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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息讼”宣教的现代性启迪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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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仁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5期16-24,共9页
礼法结合、德刑并用,是传统中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保持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首先要极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社会纷争,"定分止争"也就成了礼法功能的主要外在体现,"息讼"宣教则自然成了实现"定分止争"的首选方... 礼法结合、德刑并用,是传统中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保持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首先要极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社会纷争,"定分止争"也就成了礼法功能的主要外在体现,"息讼"宣教则自然成了实现"定分止争"的首选方法,它可以将一切纷争消弭于未然。于是,国家、民间及宗教等均成了"息讼"宣教的主要领域,它们融道德教化、普法宣传于一体,形式丰富多样,民众喜闻乐见,诘屈聱牙的法规条例,变成朗朗上口的息讼"段子",使民众进脑入心。过于强调忍让息讼,固然会抑制个体权益的张扬,淡化法治意识;但过度主张个体权益,也可能导致整体权益的折损。许多情况下,个体让渡出部分私权,可维护整体权益的完整;整体权益的完整,可能福惠更多的个体,有助于在个体权益与整体权益之间保持最大平衡,时至今日,仍不失其一定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和谐 “息讼”宣教 现代性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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