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1篇文章
< 1 2 4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法典》:制度、特点及启示
1
作者 张亚楠 马幸荣 《伊犁师范大学学报》 2021年第4期8-14,共7页
哈萨克斯坦生态环境脆弱,近年来,随着哈萨克斯坦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态环境每况愈下。为缓解生态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哈萨克斯坦政府采取生态立法措施予以规制。基于对哈萨克斯坦生态立法阶段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法典》主要法律制... 哈萨克斯坦生态环境脆弱,近年来,随着哈萨克斯坦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态环境每况愈下。为缓解生态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哈萨克斯坦政府采取生态立法措施予以规制。基于对哈萨克斯坦生态立法阶段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法典》主要法律制度的考察,分析哈萨克斯坦生态法律制度特别是生态法典的特点及发展趋势,以及哈萨克斯坦加强生态保护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哈萨克斯坦 生态法典 法律制度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的罪刑条款设置 被引量:3
2
作者 张明楷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8-39,共12页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环境犯罪的罪刑条款;罪刑条款应当与行为规则、行政处罚条款密切接近,故应采取分散型设置方式;行政刑法的特点是通过补强行为规则,确保行为规则的有效性,故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通常采取行政犯的表述方式,但部分条款也可以采取刑法犯的表述方式;罪刑条款应以行政处罚条款为基础,通过增加不法要素与责任要素的方式,使环境犯罪具备应受刑罚处罚性;处理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关系时,重在防止以刑罚处罚替代行政处罚;应当将行为人积极履行《民法典》规定的“修复生态环境责任”,规定为环境犯罪的减免处罚事由;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设置应注重必要性、明确性、合理性、协调性,不必顾虑与现行刑法典中环境犯罪条款的重复与交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附属刑法 罪刑条款 多元立法模式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思路和构建方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和逻辑主线 被引量:2
3
作者 汪劲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9-136,共8页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需要我们将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总则编规则体系应当以现行环境资源保护和循环经济与能源单行法律中的共通性规则加以构建,分则各编则应当以污染控制、自然生态保护和绿色低...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需要我们将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总则编规则体系应当以现行环境资源保护和循环经济与能源单行法律中的共通性规则加以构建,分则各编则应当以污染控制、自然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为指向,分别构建朝向社会、生态和经济的可持续目标的行政规制、权利衡平和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调节等法律规范体系类型。鉴于共通性生态环境规则和分则各编行为模式规范均包含不同性质的法律后果,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还应当在总则和分则中分别设立有关法律责任及其相关的适用性、引导性和程序性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可持续发展 价值目标 逻辑主线 编订纂修
下载PDF
“双碳”目标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立法表达 被引量:3
4
作者 刘超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40-50,共11页
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既要实现环境立法的体系化,也要吸纳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制度成果,为我国的“双碳”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实现“双碳”目标,“降碳”是战略方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重点路径。“双碳”法治建设应秉持整体论法治... 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既要实现环境立法的体系化,也要吸纳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制度成果,为我国的“双碳”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实现“双碳”目标,“降碳”是战略方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重点路径。“双碳”法治建设应秉持整体论法治理念、重视调整对象的关联性、彰显治理制度的协同性。现行减污降碳法律规范体系未确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整体性法治理念,未将温室气体排放作为调整对象,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制度阙如,亟待予以针对性制度创新,同时也要回应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多层次复合关系。生态环境法典污染控制编应从更新立法理念、完善污染控制一般制度和大气污染控制专章制度等方面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制度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碳”目标 生态环境法典 污染控制编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下载PDF
以中国话语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确认环境权 被引量:1
5
