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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环境财产权体制选择与环境保护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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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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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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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134-14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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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财产权体制起源于英美法系,以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其类别主要分为国家财产权、私人财产权、共有财产权与混合财产权。这四种财产权体制既有理论与实际运用的优势,又存在自身局限。通过对财产权体制的利弊分析,描述了在不同情境下应当适用何种财产权体制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事实上,每一种财产权体制都存在局限,没有普世最优的选择。只有在不同情境下适用不同的财产权体制,才能保证环境利益的最大化。通过上述分析,将财产权体制的成功经验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对我国环境保护有所借鉴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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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财产权体制
环境保护
国家财产权
私人财产权
共有财产权
混合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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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3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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