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不定期继续性合同任意解除的生效时点
1
作者 马新彦 卢煜彤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4年第3期57-68,共12页
《民法典》第563条第2款规定了不定期继续性合同的任意解除制度,该制度最核心的问题是确定合同解除的时点。该款“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表述存在歧义,极易引发误解,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学界观点模糊不清,司法裁判立场... 《民法典》第563条第2款规定了不定期继续性合同的任意解除制度,该制度最核心的问题是确定合同解除的时点。该款“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表述存在歧义,极易引发误解,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学界观点模糊不清,司法裁判立场也存在明显差异。不定期继续性合同任意解除的生效时点应为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后的合理期限届满时,从而有利于保护相对方合理信赖,给予相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合理规避损害赔偿的难题。具体衡量不定期继续性合同任意解除的生效时点,应从合同持续时间与履行情况、当事人对合同的依赖程度、寻求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几方面进行客观衡量,妥善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定期继续性合同 任意解除权 生效时点 合理期限
下载PDF
论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的生效时点
2
作者 方涧 《行政法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21-132,共12页
囿于立法缺位,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的生效时点存在“批复说”“公告说”“补偿说”三种不同的理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经历了从“分级限额实施征收体制”到“分级多阶段实施征收体制”的演变。随着预征补协议制度的引入,传统“征收批复... 囿于立法缺位,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的生效时点存在“批复说”“公告说”“补偿说”三种不同的理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经历了从“分级限额实施征收体制”到“分级多阶段实施征收体制”的演变。随着预征补协议制度的引入,传统“征收批复权”的功能趋于弱化,而“征收公告”的价值却被重塑。在司法裁判中,多数法院坚持“批复说”,并形成了“批复视为生效—被征收人丧失物权—与被诉行为无利害关系—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判逻辑,但难以实质性解决争议。一个可行的方案是:将征收公告及其先行行为共同视为征收决定的构成部分,即“征收决定=征收先行行为+征收公告”,并以征收公告的发布作为征收决定生效的标志,同时实现物权的转移。这样不仅可以在多阶段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的理论框架内进行合理解释,又能落实行政诉讼全面审查的基本要求,还能有效衔接民法物权变动的规范体系,满足“先补偿后征收”的制度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土地 征收决定 生效时点 征收公告 行政批复
原文传递
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生效时点的司法审查进路优化研究
3
作者 韩欣怡 《大陆桥视野》 2023年第7期104-106,共3页
在《土地管理法》修法背景之下,将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生效时点界定为自公告送达时生效更具合理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为切实解决安置补偿请求权如何保障、公告违法行为如何救济、行政机关未经公告而征收的问题,司法机关应构建对于“预... 在《土地管理法》修法背景之下,将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生效时点界定为自公告送达时生效更具合理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为切实解决安置补偿请求权如何保障、公告违法行为如何救济、行政机关未经公告而征收的问题,司法机关应构建对于“预征补协议”司法审查模式,明确征收公告的可诉性、审查程序及其程序后果,针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通过司法审查与救济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土地 征收决定 生效时点 司法审查
下载PDF
司法解释中的受益人问题 被引量:1
4
作者 梁鹏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16年第8期96-108,共13页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能够解决实务中的一些争议问题,但是,由于所持理论的瑕疵,部分观点也待商榷。在遗嘱变更受益人的问题上,变更生效之时点应为遗嘱作成之时,而非被保险人死亡之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是否可以变更受益人的问题上,若被...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能够解决实务中的一些争议问题,但是,由于所持理论的瑕疵,部分观点也待商榷。在遗嘱变更受益人的问题上,变更生效之时点应为遗嘱作成之时,而非被保险人死亡之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是否可以变更受益人的问题上,若被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仍然生存,至少在受益人拒绝接受保险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仍然享有变更受益人的权利;在部分受益人丧权后,其受益份额处理的问题上,《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仅适用于被保险人已经死亡的情形,而且应当有例外规定;作为保单持有人的法定继承人,其地位应为保险金保管人,而非遗产保管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解释 受益人 遗嘱变更 生效时点 受益份额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