作者 吕忠梅 《学术前沿》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2期4-11,共8页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通过法典编纂,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的形式确认下来,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通过法典编纂,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的形式确认下来,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盼,是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目标和方向。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民立场,认真对待生态环境新期盼带来的利益关系新变化;坚持改革开放,准确把握我国环境权益保护现状与政策取向;坚持道路自信,以中国话语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确认环境权并作出一般规定、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和救济制度,提升中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加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中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环境权 人民立场 改革开放 道路自信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基本概念探析
6
作者 黄锡生 冯春阳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5期26-41,共16页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中,具有“一体三面”关系的基本概念“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资源”亟待明确。四者内涵交织不清,传统方法难以厘定。解决这一难点问题,应从禁止性规范—侵害原因行为—三面防治—一体保护的路径出发,以词源...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中,具有“一体三面”关系的基本概念“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资源”亟待明确。四者内涵交织不清,传统方法难以厘定。解决这一难点问题,应从禁止性规范—侵害原因行为—三面防治—一体保护的路径出发,以词源学、语法学和法教义学作辅,界定各概念基本范畴,并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占资源”划定界限。单纯讨论保护环境、生态、资源无意义,任何保护措施的最终目的都是保护生态环境整体,要素只是切入点,而不是相互独立的分类依据。由点及面,法典体系结构亦应调整,将“绿色低碳发展编”汇入“总则编”和“生态保护编”中,新增“自然资源保护编”,由此实现法典体系融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基本概念 生态 环境 资源
下载PDF
生态环境修复制度法典化的法理分析与规范设计
7
作者 李挚萍 梁树森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33-49,共17页
生态环境修复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也是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核心。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具有环境法基本制度应具备的特质,并应当成为《生态环境法典》中的一项基本制度。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已有一定的发展,在宏观尺度与微观... 生态环境修复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也是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核心。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具有环境法基本制度应具备的特质,并应当成为《生态环境法典》中的一项基本制度。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已有一定的发展,在宏观尺度与微观尺度上皆有建构,并可具体化为法律义务、法律责任和法律措施,进而通过行政机制或司法机制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法理基础在于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损害担责原则。国家义务的设立宗旨在于回应公民对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的诉求、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损害担责原则则是对国家义务的补充,旨在强调一般个体和组织对生态环境必须有合理的关照。在《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中,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应立足国家义务本位,兼顾损害担责原则的实现,建构具体规则,完善制度内容,以体系化的规范体现于法典的对应章节中,继续强化其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主导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生态环境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 国家义务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视阈下生态安全风险的法治化应对
8
作者 陈亮 胡馨匀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59-69,共11页
基于我国面临生态退化、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生态安全风险的现实,将逐渐显性化的生态安全风险纳入法治化框架、运用法治化手段加以应对刻不容缓。生态安全风险所具有的整体性、系统性和交织性特征决定了人为割裂、分别对应“生... 基于我国面临生态退化、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生态安全风险的现实,将逐渐显性化的生态安全风险纳入法治化框架、运用法治化手段加以应对刻不容缓。生态安全风险所具有的整体性、系统性和交织性特征决定了人为割裂、分别对应“生态”和“安全”两大核心要素的现有环境资源法律规制框架和国家安全法律规制框架不能满足针对生态安全风险的系统治理需求。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法典正稳步推进,兼具体系化与科学化的生态环境法典成为规制及应对生态安全风险的有效法治框架。基于此,应依循“生态环境法典+单行立法”的适度法典化编纂模式,从生态环境法典内、外部视角寻求生态安全风险的规制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生态安全 生态安全风险 法治化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立法选择 被引量:8
9
作者 吕忠梅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17-128,共12页
