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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决议撤销之诉的功能定位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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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赖华子 胡东平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89-92,共4页
股东会议决议撤销之诉的功能定位存在股东个体权利维护说和公司公益与股东私益一体保护说二种对立的观点。股东个体权利维护说认为,股东瑕疵决议撤销权的性质是私益股权,股东的直接权益受到瑕疵决议侵害时方享有提诉权,认为赋予股东以... 股东会议决议撤销之诉的功能定位存在股东个体权利维护说和公司公益与股东私益一体保护说二种对立的观点。股东个体权利维护说认为,股东瑕疵决议撤销权的性质是私益股权,股东的直接权益受到瑕疵决议侵害时方享有提诉权,认为赋予股东以公司公益诉权会导致滥诉。这种观点与公司立法的惯例相矛盾,也与公司制度相冲突。实际上,股东瑕疵决议撤销权的性质是公益股权,股东对公司享有共有权,对公司遵法守章所提升的商誉享有预期利益与间接利益。现代社会,诉的利益已经从直接利益延展到间接利益;从由现时利益延展到将来利益;由个人利益延展到超个人利益;股东维护公司遵法守章的公益诉求应该得到司法的救济。股东会议决议撤销之诉的功能定位只能是公司公益与股东私益一体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瑕疵决议撤销之诉 公益股权 股东提 公司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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