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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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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雨杭 陈山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93-101,共9页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情节是法官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目前,“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认定缺乏统一标准,同案不同判问题较为突出。司法实践的困境源于“逃逸”情节认定的法理争议,即“逃避法律追究说”与“逃避救助义务说”的...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情节是法官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目前,“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认定缺乏统一标准,同案不同判问题较为突出。司法实践的困境源于“逃逸”情节认定的法理争议,即“逃避法律追究说”与“逃避救助义务说”的理论冲突,而解释论下的“逃避救助义务说”具有适用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基于此,首先应当明确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是行为必须先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要件,其次要厘清“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处罚行为人肇事后的不救助行为,避免被害人遭受的法益侵害加剧,而非惩罚行为人的逃逸行为,最后在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时应当综合客观方面的不履行救助行为和主观方面的故意心态进行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逃逸 独立情节 规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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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自首、坦白制度的协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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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思露 姚诗雨 《时代人物》 2022年第12期116-118,共3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法上的自首、坦白制度并非简单的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考虑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禁止重复评价的问题,认罪认罚应当作为一种独立的量刑情节。在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幅度时,应当以《量刑指导...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法上的自首、坦白制度并非简单的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考虑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禁止重复评价的问题,认罪认罚应当作为一种独立的量刑情节。在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幅度时,应当以《量刑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为基础,区分不同情形以及不同诉讼阶段,予以不同幅度的从宽处理;同时,应当使控辩双方进行充分量刑协商,检察机关确定适当量刑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自首 坦白 独立量刑情节 从宽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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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认罪认罚案件如何从宽——基于人身危险性降低理论的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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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少军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25-142,共18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二审也不例外。当前二审认罪认罚案件处理存在从宽理由不一、从宽幅度把握随意的问题。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立法规定模糊导致司法裁量权的不当扩张,另一方面实践中凸显的效率...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二审也不例外。当前二审认罪认罚案件处理存在从宽理由不一、从宽幅度把握随意的问题。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立法规定模糊导致司法裁量权的不当扩张,另一方面实践中凸显的效率主义倾向对二审案件从宽处理带来不利影响。相较而言,人身危险性降低理论更契合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在要求,应当成为指导二审案件从宽处理的基本理论。"可以从宽"应解读为一般情形下,均"应当从宽"处理。"认罪认罚"须被理解为法定的独立量刑情节,并依据被告人一审未认罪的具体原因确定从宽幅度。因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过错导致一审未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二审法院可突破从严把握从宽幅度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 二审程序 人身危险性降低理论 独立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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