在各种立法方式中,法典编纂从形式到内容都具有统领性,需要充分认识法典编纂的价值重塑、体系重整立法革新功能,在法典编纂启动之时进行合理的立法选择。综合法律命名的各种因素,法典名称更应注重其政治性、实质要素和文化要素,以“生... 在各种立法方式中,法典编纂从形式到内容都具有统领性,需要充分认识法典编纂的价值重塑、体系重整立法革新功能,在法典编纂启动之时进行合理的立法选择。综合法律命名的各种因素,法典名称更应注重其政治性、实质要素和文化要素,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是更优选择。针对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实际,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应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进行法律关系评估和价值体系重塑;以编订为主,优化提炼污染控制法律规范;以纂修为主,系统整合自然保护法律规范;统筹编订纂修,补充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规范。在现行立法以行政监管制度为主的管控机制不能满足生态环境司法迅速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应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充分考虑裁判性规则的供给,建立行政监管与司法裁判并行的“共治”型法律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编订纂修 法律规范 监管机制 裁判规则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环境污染”概念辨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吕忠梅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3-27,共15页
如何界定“环境污染”,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基础性问题。我国现行立法通过“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污染或污染环境”“污染环境”这四种不同方式界定“环境污染”,各国环境法典根据各自国情以及环境法典编纂... 如何界定“环境污染”,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基础性问题。我国现行立法通过“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污染或污染环境”“污染环境”这四种不同方式界定“环境污染”,各国环境法典根据各自国情以及环境法典编纂目的需求定义“环境污染”。环境立法应根据立法目的和任务,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定义“环境污染”,回应环境科学上“环境污染”的多重属性。生态环境法典中界定“环境污染”,应立足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目标任务,体现可持续发展核心价值,着眼于生态环境法典的“适度法典化”模式选择。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环境污染”概念应当体现“环境污染”的客体概念属性,以界定污染控制的法律范围;体现“环境污染”的事实概念,以构建污染控制编的法律关系及其制度体系;体现“环境污染”的内容概念,以构建“污染环境”的法律责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污染控制编 环境污染 法律概念
下载PDF
“双碳”目标背景下能源法律规范纳入生态环境法典研究 被引量:2
11
作者 孙昭宇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45-52,共8页
当前,环境法法典化研究应当围绕“如何法典化”这一更深层次的问题展开,关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具体方案和路径。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引申出“能源法律规范能否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和“能源法律规范如何纳入生态环境... 当前,环境法法典化研究应当围绕“如何法典化”这一更深层次的问题展开,关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具体方案和路径。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引申出“能源法律规范能否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和“能源法律规范如何纳入生态环境法典”两个关键问题。从能源法和环境法的关系识别来看,两者间虽有差异,但在价值理念和立法目的方面仍存在一些共性和密切联系。将部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能源法律规范纳入生态环境法典的结构框架,既具备内生动力,又具有外在驱动,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可行路径。在参考比较法先例的基础上,可以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基本原则,将部分符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目的、契合生态环境法典调整范围并与法典体例结构相适应的能源法律规范,有选择性地纳入生态环境法典,为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法制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碳”目标 生态环境法典 能源法 环境法
下载PDF
生态文明下环境法典刑事责任体系研究 被引量:1
12
作者 王盛航 《中国软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90-100,共11页
生态环境法典要对环境法律责任做出合理安排。比较环境刑事责任不同的立法模式,通过案例分析当前环境刑事责任立法存在的不足,在借鉴不同国家和地区环境法典刑事责任编纂形式的基础上,提出在生态环境法典中设置环境刑事责任是践行生态... 生态环境法典要对环境法律责任做出合理安排。比较环境刑事责任不同的立法模式,通过案例分析当前环境刑事责任立法存在的不足,在借鉴不同国家和地区环境法典刑事责任编纂形式的基础上,提出在生态环境法典中设置环境刑事责任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环境刑事责任 “转致”条款 独立性附属刑法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视域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规范供给和配套完善
13
作者 孟庆瑜 刘婷婷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75-184,共10页
健全和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根基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需要和客观要求。自生产者责任延伸思想传入我国以来,历经思想本土化、理... 健全和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根基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需要和客观要求。自生产者责任延伸思想传入我国以来,历经思想本土化、理论实践化、政策法制化的演化与变迁过程,其制度内涵逐渐明晰,核心制度日益完善,适用领域不断拓展,延伸责任更加丰富。但从整体上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依然存在立法定位不清晰、立法体系不完备、立法衔接不顺畅、立法实效不理想等问题。时值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之契机,基于该制度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存在的密切联系,对其进行完善具有必要性。在“适度法典化”理念指引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应顺时嵌入,通过宏观定位,在总则编、污染控制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和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编进行具体制度安排,以实现体系化整合之目标。同时,通过建立产品回收名录制度、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细化经济激励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制度等配套措施,以夯实系统性构建之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生产者责任延伸 产品 循环经济 绿色低碳发展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体系化路径论述
