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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理论的构造分析——兼论犯罪阶层体系之选择 被引量:2
1
作者 王钰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54-59,共6页
刑法上的错误是认识错误的简称,错误即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之间的不一致。在界定错误的概念之后对错误的分类进行梳理与归纳,可使错误之最直观面呈现出来。因认识错误概指主观之认识偏差,犯罪阶层体系中故意与罪责是主观面的反应,所以,... 刑法上的错误是认识错误的简称,错误即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之间的不一致。在界定错误的概念之后对错误的分类进行梳理与归纳,可使错误之最直观面呈现出来。因认识错误概指主观之认识偏差,犯罪阶层体系中故意与罪责是主观面的反应,所以,探讨错误理论必须探讨错误与故意和罪责的关系,才能确认在刑法理论上有意义的基本错误类型及其法律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错误 故意 罪责 错误类型 犯罪阶层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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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层犯罪论体系的程序指引功能研究
2
作者 邓超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37-44,共8页
从诉讼程序的启动到刑事判决的形成,犯罪论体系发挥了重要的指引作用。阶层犯罪论体系作为刑事实体法研究的重要工具,其逻辑化的思维方式不仅实现了构成元素的系统认定,也为司法过程的推进提供了路径依赖。刑法规范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从... 从诉讼程序的启动到刑事判决的形成,犯罪论体系发挥了重要的指引作用。阶层犯罪论体系作为刑事实体法研究的重要工具,其逻辑化的思维方式不仅实现了构成元素的系统认定,也为司法过程的推进提供了路径依赖。刑法规范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从抽象走向具体,从文本走向现实。在立案阶段,阶层犯罪论体系为“涉嫌”的理论预设提供价值指引;在侦查阶段,通过“逻辑线索”对事实和行为加以串联,避免了司法产品制作的早期性;在审查起诉阶段,涵括了“不起诉”和“撤回起诉”的司法面向,最大限度减少了片面认知导致的错误倾向;在审判阶段,有效推进了以审判为中心,促进了庭审的实质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犯罪体系 立案 侦查 审查起诉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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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尔策尔犯罪阶层体系研究 被引量:16
3
作者 蔡桂生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32-143,共12页
目的论犯罪阶层体系是二战后世界刑法学史上极为重要的犯罪论体系。韦尔策尔开创了目的论体系并对其进行了拓展,他的体系深受哲学之影响,尤其是扎根于存在论物本逻辑结构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他取得了刑法教义学领域新的成就,比如目... 目的论犯罪阶层体系是二战后世界刑法学史上极为重要的犯罪论体系。韦尔策尔开创了目的论体系并对其进行了拓展,他的体系深受哲学之影响,尤其是扎根于存在论物本逻辑结构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他取得了刑法教义学领域新的成就,比如目的行为论、行为无价值、主观要素横跨两阶、构成要件错误和禁止错误的区分等。但是,韦尔策尔体系也遇到了一些误解,这是需要予以辨正的。对存在论基础上的韦尔策尔体系的研究,在我国犯罪论体系的选择上具有谱系学和刑法史学上的重要参考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目的论犯罪阶层体系 韦尔策尔 存在论与物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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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犯之数额的阶层犯罪论体系定位 被引量:2
4
作者 李志恒 《交大法学》 2016年第4期147-161,共15页
在中国刑法学日益体系化、精细化的时代,数额犯之数额的犯罪论体系定位问题,角度虽小但至关重要而学界又观点不一。数额之客观处罚条件说由于走向了使数额脱离主观认识、明显违背责任主义的极端,而无法取得令人信服的效果;数额之构成要... 在中国刑法学日益体系化、精细化的时代,数额犯之数额的犯罪论体系定位问题,角度虽小但至关重要而学界又观点不一。数额之客观处罚条件说由于走向了使数额脱离主观认识、明显违背责任主义的极端,而无法取得令人信服的效果;数额之构成要件要素说不能使作为舶来理论的教义学方法与我国刑法具体规定有效结合,对于解决中国刑法语境下的具体问题显得力不从心;数额之可罚的违法性说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得心应手,为数额之体系定位提供了富有价值的方案,但尚需进一步对其进行论证。处理该问题的思路是:引鉴日本的可罚的违法性理论,以藤木实质处理构成要件说为原则,在数额犯的情况下例外采取佐伯说形式看待构成要件的观点。如此,既以教义学方法为依托,对传统阶层体系及理论做出轻微调整、本土改造,又实现了以中国刑法具体规定为背景的教义学知识的重构,最终达到数额之阶层犯罪论体系定位的逻辑自洽以及功能自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额 阶层犯罪体系 定位 违法性要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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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下的刑事证明问题论析 被引量:3
5
作者 周克稳 《天中学刊》 2018年第2期21-26,共6页
