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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相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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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丽梅 姜薇 《野生动物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75-181,共7页
非法侵害野生动物资源不仅会造成野生动物资源自身的损害,还会引起野生动物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损害。司法实践中,野生动物相关生态环境损害往往不能得到全面救济。明晰行政索赔主体的职责,可以避免由于职责不清导致行使赔偿请求权时出... 非法侵害野生动物资源不仅会造成野生动物资源自身的损害,还会引起野生动物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损害。司法实践中,野生动物相关生态环境损害往往不能得到全面救济。明晰行政索赔主体的职责,可以避免由于职责不清导致行使赔偿请求权时出现管辖范围不清、互相推诿的情况;认定损害赔偿范围综合考虑时间限度、空间限度、注重质量限度及多种主客观因素、区分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可以最大限度地覆盖非法侵害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全部损害,实现野生动物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保护物种、保持生物多样性、保存基因等多种生态功能丧失的完全赔偿;建立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司法鉴定、社会鉴定并存的多元化鉴定机制,能够统一鉴定标准、保证鉴定质量、维持鉴定秩序,科学合理地确定野生动物资源的生态损害价值;针对能够恢复生态功能的野生动物相关生态环境损害采用生态修复的责任方法,比单纯的金钱赔偿更有利于维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野生动物保护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生态环境修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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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的角色定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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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春艳 佘艳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93-104,共12页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检察机关基于其特殊的功能定位,既可以以原告身份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作为赔偿权利人的行政机关索赔;也可以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发挥其他主体不具备的职能优势。当前,由于检察机...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检察机关基于其特殊的功能定位,既可以以原告身份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作为赔偿权利人的行政机关索赔;也可以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发挥其他主体不具备的职能优势。当前,由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与法律监督的适用边界缺乏明确具体的规范依据,导致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角色困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一种新型行政执法方式。从协商行政理论出发,作为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只有在行政机关穷尽行政手段索赔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检察机关亦可适时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以诉讼方式对赔偿权利人依法履职进行监督。结合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现状,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依据和路径进行细化考量,可以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检察机关 支持起诉 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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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问题分析与路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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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美玲 张强 +3 位作者 洪慧 裴云霞 邓俊 孟凡瑶 《环境污染与防治》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96-601,共6页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是应对环境违法问题的基础方式,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一步考虑了环境污染救济,实现两者的衔接十分必要。分析发现,两者衔接主要面临着政策规范不完善、办案主体不协调、办案环节不畅通和鉴定力量不充足的困境。针对这...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是应对环境违法问题的基础方式,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一步考虑了环境污染救济,实现两者的衔接十分必要。分析发现,两者衔接主要面临着政策规范不完善、办案主体不协调、办案环节不畅通和鉴定力量不充足的困境。针对这些关键性问题,提出了强化法律制度保障、协调和监督办案主体、优化畅通办案环节、鉴定评估提前介入等4方面的衔接要点与路径,以期为国家及地方相关制度设计和案例实践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衔接 环境污染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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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衔接
4
作者 王宗涛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4年第5期21-30,45,共11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模糊属性及其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功能界分不清,是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衔接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为此,在分析两种诉讼制度内容的基础上,明确二者属于本质趋同、功能不同的两种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模糊属性及其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功能界分不清,是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衔接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为此,在分析两种诉讼制度内容的基础上,明确二者属于本质趋同、功能不同的两种诉讼制度。就救济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而言,应在功能主义研究范式的指引下,以生态环境损害发生的不同阶段为依据,将两种诉讼制度功能进行合理调整,明确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功能界定为“事前预防”,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功能定位为“事后损害填补”,以此纾解两种诉讼制度在衔接适用方面的困顿。鉴于“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同一破坏行为在导致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同时,往往也会对自然资源造成损害。