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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论三类可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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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明静 《伦理与文明》 2017年第2期70-78,共9页
相较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更重视对感觉的研究,他将可感对象分为三大类:独有的可感对象、共有的可感对象和偶有的可感对象,其中前两类合称为本性意义的可感对象。独有的可感对象具有独一性和不可错性,是最严格意义上的可感对象。基... 相较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更重视对感觉的研究,他将可感对象分为三大类:独有的可感对象、共有的可感对象和偶有的可感对象,其中前两类合称为本性意义的可感对象。独有的可感对象具有独一性和不可错性,是最严格意义上的可感对象。基于动物没有理性灵魂的理论前提,他将运动、广延等称作共有的可感对象,这类可感对象为多种感官所共有。亚里士多德对可感对象分类的说明非常简短,看似清楚明了,实则问题重重。本文试图通过解析相关文本,明确如何正确理解亚里士多德对可感对象的划分,厘清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希望有助于理解亚里士多德的感觉、感情等相关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有的可感对象 共有的可感对象 偶有的可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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