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环境法学体系的重构 被引量:5
1
作者 朱春玉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96-99,共4页
环境法学体系研究需要科学的方法论。运用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可以对我国环境法学理论进行理性、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对环境法学体系进行重构,将环境法学的基本假设、立法原则以及法律制度放到一个统一的逻辑体系... 环境法学体系研究需要科学的方法论。运用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可以对我国环境法学理论进行理性、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对环境法学体系进行重构,将环境法学的基本假设、立法原则以及法律制度放到一个统一的逻辑体系内。拉卡托斯认为科学研究纲领包括坚韧的"硬核"(基本假设)、"保护带"(广阔的辅助假说)和"启发法"(解题方法)。环境法学的基本假设是环境正义;关于自然的权利问题、动物的权利问题、可持续发展、代际(内)环境正义等的理论是环境法学的"保护带";环境法学的"解题方法"是达致环境正义的进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学体系 方法论 逻辑统一
下载PDF
再认识与再出发:中国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道
2
作者 方印 付秋池 《江淮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59-168,共10页
环境法学研究与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间存在内在关联,故中国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有必要在全面把握与客观评价既有环境法学研究成果基础上,摸清既有环境法学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揭示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现实困境。... 环境法学研究与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间存在内在关联,故中国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有必要在全面把握与客观评价既有环境法学研究成果基础上,摸清既有环境法学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揭示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现实困境。尽管既有环境法学研究为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提供了丰厚养料,但体系化程度尚不圆满。当前环境法学研究中存在旨趣分散、内容碎片、定位模糊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环境法学研究者在追求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目标实现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合力缺失”“体系性不足”“图景不明”困境,故有必要采取化“散”为“聚”、化“碎”为“整”和“独特”与“共通”兼备的应对策略逐一破解上述困境,实现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学研究 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主要问题 现实困境 应对策略
下载PDF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环境法学教育的逻辑理路与实践进路
3
作者 陶蕾 包婧 《环境保护》 CAS 2024年第11期28-32,共5页
“嵌入式”教学是一种融入过程、面向问题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在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与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背景下,应当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嵌入环境法学教育工作中,完善环境法学教育资源供给,推动环境法学教育模式和手段革新... “嵌入式”教学是一种融入过程、面向问题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在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与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背景下,应当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嵌入环境法学教育工作中,完善环境法学教育资源供给,推动环境法学教育模式和手段革新,进而提升环境法学人才的思想自觉与文化自信,实现中华生态智慧与法治文明的赓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嵌入环境法学教育是一种有益的实践探索,高校应当充分挖掘整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新鲜素材,拓展教育教学的时空领域,构建全方位、多元化“嵌入式”对分课堂教学模式,并积极组织开展环境法学教材的编写与修订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环境法学教育 “嵌入式”教学 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下载PDF
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学知识体系语境下中国环境法价值论
4
作者 刘超 《荆楚法学》 2024年第3期4-15,共12页
提炼环境法价值,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应当在剖析中国环境法与传统法律的源流关系、与西方国家环境法的异同关系的基础上,厘清与归纳中国环境法的价值体系,具体包括: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目的性价值,以传... 提炼环境法价值,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应当在剖析中国环境法与传统法律的源流关系、与西方国家环境法的异同关系的基础上,厘清与归纳中国环境法的价值体系,具体包括: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目的性价值,以传统法律一般法律价值在环境法领域的具体化和特色化作为工具性价值,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作为未来的环境法的道德性价值。中国环境法从一般价值在一致性基础上实现内涵拓展、目的性价值的位阶擢升、道德性价值的功能创新这三个层次,实现了对传统法律价值的传承与拓展。一般价值层面在具有共性的基础上深嵌于各自法治体系、目的性价值/道德性价值存在异同、中西环境法重视各具特色的法律价值,中国环境法在这三个维度实现了对西方环境法价值的自主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自主的环境法学知识体系 法律价值 环境法价值
原文传递
习近平整体环境观指导下的环境法学和环境法建设 被引量:9
5
作者 徐祥民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68-81,共14页
习近平的整体环境观是对自我中心环境观的超越。这种环境观认为环境是具有整体性、有限性的自然对象,环境既具有绝对有限性又具有相对有限性。用习近平整体环境观指导环境法学知识体系建设,应当建立环境单元、人天关系、环境总行为、环... 习近平的整体环境观是对自我中心环境观的超越。这种环境观认为环境是具有整体性、有限性的自然对象,环境既具有绝对有限性又具有相对有限性。用习近平整体环境观指导环境法学知识体系建设,应当建立环境单元、人天关系、环境总行为、环境共同体等环境法学新范畴。用习近平整体环境观指导环境法建设,应当明确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环境法的基本立法目的,明确创设保护环境的普遍责任原则,完善总行为控制制度、环保区域合作制度、生态补偿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整体环境 环境法学知识体系 环境法制度
下载PDF
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焦虑、理性回归及归位效应 被引量:2
6
作者 方印 王明东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61-77,共17页
以调整对象及调整方法的部门法划分为标准,形成了"行政法说""经济法说""社会法说""独立部门法说"等有关环境法性质定位的传统学说,造成了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焦虑。基于对传统部门法理论下环... 以调整对象及调整方法的部门法划分为标准,形成了"行政法说""经济法说""社会法说""独立部门法说"等有关环境法性质定位的传统学说,造成了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焦虑。基于对传统部门法理论下环境法性质定位困局的反思,又形成了"行业法说""边缘法说""交叉法说"等有关环境法性质定位的新兴学说,同样给环境法的性质定位造成了认知焦虑。其中,"领域法说"提出的"领域法"概念则为纾解环境法性质定位的认知焦虑提供了必要而妥适的解决思路,从而使得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有了真正的理性回归。对环境法的领域法性质定位之归位效应的思察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环境法作为领域法的性质定位对生态文明时代的环境法学体系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构建一个全方位、宽领域、多要素的"三位一体"的环境法学体系,从而为我国环境法学之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环境法作为领域法的性质定位对生态文明时代的环境法治体系产生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统合环境立法、综合环境执法、集合环境司法、全民环境守法等多个环境法治环节,进而影响我国"多元共治与多规范协同"的、"四位一体"的环境法治体系工程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 性质定位 传统部门法 新兴领域法 环境法学体系 环境法治体系
下载PDF
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建构初论 被引量:7
7
作者 吕忠梅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57-68,共12页
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回答好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是新时代环境法学的使命担当。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为指引的环境法哲学体系、以环境法研究成果为基础的环境... 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回答好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是新时代环境法学的使命担当。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为指引的环境法哲学体系、以环境法研究成果为基础的环境法理论体系、以“中国表达”为目标的环境法话语体系构成,具有鲜明的本土性、学术性、整体性和中国特色。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理性融通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外哲学社会科学三种资源,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学 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 环境法哲学体系 环境法学理论体系 环境法话语体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