我国传统犯罪论体系被认为是一种平面化的、耦合式的理论,无法为证明对象的界定、证明责任的分配以及证明标准的确立提供实体上的依托。而德日刑法理论中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下的刑事证明规则,为我国犯罪论体系的改造提供了某种研究思路... 我国传统犯罪论体系被认为是一种平面化的、耦合式的理论,无法为证明对象的界定、证明责任的分配以及证明标准的确立提供实体上的依托。而德日刑法理论中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下的刑事证明规则,为我国犯罪论体系的改造提供了某种研究思路。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下,构成要件事实、阻却构成要件事实与阻却违法、责任事实是核心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应考虑无罪推定原则在控辩双方进行分配;证明标准应根据证明主体举证能力的差异与证明对象法价值的不同而呈现层次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犯罪体系 证明对象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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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实践检验 被引量:2
6
作者 付立庆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5-18,共14页
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是典型的阶层式理论体系,其不仅区分违法与有责,而且确定了二者的位阶关系,即从违法到有责去检验犯罪的成立.这种阶层式的犯罪论体系在方法论上要求两种重要的位阶关系,即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 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是典型的阶层式理论体系,其不仅区分违法与有责,而且确定了二者的位阶关系,即从违法到有责去检验犯罪的成立.这种阶层式的犯罪论体系在方法论上要求两种重要的位阶关系,即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并未区分违法与有责,各个要件之间也没有确定的逻辑关系,容易以社会危害性的价值判断凌驾于具体构成要件的判断,导致根据惩罚需求强行入罪的情形.同时,其强调以主观与客观相统一认定犯罪,实务中往往从主观切入,不仅不能揭示犯罪的本质,而且容易导致主客观互相补充以及整体的思考方式,易导致错案.通过比较优劣得失,可以说,阶层式犯罪论体系由于具有阶层之间位阶关系的内在逻辑性,因而拥有相当的实践优势,其能合理解决共犯问题,有助于判决书充分说理,也有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犯罪体系 位阶关系 违法 责任 四要件犯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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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教授“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评述
7
作者 赵国强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3-61,共9页
关于我国刑法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大陆法系刑法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比较研究,学者之间一直存在着“移植说”和“肯定说”两种对立的观点。高铭暄教授作为“肯定说”的主要代表,认为我国选择“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具有历史... 关于我国刑法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与大陆法系刑法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比较研究,学者之间一直存在着“移植说”和“肯定说”两种对立的观点。高铭暄教授作为“肯定说”的主要代表,认为我国选择“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合理性,将排除社会危害性的理论置于“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之外,并不影响其实际功能的发挥,“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既具有“入罪”功能,也具有“出罪”功能。此外,要准确评述高铭暄教授关于“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学术观点,还必须充分把握比较对象理论上的完整性,避免机械地进行不合理的比较,并通过全面了解自身和对方的长短处,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定罪理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 阶层犯罪体系 社会危害性 入罪 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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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犯罪论学说考:脉络、评价与镜鉴 被引量:2
8
作者 徐澍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3年第5期53-69,共17页
对德日以外刑法学知识收集和传播的不足,导致我国对外国学说的考证不完整,不利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展开犯罪构成理论争鸣。法国犯罪论始终呈现出体系多元的局面,各种学说相互融合、彼此影响。多数学者主张的“犯罪—犯罪人”二元论... 对德日以外刑法学知识收集和传播的不足,导致我国对外国学说的考证不完整,不利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展开犯罪构成理论争鸣。法国犯罪论始终呈现出体系多元的局面,各种学说相互融合、彼此影响。多数学者主张的“犯罪—犯罪人”二元论是历史形成的表述习惯,与“犯罪构成要素”一元论没有本质差别。法国的犯罪论仍然是平面犯罪论,不存在类似于德日的阶层。法国犯罪论学说虽因理论深入程度不足等问题,不能为我国所全面移植,但仍对我国有启示作用。由对法国现实情况的考察可知,体系的选取、判断次序与处理结果和人权保障并无必然关联,正确认定犯罪的关键在于鉴定式案例分析,这是各种体系、各个国家共通的要求。中国犯罪论体系之争中,针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部分批判不符合实际。各种学说之间应当交流互鉴,不应抱持争优劣、争对错的心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国犯罪 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 阶层犯罪体系 鉴定式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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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犯罪论体系的演变及争议
9
