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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损害成本与应交环保税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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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景建霞 《中国集体经济》 2022年第15期94-96,共3页
稀土资源开发利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制约了我国稀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文章以2018年包头北方稀土产量4.73万吨为例计算上述费用。2018年包头稀土资源开采应交单位环境保护税费为5029元/t,与单位生态环境损害成本12885元/t... 稀土资源开发利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制约了我国稀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文章以2018年包头北方稀土产量4.73万吨为例计算上述费用。2018年包头稀土资源开采应交单位环境保护税费为5029元/t,与单位生态环境损害成本12885元/t相比,出现缺口7856元,交纳的环境保护税费用对造成生态环境价值损失的补偿率仅为39.02%。由此表明,按照目前包头稀土资源开采的生态环境费用征收标准,应交环境保护税费用不能满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需要。最后建议制定环境保护税税率的合理区间,扩大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比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稀土资源 环境保护税 生态环境损害成本 补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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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金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关系辨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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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伟峰 刘大海 +2 位作者 李晓璇 刘芳明 邢文秀 《海洋环境科学》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93-198,共6页
厘清海域使用金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关系,是实现海域资源价格合理反映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前提。通过解析海域使用金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内涵,从费用构成、评估指标和评估范围等角度对两者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两者之间存在交... 厘清海域使用金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关系,是实现海域资源价格合理反映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前提。通过解析海域使用金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内涵,从费用构成、评估指标和评估范围等角度对两者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两者之间存在交集,现行的海域使用金中的海域自然属性改变附加金属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成本范畴,但远不足以反映其全部;当前公众不断提及的海洋生态损失补偿金的量值等于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全部;国家已征收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费和海洋工程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均是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一部分,海域自然属性改变附加金与前者存在部分重叠,与后者相互衔接,但无交集。为科学确定海域资源价格,建议充实海域使用金中的海域自然属性改变附加金,归并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费,同时明确与环境保护税的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域使用金 海域自然属性改变附加金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成本 海洋生态系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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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完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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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骏玲 崔旺来 奚恒辉 《海洋湖沼通报》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57-165,共9页
明晰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与海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内在关系,是实现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表征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基础。通过阐释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和海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科学内涵,对两者从费用构成、评估范围和评估指标视角进行了比较,结... 明晰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与海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内在关系,是实现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表征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基础。通过阐释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和海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的科学内涵,对两者从费用构成、评估范围和评估指标视角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两者间的交集部分为海岛岛体自然属性改变附加金。现行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尚未征收海岛潮间带和环岛海域自然属性改变附加金,且未将无居民海岛生态恢复成本纳入使用金,很难完全反映海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为科学确定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建议充实无居民海岛自然属性改变附加金,并将海岛生态恢复成本纳入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以期为我国无居民海岛使用金评估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居民海岛 海岛使用金 海岛自然属性改变附加金 海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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