因此,文章根据救济对象的不同,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的衔接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功能主义 自然资源损害救济 衔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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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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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啸宇 《江南论坛》 2024年第7期66-71,共6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是职权主义和意思自治共同作用形成的纠纷解决成果的契约化载体,但其属性尚有争议。由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在目的、缔约方式和社会价值三方面与诉讼契约高度契合,通过司法确认制度为磋商协议提供强制力...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是职权主义和意思自治共同作用形成的纠纷解决成果的契约化载体,但其属性尚有争议。由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在目的、缔约方式和社会价值三方面与诉讼契约高度契合,通过司法确认制度为磋商协议提供强制力保障,或可促进其诉讼契约属性的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诉讼契约属性有利于平衡司法权、行政权和私权之间的关系,并更好地匹配磋商制度化解纠纷、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磋商协议 诉讼契约 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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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行政性质下司法确认制度存在正当性
6
作者 王政 孙啸宇 《四川环境》 2024年第3期97-100,共4页
司法确认制度首次适用于公益领域,宜以全新视角视之。在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行政性质前提下,首先从宏观制度视角审视,明确司法确认制度作为相关法律配套执行机制的一种,其存在是为了保证赔偿协议履行的时效性,并不具有民事或行政... 司法确认制度首次适用于公益领域,宜以全新视角视之。在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行政性质前提下,首先从宏观制度视角审视,明确司法确认制度作为相关法律配套执行机制的一种,其存在是为了保证赔偿协议履行的时效性,并不具有民事或行政性质色彩。再者,以微观具体制度角度视之,分别从司法确认制度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出发,探究司法确认制度创立目的,结合最新法律规定,聚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领域下“协商行政”这一全新柔性行政执法手段,为生态磋商行政性质下司法确认制度存在提供理论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行政性质 司法确认 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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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整合
7
作者 黎泳琳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78-84,共7页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但两者在适用范围、运行程序上有所重叠,导致理论与实践层面诸多冲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衔接规则试图缓和两诉冲突,但未能彻底解决问题...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但两者在适用范围、运行程序上有所重叠,导致理论与实践层面诸多冲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衔接规则试图缓和两诉冲突,但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在衔接规则无法解决两诉冲突的情况下,两诉的制度整合成为一种新思路。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制度整合的蓝本与核心,通过厘清两诉的理论争议,明晰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作为特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本质,奠定整合的理论基础。在具体路径上,将行政机关列入整合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并对磋商程序、起诉顺位规则及举证规则进行优化,为解决两诉冲突提供治本之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制度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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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诉讼的中国式路径:何以可行与何以可为——兼谈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路径选择
8
作者 张国安 刘汗青 《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125-136,共12页
气候变化议题司法化是大势所趋,亦是保障我国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现实需要。当气候变化诉讼回归司法实践本位时,法学理论必须回应气候变化诉讼基于何种理论、具有何种价值意义、如何与已有相关领域的诉讼进行识别与契合。囿于气候... 气候变化议题司法化是大势所趋,亦是保障我国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现实需要。当气候变化诉讼回归司法实践本位时,法学理论必须回应气候变化诉讼基于何种理论、具有何种价值意义、如何与已有相关领域的诉讼进行识别与契合。囿于气候问题的科学不确定性与涉及领域的广泛性,我国的气候变化诉讼呈现“公益诉讼主导、私益诉讼补充”的发展格局。气候变化诉讼的中国式路径是选择环境公益诉讼抑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自身特性以及现有的法律制度。基于“二诉”并存的现状,不应认为气候变化的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路径选择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应“取其益、剔去弊”,充分发挥“二诉”在气候治理中特有的价值与功能。此外,制定与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性法律与相关性法律以及贯彻风险预防原则,构建生态环境预防性救济体系对于铺展气候变化诉讼的中国式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碳”目标 气候变化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 预防性救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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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发展与问题研究
9
作者 纳森巴图 《青海环境》 2024年第2期68-71,75,共5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青海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环...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青海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重要原则,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改革中立足省情,系统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作为青海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制度改革 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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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公益诉讼关系再审视
10
作者 祝紫馨 胡艳香 《华章》 2024年第2期144-146,共3页