作者 冯志伟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49-53,共5页
中国刑法学自建国以来开始学习苏联的刑法学研究经验,在最重要的犯罪论体系上面,采取了平面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对人权思想的进一步重视,我国学者开始对德日的阶层犯罪论体系进行研究,... 中国刑法学自建国以来开始学习苏联的刑法学研究经验,在最重要的犯罪论体系上面,采取了平面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对人权思想的进一步重视,我国学者开始对德日的阶层犯罪论体系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的学术成果,犯罪论体系的争议和演变,成了近20年来刑法学界最为巨大的一个学术事件。基于这一背景,本文在此对刑法学界的这一争议以及由此对我国刑法学研究所产生的影响做一梳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体系 平面四要件体系 阶层犯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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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为什么不适用阶层犯罪论体系——犯罪论体系形成的实定法演绎
10
作者 冷必元 《刑事法评论》 2023年第1期223-250,共28页
犯罪认定体系建构必然要以现行刑法规定作为基础。阶层犯罪论体系是根据德国刑法规定进行归纳概括的产物,是德国刑法本身双重困境的产物,而不单纯是刑法学家的理论创造。苏俄刑法、中国刑法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同样是根据本国刑法规定... 犯罪认定体系建构必然要以现行刑法规定作为基础。阶层犯罪论体系是根据德国刑法规定进行归纳概括的产物,是德国刑法本身双重困境的产物,而不单纯是刑法学家的理论创造。苏俄刑法、中国刑法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同样是根据本国刑法规定归纳概括的产物。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刑法规定,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犯罪认定体系。阶层犯罪论体系建立在德国刑法唯心哲学观基础上,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则产生于唯物哲学观。在中国推行阶层犯罪论体系,必然要求对中国刑法进行一场大规模“变性手术”;在中国推行阶层犯罪论体系,也必然会否定中国刑法的法定任务和犯罪实质概念,整部刑法将面临瓦解的危险。意图在中国刑法中推行阶层区分犯罪认定模式,这一行动方案缺乏刑法制度和政治哲学基础,因而不切实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犯罪体系 四要件犯罪体系 实定法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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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网络帮助犯规制体系之评介反思 被引量:8
11
作者 张婷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45-51,共7页
在全球信息化背景下,网络空间中涌现出大量犯罪技术支持行为并且逐渐呈现出产业化发展趋势,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显著增加。与德国模式相比,我国虽然在推进网络帮助行为正犯化方面进行了许多创新性的立法和司法尝试,但却欠缺对... 在全球信息化背景下,网络空间中涌现出大量犯罪技术支持行为并且逐渐呈现出产业化发展趋势,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显著增加。与德国模式相比,我国虽然在推进网络帮助行为正犯化方面进行了许多创新性的立法和司法尝试,但却欠缺对传统刑法理论之合理性的反思。帮助行为的网络异化为片面共犯理论的证成提供了契机,进而引导我们对我国犯罪论体系的转型进行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犯罪服务型行业 帮助犯正犯化 片面共犯 阶层犯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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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犯罪论体系之争的省思 被引量:3
12
作者 熊琦 徐澍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3年第3期152-170,共19页
犯罪论体系之争的要义在于体系是否具有贯通的刑罚目的理性,并在此框架下能否逻辑周延地进行推演,其核心议题不局限于阶层或平面的外显形式。将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推倒重来的观点过度评价了阶层体系的作用,忽视了阶层体系的逻辑难题和... 犯罪论体系之争的要义在于体系是否具有贯通的刑罚目的理性,并在此框架下能否逻辑周延地进行推演,其核心议题不局限于阶层或平面的外显形式。将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推倒重来的观点过度评价了阶层体系的作用,忽视了阶层体系的逻辑难题和四要件理论在目的理性与逻辑严整性等方面的优势。从刑法学对行为人的根本预设出发,不法与责任阶层的区分更多体现为教学法意义上的优势,却侵蚀了逻辑严整性,其贯通才是向更高阶目的理性的回归。在同样的意义上,构成要件与违法性的贯通也值得追求。阶层模式“思维分层与思考顺位”的优势,也并非不能由平面模式胜任:“名”(教学法上的显性化)不影响“实”(目的理性)的实现。平面与阶层模式并不存在绝对的优劣之分,不同体系经过良性自由竞争完全能在我国得到进一步融合完善。具融贯优势的四要件模式总体上无必要被完全淘汰,但应学习德日在具体问题上精深的理论和判断问题时审慎、客观中立的“鉴定式”思维方法,克服传统理论在具体问题中的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 阶层犯罪体系 不法与责任 体系 鉴定式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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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要素在阶层犯罪论体系的位阶 被引量:16
13
作者 刘艳红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48-61,共14页
