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环境公益侵权惩罚性赔偿之限缩适用
被引量:6
- 1
-
-
作者
陈伟
-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环境犯罪治理研究中心
-
出处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22-35,共14页
-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环境标准的法律适用研究”(19YJC820005)。
-
文摘
惩罚性赔偿制度兼具补强补偿性赔偿和惩罚加害人两种功能,在不同领域和不同时代,惩罚性赔偿制度履行功能的偏重点并不相同。适用补强赔偿功能的原则是填补损害,需要突破的是传统损害赔偿原理、实证法规范对损害的认知和填补的程度。适用惩罚功能则应遵循全法域上整体的过罚相当原则,这就需要在制度设计层面进行更多的精细化设计,确保惩罚性赔偿与既有行政规制体系的功能相协调。考虑到侵害环境利益的环境公益侵权在保护法益上的特殊性,且通过扩展环境行政处罚之功能可以在规范框架内更有效率地解决生态环境修复问题,惩罚性赔偿在环境公益侵权中的适用应予限缩:以补强补偿性赔偿功能为重心,惩罚加害人的功能仅在特殊情形下辅助适用。
-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环境公益侵权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侵权
-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环境公益侵权责任中“国家规定”范围的界定
- 2
-
-
作者
李义松
叶翔
-
机构
不详
河海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5-12,共8页
-
基金
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地方环境立法理论与实践研究”(19FXA002)
江苏省政府招标项目“《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前期研究”(SJC2021F-1110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专家陪审制度研究”(B220207033)。
-
文摘
“国家规定”的范围决定着行为主体承担环境公益侵权责任的边界。实践中,对“国家规定”的范围界定存在标准模糊、观点不一等问题。通过比较刑法第96条对“国家规定”的定义并遵循法益协调原则,人民法院在认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时,应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为依据。同时,基于环境治理政府主导与有效应对新型污染物的考虑,必要时也可参照生态环境政策的相关规定,但司法解释、环保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因其性质和功能方面的差异而需排除适用。就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否属于“国家规定”发生争议时,可将之作为法律适用问题呈报最高人民法院,由其审慎决定。
-
关键词
环境公益侵权责任
国家规定
行为违法性要件
法律适用
-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tort liability
state regulations
elements of illegality of conduct
application of law
-
分类号
D92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
题名惩罚性赔偿在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中的适用研究
- 3
-
-
作者
林嘉渊
-
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
-
出处
《楚天法治》
2023年第19期243-245,共3页
-
文摘
本论文旨在探讨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问题,并以广东福田案为例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环境侵权公益诉讼的定义、特点以及法律基础;阐述了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原理、适用条件和标准.其次,讨论了惩罚性赔偿与环境侵权公益诉讼的关系,以及在诉讼中的适用范围和方式.再次,分析了影响惩罚性赔偿的法律、社会和经济因素,并提出加强惩罚性赔偿的对策和建议.最后,以广东福田案为例,深入剖析了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具体应用和效果.通过本研究,旨在为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维护提供一定的法律和实践指导.
-
关键词
环境侵权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
影响因素
-
分类号
D
[政治法律]
-
-
题名《民法典》视域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运行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10
- 4
-
-
作者
张博
-
机构
国家“
武汉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17-130,共14页
-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7BFX053)
-
文摘
在我国法律体系“绿色化”的趋势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发展路径成为治理生态环境的核心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4条和第1235条的规定,一方面体现出欲统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确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立法意图,另一方面暗含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乃公法层面环境治理的举措之要义。这种立法安排不但会造成同一环境公益侵权行为面临两次被诉的风险,而且还会导致同一环境公益侵权责任请求权之行使主体庞杂混乱。之所以出现如此困境,主要是因为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既无法与环境公益侵权责任调整“违反国家规定”的侵权行为相呼应,也难以与环境公益侵权责任请求权源于其主体的公法职能相匹配。为实现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良好互动,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不应将“污染环境”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列对待,并应调整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顺位。
-
关键词
环境公益侵权责任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ublic welfare tort liability
environmental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amage compensation litigation
-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首例环境行政部门提起的环境公益案件剖析
被引量:1
- 5
-
-
作者
罗薇
王娇娇
-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
出处
《中国环境法治》
2011年第1期104-109,共6页
-
文摘
全国首例由环境行政部门提起的环境公益民事侵权诉讼案的审理与判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案不仅突破了现行相关民事起诉制度的规定,而且案件也反映出了诸多理论及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本文以该案在审理与判决中存在的一些疑难、争议问题为切入点,分析问题背后的制度原因及法律适用。
-
关键词
环境公益民事侵权诉讼
起诉资格
环境监测报告
-
分类号
D92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