为调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纷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指出优先审理前者。两诉先后序的仓促确立,导致预防原则被架空的风险增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部分正... 为调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纷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指出优先审理前者。两诉先后序的仓促确立,导致预防原则被架空的风险增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部分正当权利得不到保障,容易出现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错位执行等问题。鉴于两诉具有保护生态环境利益的同一制度目的,发挥了同样的事后救济功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则并无实质性差异,为顺应环境法典化的进程,可考虑将两诉整合形成专门保护生态环境公益的救济手段,以实现环境救济领域公私并行的局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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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路径
11
作者 李奕 《争议解决》 2024年第2期987-993,共7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两大诉讼制度,两诉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两诉存在法律设定重合问题和现实顺位冲突问题,这根本上是因为不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没有形成生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两大诉讼制度,两诉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两诉存在法律设定重合问题和现实顺位冲突问题,这根本上是因为不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没有形成生态和谐。为推进两诉递进式发展,应当将两诉各自发展完善并形成紧密衔接关系。从两诉的关系出发,深入探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存在的不足,才能推动两诉进行有机衔接,共同推进我国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制度 衔接路径 生态环境保护 资源节约 生态和谐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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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行政法分析——兼论相关惩罚性赔偿 被引量:2
12
作者 赵鹏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48-62,共15页
从行政法角度而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所指向的“损害”并非传统民法意义上的损害,而与秩序行政所致力于防止的“危险”相重合。行政法在此领域虽然不乏理论构想,但是从立法和监管现实来看,制度设计过于简陋,功效不彰。生态环境损害... 从行政法角度而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所指向的“损害”并非传统民法意义上的损害,而与秩序行政所致力于防止的“危险”相重合。行政法在此领域虽然不乏理论构想,但是从立法和监管现实来看,制度设计过于简陋,功效不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兴起,有传统行政管制不足的背景。但是,后者亦在逐步发展、完善中。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两种制度具有相互补充的潜能,但也要通过科学定位和相应的制度设计来避免行政活动借私法逃避应有约束。同时,应当根据两者各自的优势来科学设定不同机制的应用场景。惩罚性赔偿在此领域的引入,本质上是行政机关通过诉讼程序课以罚款。创制这种特殊惩罚机制的必要性需要审慎评估,当下通过司法解释来引入这一机制也有违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与此同时,惩罚性赔偿的引入可能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不必要地聚焦于对违法行为的咎责,因而需要调和与既有行政处罚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赔偿 惩罚性赔偿 危险排除 行政管制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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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的路径 被引量:2
13
作者 杨翠柏 张莹春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62-70,共9页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存在两类相似的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救济路径,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以下简称“两诉”)。由于“两诉”的机制类似、功能重叠,它们之间既需做出区分、又需填补衔接规则。在司法实践中,“两...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存在两类相似的生态环境损害的司法救济路径,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以下简称“两诉”)。由于“两诉”的机制类似、功能重叠,它们之间既需做出区分、又需填补衔接规则。在司法实践中,“两诉”衔接的方法路径不一,综合视之,各有利弊。针对“两诉”并轨之现状,应进行“诉前”与“诉中”规则之填补,在探索必要共同诉讼之路的同时,也当厘清诉讼优先顺位和相关机构之间的职权定位,明确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权优先于司法权,以便发挥环保行政机关的优势地位、利用其优势资源。与此同时,充分并合理发挥社会组织和检察院的作用,以此促进不同体制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更为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 衔接规则 诉讼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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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实效性的因素及其消解 被引量:1
14
作者 刘起军 何双凤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31-138,共8页
实效性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重要评价指标。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立法实践来看,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实效性的发挥仍面临磋商主体设置合理性不够、磋商程序设计可操作性不强、磋商内容设定科学性不足等诸多制约因素。为... 实效性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重要评价指标。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立法实践来看,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实效性的发挥仍面临磋商主体设置合理性不够、磋商程序设计可操作性不强、磋商内容设定科学性不足等诸多制约因素。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实效性,未来应以制定国家层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专门性规范文件为基础,重塑磋商的主体格局、优化磋商的程序规则、完善磋商的具体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磋商制度 实效性 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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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 被引量:1
15
作者 任洪涛 沈晓云 《江南论坛》 2023年第6期68-73,共6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两种常见的环境司法救济机制,“两诉”之间既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性,也存在着一定的一致性。目前,国内关于解决“两诉”衔接路径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备。虽然实践中在不断探索“两诉”的衔接机制,但...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两种常见的环境司法救济机制,“两诉”之间既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性,也存在着一定的一致性。目前,国内关于解决“两诉”衔接路径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备。虽然实践中在不断探索“两诉”的衔接机制,但因为“两诉”各自理论基础存在缺陷以及法律规范的不完善等原因,最终导致“两诉”在司法实践中产生衔接不畅的问题。为此,有必要对“两诉”衔接的问题重新审视,以期为“两诉”的衔接机制提出有效合理的具体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两诉”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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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制度的构建