在多大范围内承认主观的违法要素是划分"极端的结果无价值论"、"结果无价值论"以及"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等不同阵营的分水岭。在此问题上应基于"结果无价值论"以法益保护作为违法性本质的基本... 在多大范围内承认主观的违法要素是划分"极端的结果无价值论"、"结果无价值论"以及"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等不同阵营的分水岭。在此问题上应基于"结果无价值论"以法益保护作为违法性本质的基本主张,从一般性的立场上否定主观的违法要素,以维持违法与有责为支柱构建的阶层犯罪论体系,并因此而反对"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全面肯定主观违法要素的做法;同时,鉴于实践中某些犯罪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后果没有显示之时,根据结果难以断定行为是否违法。基于"主观要素在增加法益侵害危险性上的意义"而承认少数特殊的主观违法要素,反对承认倾向犯中的内心倾向、表现犯中的内心表现为主观违法要素,从而形成以部分肯定说为内容的结果无价值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违法要素) 阶层犯罪体系 结果无价值行为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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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与犯罪构成体系:实证考察下的廓清、反思与借鉴 被引量:3
14
作者 唐稷尧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68-81,共14页
德日犯罪论三阶层体系在其理论多元化的背后存在实定法背景。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在司法运行中自觉修正了其理论预设中的逻辑错误,呈现出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的实质化与违法、责任要件弱化与空洞化的局面,从而使得该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体系... 德日犯罪论三阶层体系在其理论多元化的背后存在实定法背景。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在司法运行中自觉修正了其理论预设中的逻辑错误,呈现出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的实质化与违法、责任要件弱化与空洞化的局面,从而使得该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基本模式呈现趋同的趋势。基于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司法运行状态的实证考察,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最需要借鉴的是德日刑法的解释论而非体系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犯罪体系 犯罪构成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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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理性检视与合理借鉴 被引量:2
15
作者 曲伶俐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39-141,共3页
对于犯罪论体系,学界主要有三种典型的分类:以德日为代表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以英美为代表的双层次犯罪论体系和以中国大陆、前苏联和俄罗斯为代表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其中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更具影响。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作为犯罪的成立... 对于犯罪论体系,学界主要有三种典型的分类:以德日为代表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以英美为代表的双层次犯罪论体系和以中国大陆、前苏联和俄罗斯为代表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其中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更具影响。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作为犯罪的成立理论体系,为法官认定犯罪提供了从客观到主观、从形式到实质、从一般到具体、从积极到消极的操作程式。对其检视应坚持公正的立场、正确的比较方法,以案件事实与刑法规定对接的逻辑性、实用性为检视标准。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应以法官认定犯罪的思维进路为基准,借鉴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合理成分予以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犯罪体系 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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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论体系定罪思维模式的诉讼考量——以三阶层式与四要件式犯罪论体系为考察对象 被引量:2
16
作者 李会彬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52-58,共7页
突破理论思辨的研究范式,将犯罪论体系的研究置于刑事诉讼实务中考察就会发现,由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各诉讼阶段特点和任务的不同,具体的定罪思路也会存在较大差异。而无论是阶层式犯罪论体系还是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均只设定了一种... 突破理论思辨的研究范式,将犯罪论体系的研究置于刑事诉讼实务中考察就会发现,由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各诉讼阶段特点和任务的不同,具体的定罪思路也会存在较大差异。而无论是阶层式犯罪论体系还是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均只设定了一种较为固定的定罪思路,因此,难以完全与刑事诉讼中各个阶段的具体定罪思路相契合。相较而言,基于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平面整合式的特点,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与刑事诉讼中的定罪思路契合度更高。因此,从诉讼实务角度来看,四要件犯罪论体系更具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犯罪体系 四要件犯罪体系 定罪思路 诉讼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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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部门法视野下阶层式犯罪体系之暗合研究 被引量:2
