一些刑法学者的质凝.社会危害性理论在我国刑法学的地位如何?如何认识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宝主义之间的矛盾?社会危害性本身是什么?在现代法治背景下,社会危害性能否为违法与犯罪的划分提供明确的标准?文章就这些问题进行简单的探究,供大家参与与指批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的本质 社会危害性理论 犯罪 罪刑法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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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含义辨析
8
作者 胡安乐 《商情》 2013年第34期189-190,共2页
就犯罪的本质而言,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的“信用卡”的范围来不仅包括有效的信用卡,还包括无效的信用卡,其“使用”的含义也不应仅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到特约商户处消费或者到金融机构网点提现的行为,此外,对于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 就犯罪的本质而言,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的“信用卡”的范围来不仅包括有效的信用卡,还包括无效的信用卡,其“使用”的含义也不应仅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到特约商户处消费或者到金融机构网点提现的行为,此外,对于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和密码的行为也应属于“盗窃信用卡”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的本质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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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遂犯处罚依据的若干思考
9
作者 张旭旭 《青年与社会(中)》 2014年第2期102-105,共4页
同犯罪既遂一样,犯罪未遂也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同时,犯罪未遂作为国家刑罚权实施的一种对象,直接关系到国家对犯罪的惩治范围,体现出国家对于个人权利和公共秩序价值的取舍。若要合理地控制犯罪的范围,平衡国家刑罚权和个人利... 同犯罪既遂一样,犯罪未遂也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同时,犯罪未遂作为国家刑罚权实施的一种对象,直接关系到国家对犯罪的惩治范围,体现出国家对于个人权利和公共秩序价值的取舍。若要合理地控制犯罪的范围,平衡国家刑罚权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就要认清未遂犯处罚的依据。总体来说,未遂犯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主观的未遂论、客观的未遂论和折衷的未遂论。然而对未遂犯处罚依据的研究已经学说林立,却始终未形成通说,而这些争议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各学者对犯罪本质的认识不同。文章从国家刑罚价值理论和目的角度,结合犯罪的本质,并最终联系中国现行的法律和现实情况,主张应该坚持以二元的行为无价值理论为基础的折衷说,并在其内部实现从强调规范价值的折衷说向强调法益保护的折衷说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遂犯处罚历史 未遂犯处罚理论 刑罚目的 犯罪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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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立法极限——以我国刑法中的共同过失犯罪为中心 被引量:15
10
作者 何庆仁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79-92,共14页
共同犯罪的现象与共同犯罪的立法之间并非唯一对应关系,不同的立法模式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是,无论刑法立法如何规定,都不应悖离共同犯罪的规范本质,将共同归责的犯罪按照单独归责的犯罪处理,共同犯罪的本质因此划定了共同犯罪的... 共同犯罪的现象与共同犯罪的立法之间并非唯一对应关系,不同的立法模式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是,无论刑法立法如何规定,都不应悖离共同犯罪的规范本质,将共同归责的犯罪按照单独归责的犯罪处理,共同犯罪的本质因此划定了共同犯罪的立法极限。我国《刑法》第25条将共同犯罪局限于共同故意犯罪的范围,学界以及实务界因此历来对共同过失犯罪持排斥态度,并倾向于将其按照单独犯罪处理,由此产生了诸多纷扰。实际上,只要将我国《刑法》第25-29条中的"共同犯罪"目的性限缩解释为区分制,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第25条第2款只是规定对共同过失犯罪按照同样以共同归责为前提的单一制处理,而不是要求对共同过失犯罪按照单独归责的单独犯罪处理。学理与实务将其过度解读为单独犯罪背后,是对共同犯罪立法极限的忽视,以及对共同犯罪规范本质的误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极限 共同过失犯罪 共同犯罪的本质 共同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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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概说:多层次理解犯罪
11
《法律与生活》 2021年第7期42-44,共3页
我国的犯罪概念一、形式与实质相混合对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和实质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不涉及犯罪的本质或实质,而仅从法律特征上定义犯罪。这种从形式层面来界定的犯罪概念,将刑事违法性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因此又称... 我国的犯罪概念一、形式与实质相混合对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和实质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不涉及犯罪的本质或实质,而仅从法律特征上定义犯罪。这种从形式层面来界定的犯罪概念,将刑事违法性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因此又称为犯罪的法律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概念 刑事违法性 实质概念 罪与非罪 形式层面 犯罪的本质 相混合 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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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犯罪人之悖论
12
作者 陈侃 《检察风云》 2021年第2期70-71,共2页
犯罪,一直是人类文明进程中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之一。也正是从犯罪产生之时起,人们开始对犯罪的本质尝试进行各种解释。比如柏拉图就出于以经济解释犯罪本质的角度将犯罪归结为贪图金钱的结果,亚里士多德则将贫困、情欲和放肆列为犯罪... 犯罪,一直是人类文明进程中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之一。也正是从犯罪产生之时起,人们开始对犯罪的本质尝试进行各种解释。比如柏拉图就出于以经济解释犯罪本质的角度将犯罪归结为贪图金钱的结果,亚里士多德则将贫困、情欲和放肆列为犯罪的三大原因。现如今,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类型的犯罪不断出现,如何准确分析不同的犯罪成因并寻找出有效的预防方法成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的焦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本质 犯罪成因 天生犯罪 人类文明进程 预防方法 犯罪的本质 柏拉图 准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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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行为的刑法评价 被引量:3
13
作者 曹炜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09年第11期20-23,共4页
刑法应该限制虐待动物犯罪的范围,避免刑罚的扩大化。从犯罪的本质理论、刑法的目的理论以及刑法的谦抑性理论来看,只有行为人虐待动物并且将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宣扬、宣传的行为才能构成虐待动物犯罪,而其他的虐待动物行为应该纳入治... 刑法应该限制虐待动物犯罪的范围,避免刑罚的扩大化。从犯罪的本质理论、刑法的目的理论以及刑法的谦抑性理论来看,只有行为人虐待动物并且将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宣扬、宣传的行为才能构成虐待动物犯罪,而其他的虐待动物行为应该纳入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虐待动物犯罪应当被纳入自诉案件的范围之内,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虐待动物 犯罪的本质 刑法的目的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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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经典文本中的刑法思想阐释及其当代价值 被引量:1
14
作者 赵东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07-123,共17页
马恩经典文本中蕴含了非常丰富的刑法思想,依据其不同时期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来解读马恩刑法思想:第一,《莱茵报》时期。马克思阐述了否定预防性刑法的思想,提出了以对象为基点的客观主义行为论和社会关系犯罪客体说,论证了犯... 马恩经典文本中蕴含了非常丰富的刑法思想,依据其不同时期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来解读马恩刑法思想:第一,《莱茵报》时期。马克思阐述了否定预防性刑法的思想,提出了以对象为基点的客观主义行为论和社会关系犯罪客体说,论证了犯罪行为与刑罚的辩证关系。恩格斯则提出了刑事司法解释合理性的条件。第二,克罗茨纳赫时期。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基础上,重新确立了刑事立法的人民主权原则。第三,《德法年鉴》时期。恩格斯论证了犯罪产生的根源是私有制下经济利益冲突的极点——竞争。第四,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创立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系统阐述了人性刑罚观、道德的形成、法律的实质、犯罪的本质等一系列重要刑法思想。马恩经典文本中所论述的历史唯物主义刑法观对于刑事立法理念的转向,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论对于犯罪论体系变革的选择,刑罚自由价值属性对于刑罚改革方向的指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当代中国刑法的转型提供了理论指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刑法思想 预防性刑法 犯罪的本质 刑罚改革 法人犯罪 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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