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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期货犯罪类型化及立法模式的启示与借鉴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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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华 温海宁 《犯罪研究》 2012年第4期103-112,共10页
犯罪的类型化是刑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对新型犯罪的研究尤为必要。借助于类型化的方法对美国期货犯罪进行分析,并考察期货立法模式的发展的趋势,为我国期货犯罪的立法完善提供可参考的立法经验与可借鉴的立法思路。
关键词 期货犯罪 犯罪类型化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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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准化适用——以办理故意伤害案件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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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燕 曾艳 +1 位作者 史焱 申芳旭 《社会科学前沿》 2022年第6期2535-2541,共7页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具有的检察权必须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犯罪态势持续提升。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检察机关应以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具体办...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具有的检察权必须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犯罪态势持续提升。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检察机关应以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故意伤害案件作为常见多发案件,检察机关在每一件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应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文以故意伤害犯罪的类型化为路径,研究检察机关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准化适用,以期达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相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伤害罪 犯罪类型化 检察机关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精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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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犯罪研究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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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伟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68-178,共11页
网络直播犯罪具有"两低一高"特性,即准入门槛设置条件低、犯罪被查处概率低、犯罪收益畸高。直播犯罪的法律风险首先来自于网络犯罪迥异于传统犯罪的嬗变和相关规制的滞后与缺位,其次是打击防范网络直播犯罪的法律制度结构性... 网络直播犯罪具有"两低一高"特性,即准入门槛设置条件低、犯罪被查处概率低、犯罪收益畸高。直播犯罪的法律风险首先来自于网络犯罪迥异于传统犯罪的嬗变和相关规制的滞后与缺位,其次是打击防范网络直播犯罪的法律制度结构性不足。对于网络直播淫秽表演犯罪应坚持问题导向,关注直播表演行为的特殊属性,对现行刑法予以补充调整,对于无组织行为仅实施网络直播淫秽表演行为人,设置具体而明确的入罪标准,直接以"网络淫秽表演罪"定罪量刑,既完善了网络直播淫秽犯罪的法律体系,又解决了主客观不一致、行刑衔接不畅的现实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直播 行为属性 犯罪类型化 淫秽表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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