17
作者 陈志刚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20-127,共8页
德日的刑法、民法与行政法皆明确区分违法和责任,形成了三大部门一致的违法(犯罪)构成体系。与四要件犯罪体系相比较,阶层式犯罪体系明确区分违法和责任,准确反映了刑法的内在体系,在判断过程的层次性、逻辑体系的周延性、犯罪客体、正... 德日的刑法、民法与行政法皆明确区分违法和责任,形成了三大部门一致的违法(犯罪)构成体系。与四要件犯罪体系相比较,阶层式犯罪体系明确区分违法和责任,准确反映了刑法的内在体系,在判断过程的层次性、逻辑体系的周延性、犯罪客体、正当行为定位、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区分、保安处分等方面更有优势,具有实质合理性。我国刑法、民商法和行政法在立法、司法解释、司法判例等诸多方面均暗含着违法和责任的影子,默契支持着阶层式犯罪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大部门法 阶层犯罪体系 四要件犯罪体系 违法性 有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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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部门法对阶层式犯罪论体系的默契声援 被引量:1
18
作者 邵栋豪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20-126,共7页
法学研究中的体系具有客观性与必然性,法学研究的任务在于以更为合理和准确的方式发现和描述它;合理、准确地反映客体的体系具有特定的功能,刑法学也不例外。阶层式犯罪论体系明确区分违法和责任,准确反映了刑法的内在体系,具有合理性,... 法学研究中的体系具有客观性与必然性,法学研究的任务在于以更为合理和准确的方式发现和描述它;合理、准确地反映客体的体系具有特定的功能,刑法学也不例外。阶层式犯罪论体系明确区分违法和责任,准确反映了刑法的内在体系,具有合理性,我国刑法、民商法和行政法在立法、法律解释和司法判例中都默契遵循着阶层式犯罪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系 阶层犯罪体系 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 轮奸 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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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犯罪论体系之变革及刑法学研究范式之转型 被引量:10
19
作者 刘艳红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30-40,共11页
当下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犯罪论体系争论的焦点问题是应当坚持三阶层犯罪论体系还是应当坚持二阶层犯罪论体系的问题。我国学者提倡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是以经验论为研究范式、以法实证主义"分离命题"为基础构建的。构成要件的发... 当下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犯罪论体系争论的焦点问题是应当坚持三阶层犯罪论体系还是应当坚持二阶层犯罪论体系的问题。我国学者提倡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是以经验论为研究范式、以法实证主义"分离命题"为基础构建的。构成要件的发展史、犯罪认定中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崩溃以及现代法律思维从实证论到本体论的转换,使"分离命题"的前提不再存在、内容难以成立、其方法论也难以维系。"分离命题"的破解使以经验论为基础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难以维持,而以规范论为基础的二阶层犯罪论体系则值得提倡。与之相适应,我国刑法学研究范式也应当从经验论向规范论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犯罪体系 阶层犯罪体系 研究范式 经验论 规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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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合理性暨对中国刑法学体系的坚持 被引量: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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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铭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5-11,共7页
主张取消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推翻现行中国刑法学体系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一种历史性的选择,具有历史合理性;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现实合理性;逻辑严密、契合认识规律、符合犯罪本质特征,具有内在合理性;与德日三阶层... 主张取消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推翻现行中国刑法学体系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一种历史性的选择,具有历史合理性;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现实合理性;逻辑严密、契合认识规律、符合犯罪本质特征,具有内在合理性;与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相比,相对稳定、适合中国诉讼模式,具有优势。当前应坚持罪-责-刑的中国刑法学体系,同时,也应改变静态的研究方法,加强刑事责任理论的探索,注重具体问题的解决,进一步促进中国刑法学体系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 阶层犯罪体系 中国刑法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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