16
作者 王灿发 王政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83-94,共12页
现有制度体系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执行保障依靠民事司法确认制度。生态环境利益的公益属性与民事权益的私益属性形成强烈反差,民事司法确认制度建构以私益为基础,难以满足生态环境利益救济的需要,基于现实需求,生态环境损害... 现有制度体系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执行保障依靠民事司法确认制度。生态环境利益的公益属性与民事权益的私益属性形成强烈反差,民事司法确认制度建构以私益为基础,难以满足生态环境利益救济的需要,基于现实需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制度亟待建立。在制度构建过程中,要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制度与民事司法确认制度的差异,把握住生态环境利益的公益属性,将更好地实现受损生态环境利益的救济作为根本追求,以专业性为依托,从申请方式、管辖法院等五个维度完成制度核心的构建,进而保证受损生态环境利益救济的质量与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司法确认 生态环境公益 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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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典视野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立法模式探索
17
作者 张辉 姜安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3年第2期32-38,共7页
随着学界对环境法典编纂的深入研究,环境法典框架体系日益清晰,这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融入环境法典提供了恰当时机和氛围。现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呈现立法分散、相关实体规范缺失等内容性问题,并且存在法律关系复杂、制度功能重... 随着学界对环境法典编纂的深入研究,环境法典框架体系日益清晰,这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融入环境法典提供了恰当时机和氛围。现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呈现立法分散、相关实体规范缺失等内容性问题,并且存在法律关系复杂、制度功能重叠的结构性矛盾。因此,需要采取法典化立法模式进行系统性重构,以构建内容充分、逻辑自洽、体系完整的整体结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法典化立法模式应当符合环境法典的编纂逻辑和体系框架,从环境法典角度进行体系化改造,通过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章以获取法典化编纂带来的体系化效益。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章应当整合既有的规范性文件,合理取舍内容范围,并从实体性规则、程序性规则、衔接性规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典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立法模式 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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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衔接
18
作者 庄汉 罗永鑫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5-14,共10页
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都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依规追究环境破坏责任、实现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上殊途同归。当前,二者衔接不畅的原因主要在于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磋商机制实效性不强,诉讼序位仍... 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都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依规追究环境破坏责任、实现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上殊途同归。当前,二者衔接不畅的原因主要在于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磋商机制实效性不强,诉讼序位仍有待厘清,证据移送及协同调查规则不明确,生态修复责任需落实落细等。为加强两种诉讼制度的衔接配合,避免不同机制功能重叠和行政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诉前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设置磋商前置程序,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优先顺位;诉中应建立并完善证据移送与协同调查机制;诉后应强化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履行与相应的检察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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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的实证考察
19
作者 宋安然 《楚天法治》 2023年第19期228-230,共3页
近年来,各类型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断出现,且多是由企业为了削减成本而“故意为之”,最终生态环境修复的重担却落在了主管部门的头上.为了摆脱这一困境,也为积极营造不敢、不愿污染的法治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随之而生.本文实际统计... 近年来,各类型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断出现,且多是由企业为了削减成本而“故意为之”,最终生态环境修复的重担却落在了主管部门的头上.为了摆脱这一困境,也为积极营造不敢、不愿污染的法治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随之而生.本文实际统计分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实践案例,探讨了包含磋商程序、责任承担形式、资金管理方法、后续履行过程中的司法实践现状,进而发现该制度尚还存在形式审查磋商协议、惩罚性赔偿适用不当,资金管理分散,执行不畅等问题,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概念、制度目标与责任性质,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赔偿 责任承担 生态环境修复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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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责任的适用困境与规范路径
20
作者 李毅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175-185,共11页
作为直接修复无法实现情形下的一种补充性责任承担方式,替代性修复责任以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救济受损害生态环境的服务功能为目的。近年来,虽然判决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加,但是囿于理论上与恢复原状混同、生态环... 作为直接修复无法实现情形下的一种补充性责任承担方式,替代性修复责任以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救济受损害生态环境的服务功能为目的。近年来,虽然判决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加,但是囿于理论上与恢复原状混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体系化构建缺乏等原因,使得替代性修复责任在实践中存在适用泛化、与金钱赔偿的适用顺位不明、修复方案的内容精细度不足等困境。规范替代性修复责任的适用路径,要从适用基础、选择标准和技术方法三个方面合理限定替代性修复责任的适用边界;从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理顺替代性修复责任与金钱赔偿的适用顺位;从技术性与法律性角度凸显替代性修复方案的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替代性修复责任 生态环境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金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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