14
作者 王韵棠 吴昊 《南海法学》 2024年第5期37-44,共8页
绿色生态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最大优势,结合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法典命名应着重体现生态要素。生态环境法典较之环境法典更加关注生态系统本身,意指突破“末端治理”困局,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而非仅为解决某类环境问题。我国... 绿色生态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最大优势,结合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法典命名应着重体现生态要素。生态环境法典较之环境法典更加关注生态系统本身,意指突破“末端治理”困局,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而非仅为解决某类环境问题。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由来已久,当前存在环境法律体系供给不足、法律制度碎片化和重复率高等问题,亟须通过构建整体性的法律规范体系加以解决。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应当发挥再体系化功能,以统一的环境法价值——生态文明为价值引领,通过“统筹立改废释纂”的方式,正视过往体系化历程的成效与欠缺,承袭与领超环境基本法模式下的体系化成果,以期建构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的环境法律规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生态文明 法律体系
下载PDF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15
作者 杜群 黄辉 +1 位作者 孙佑海 高利红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3-30,共28页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对环境法学的若干基本问题提出了新时代环境法学守正与创新、完善与突破的挑战。首先,自然生态保护法是环境法体系的新兴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成果的集中反映,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应吸纳并展现这一领...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对环境法学的若干基本问题提出了新时代环境法学守正与创新、完善与突破的挑战。首先,自然生态保护法是环境法体系的新兴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成果的集中反映,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应吸纳并展现这一领域的最新成就。自然生态保护法按照保护目的和方式不同又可分为自然保护法和生态保护法领域。自然保护法采取禁止和限制开发利用方式对原真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生态保护法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维护,尤其注重对生态破坏后果的修复、治理和恢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已经考虑设立自然生态保护编,表明法典与学理的融贯。其次,全面确认环境权是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重要使命,其重大意义表现在:能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重要基石,环境权作为环境法学科的基础性概念具有重要的法学价值。环境权全面入典,应规定环境权的一般性概念和具体类型,兼顾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再次,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重启环境法是否为独立部门法的学理讨论。不同的定位将决定法典不同的编纂模式、结构和制度内容。将环境法认定为领域法,将削弱学术共同体和法治建设共同体对环境法的法体系发展的主观确信,不利于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整体协调发展。环境法作为独立部门法有利于法律制度的体系化建设。最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应当充分考虑全球生态环境法治的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其内在价值规律和制度发展运行逻辑,以整体主义生态观指引法典的内在体系构造,确立环境正义原则,构建沟通、协商制度,加强专家和公众参与决策,增强我国环境法典编纂在全球生态法律秩序中的引领性和贡献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自然生态保护法 环境权 独立部门法 法典的全球秩序观
下载PDF
应对气候变化法制的生态环境法典化表达
16
作者 宋丽容 覃皓彬 张建伟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24年第12期61-64,共4页
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法制的生态环境法典化表达对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法制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法制的生态环境法典化表达,本文提出应以整体主义方法论为指导,满足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 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法制的生态环境法典化表达对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法制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法制的生态环境法典化表达,本文提出应以整体主义方法论为指导,满足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同时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要求;在技术方法上,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多元规制方式的综合运用和法律体系的协同;在具体的规范构建上,应以一般规范、核心规范和法律责任规范为体系,搭建应对气候变化法制规范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对气候变化法制 生态环境法典 方法论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视域下环境刑事责任的实现
