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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质检机构与珠宝市场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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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苏兰 王凡 +2 位作者 陈大鹏 曲蔚 刘培军 《中国宝石》 2003年第1期166-167,共2页
珠宝质检机构除了通过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等质量检验工作规范繁荣珠宝市场外,还应在咨询服务、专业培训、扶持品牌、职业技能鉴定、珠宝评估等多方面加强工作、扩展珠宝检测机构规范市场的作用,下面就结合四川的情况谈谈我们... 珠宝质检机构除了通过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等质量检验工作规范繁荣珠宝市场外,还应在咨询服务、专业培训、扶持品牌、职业技能鉴定、珠宝评估等多方面加强工作、扩展珠宝检测机构规范市场的作用,下面就结合四川的情况谈谈我们的体会,从更高的层次即从扶持、培育和发展市场的角度,服务于珠宝市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珠宝质检机构 四川 珠宝市场 市场培育 规范 珠宝首饰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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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首饰在质量监督领域的现状分析——以新国标GB/T33541-2017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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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麟 《宝石和宝石学杂志》 CAS 2017年第A01期46-50,共5页
通过解读2017年10月即将实施的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GB/T33541-2017),介绍了目前市场上常见珠宝产品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指出了珠宝企业和珠宝质检机构应当采取的相应对策。珠宝首饰的质量监督存在着... 通过解读2017年10月即将实施的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GB/T33541-2017),介绍了目前市场上常见珠宝产品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指出了珠宝企业和珠宝质检机构应当采取的相应对策。珠宝首饰的质量监督存在着无产品标准、无强制标准、无国家级抽查实施规范等问题,新国标的出台良好地解决了绝大多数痛点。新国标的判定原则是根据珠宝及贵金属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不符合程度,将珠宝首饰的合格情况明确定义为三大类,即: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其中贵金属材料及含量、有害元素、珠宝玉石定名为重要质量特性(Ⅰ类);珠宝玉石品质等级、贵金属质量、珠宝玉石质量为较重要质量特性(Ⅱ类);外观质量、标识为次要质量特性(Ⅲ类)。通常地,凡是出现Ⅰ类特性中不符合的,一律判为A类不合格,即严重不合格;在Ⅱ类特性中出现不符合的,判为B类不合格,有严重不符合或多项不符合的,将升至A类不合格。具体地,如黄金首饰纯度不足,实测金含量(900‰)小于标称值(990‰),判为A类不合格;将"合成碳硅石"定名为"钻石",判为A类不合格。如标识中仅缺了一项"厂家名称",可判为C类不合格,当出现"未注明宝石材质""未注明贵金属材料及纯度""商业名称含混不清"等严重不符合的情况时,可从C类不合格升级判定为B类不合格。我国珠宝市场上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珠宝玉石名称命名不规范、贵金属纯度不足、贵金属印记不全、标签标识缺项等,其中珠宝玉石名称和标签、印记不合格较为普遍。珠宝企业需要对标签不合格引起重视,可以考虑成立有关质量部门,进行内部质量培训,聘请相关珠宝质量专家,或与珠宝质检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等。珠宝质检机构需要重视监督抽查程序不规范、检验方法不准确、样品保管不妥当及交接手续不全等方面的问题,如在使用X射线荧光法时受表面镀层影响,造成了结果的误判。同时提出了"互联网+质检"模式,为未来质量监督在珠宝电商领域应用提供了一些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珠宝首饰 质量监督 国家标准 珠宝企业 珠宝质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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