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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领域法学课程设计——以生物科技法学课程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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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淑美 《法学教育研究》 2015年第1期147-162,390,共17页
自从工业革命后,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面对新兴科技之挑战,法律常常陷入捉襟见肘之困境。新兴科技发展中,特别是生物技术,较传统科技发展更快且更难规范。20世纪后期,生命科学的脚步已发展至必须独立设立一门科学去维护新生命伦理学之秩... 自从工业革命后,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面对新兴科技之挑战,法律常常陷入捉襟见肘之困境。新兴科技发展中,特别是生物技术,较传统科技发展更快且更难规范。20世纪后期,生命科学的脚步已发展至必须独立设立一门科学去维护新生命伦理学之秩序。新生命伦理学议题,如胚胎基因的选择、胚胎干细胞、生物科技之专利发明品、器官移植、器官组织之私有财产化与安乐死等议题,自单一个受精卵之形成以至身体细胞凋零之一连串过程,均有可能因为生物科技之进步,而受到极大的挑战。有鉴于上述新兴科技之快速发展,这几年来,各国(地区)大学或研究机构纷纷开设跨领域之法学课程,本文拟以生物科技与伦理发展为例,探讨我国台湾地区生物科技与法律结合之跨领域课程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领域方法 法学课程设计 生物科技法学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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