17
作者 冯瀚元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5期42-55,共14页
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经历了从分散立法到统一立法的历史变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得到深入贯彻。环境刑事立法模式存在单一法典论与分散立法论之争,症结在于法典化与解法典化的二律背反,应以功能主义的进路应对。基于外部... 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经历了从分散立法到统一立法的历史变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得到深入贯彻。环境刑事立法模式存在单一法典论与分散立法论之争,症结在于法典化与解法典化的二律背反,应以功能主义的进路应对。基于外部功效和内部功能的考量,环境刑事立法应在总体上延续统一刑法典模式,但不宜在刑法典中规定生态修复责任。为了适应环境刑事司法的发展,考虑到生态修复责任是环境法所特有的责任形式,应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刑事责任转致条款中规定生态修复责任,在刑事责任体系中的性质应界定为非刑罚处罚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环境刑法 功能主义 刑事立法 生态修复责任
下载PDF
自然生态保护规制实践逻辑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指引
18
作者 杜群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2-19,共18页
生态环境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生态保护编,其编纂不宜采用“生态要素+生态区域”的二元平行式进路,应采取“空间规制→行为模式”的一元二次递进式进路。我国自然生态保护实践形成了以“自然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 生态环境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生态保护编,其编纂不宜采用“生态要素+生态区域”的二元平行式进路,应采取“空间规制→行为模式”的一元二次递进式进路。我国自然生态保护实践形成了以“自然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为基本制度的三重空间规制逻辑,能够为生态环境法典自然生态保护编的制定提供行为模式的基本架构和规范基础。生态环境法典自然生态保护编的制定,应当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底线规制”思维,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在自然生态保护领域核心制度地位;在法典总则编重申“保护优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在自然生态保护编确立“保护第一”原则,化解自然生态空间范围内生态产品利用与自然生态保护的对峙,为生态保护利益补偿、生态保护惠益公平分配分享提供基本的规范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自然生态保护编 自然生态保护规制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体系
下载PDF
“海环法”再法典化视角下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19
作者 刘卫先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80-88,共9页
现行分立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简称“海环法”)造成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的内部冲突,重复、矛盾、衔接不畅甚至空白的法律规定大量存在,不利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的统一和体系构建。在我国目前实施陆海生态环境统筹保护和编纂生态... 现行分立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简称“海环法”)造成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的内部冲突,重复、矛盾、衔接不畅甚至空白的法律规定大量存在,不利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的统一和体系构建。在我国目前实施陆海生态环境统筹保护和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双重背景下,对“海环法”进行再法典化是顺应陆海统筹的时代发展趋势所必须进行的一项法治建设。“海环法”的再法典化应当采取生态环境法典全部吸收“海环法”的一体化模式。根据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污染控制编+自然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编”的整体结构安排,“海环法”的再法典化应将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特殊措施以独立章节或独立条款的形式分别规定在生态环境法典的污染控制编、自然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海环法”中体现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共性规定的内容由生态环境法典相应条款统一规定,不再单独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海洋环境保护法 法典
下载PDF
生态环境法典中“环境”概念研究——论室内环境的排除适用
20
作者 丁存凡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4年第2期18-31,共14页
明确“环境”概念是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之一。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室内环境问题是否应当适用《环境保护法》尚不明确,其原因在于环境保护法律规范没有明确室内环境是否包括在《环境保护法》第2条中“环境”的范围之... 明确“环境”概念是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之一。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室内环境问题是否应当适用《环境保护法》尚不明确,其原因在于环境保护法律规范没有明确室内环境是否包括在《环境保护法》第2条中“环境”的范围之内。域外相关法律制度呈现出将室内环境纳入公共健康法律规制范畴,而环境法仅规制作为整体的外部环境的样态。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环境”应当具有整体性、自然性、公共性和开放性特点,而室内环境的特点体现为相对封闭性、割裂性、人工性和私人性。室内等封闭空间不应纳入生态环境法典的适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室内环境 环境 公共利益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4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