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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秦漢簡牘所見訴訟期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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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婧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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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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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简帛研究》
2019年第1期190-19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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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國家社科後期資助項目“新出簡牘與秦漢刑事法制考述”(項目編號:17FFX029)
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國學單列課題“《嶽麓書院藏秦簡(叁)》與秦代司法制度研究”(項目編號:17GZGX30)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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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秦漢司法訴訟中,存在獄案淹留積壓的情况,這造成了司法耗費,并且致有罪之人久繫不决,無罪之人久受牢獄之苦。秦漢法律中的訴訟期限規範是解决獄案滯留的重要法律舉措。由簡牘資料來看,秦漢法律細分并規定了訴訟過程中各階段的法定期限,明確官吏超限的法律責任,目的在於將司法訴訟控制在合理的期限範圍之内,對犯罪行爲及時定罪量刑,以及防範獄案淹留不决。并且,嶽麓秦簡與張家山漢簡中的案例反映,秦漢司法過程中官府官吏也重視期限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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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嶽麓秦簡
張家山漢簡
訴訟期限
司法訴訟
獄案淹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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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K232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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