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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学派视角下平台经济猎杀式并购的反垄断规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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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楠 《互联网周刊》 2022年第17期15-17,共3页
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平台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赢家通吃”的局面,诸多经营领域被创立较早且实力雄厚的少数平台企业把控。为扩大市场力量,这些平台企业主导了以初创企业为潜在并购对象、以扼杀潜在竞争对手为动机、以数据垄断为... 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平台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赢家通吃”的局面,诸多经营领域被创立较早且实力雄厚的少数平台企业把控。为扩大市场力量,这些平台企业主导了以初创企业为潜在并购对象、以扼杀潜在竞争对手为动机、以数据垄断为手段的猎杀式并购。受芝加哥学派的影响,反垄断规制在应对平台企业猎杀式并购问题上存在申报标准、实质审查等诸多现实困境。对此,在哈佛学派结构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应当强调政府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规制,调整经营者集中制度的适用基础和具体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猎杀式并购 反垄断规制 经营者集中 哈佛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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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数字平台猎杀式并购初创企业的反垄断规制难题与破解进路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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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桂清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5期61-74,共14页
大型数字平台企业以消除潜在竞争威胁、巩固既有垄断地位为目的对初创企业的猎杀式并购,对各反垄断辖区的经营者集中规制是一个重大挑战。由于初创企业成立时间短、规模小,此类并购通常达不到事先申报标准而不能进入竞争审查程序,而且... 大型数字平台企业以消除潜在竞争威胁、巩固既有垄断地位为目的对初创企业的猎杀式并购,对各反垄断辖区的经营者集中规制是一个重大挑战。由于初创企业成立时间短、规模小,此类并购通常达不到事先申报标准而不能进入竞争审查程序,而且即便进入后续的竞争审查,也由于竞争损害评估与证明困难而难以被合法制止或得到救济。鉴此,欧美国家在补充事先申报制度漏洞、挖掘现有竞争审查制度进路下的执法资源之外,开始借助对大型数字平台的专门立法,为平台并购设置“特别化”规则。我国对大型数字企业猎杀式并购的反垄断规制,亦有必要双管齐下,两条进路并举:一方面完善事先申报制度,针对数字企业并购特点调整竞争损害评估方法,必要时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引入事后规制之中;另一方面,针对特定关键企业,对超级数字平台的合并收购设定特殊的竞争审查规则,实行竞争损害举证责任倒置,从根本上缓解执法机构的举证困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型数字平台 猎杀式并购 初创企业 反垄断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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