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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及西漢前期的墾田統計與田租徵收--以墾田租簿爲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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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智敏 《简帛研究》 CSSCI 2017年第1期44-60,共17页
參據長沙走馬樓所出西漢前期《都鄉七年墾田租簿》,里耶8-1519號木牘可擬名爲《遷陵縣卅五年墾田租簿》。這兩份墾田租簿登載的應是當年五月已墾田數及應納田租額,統計的墾田是民户所占民田。從兩份墾田租簿反映的畝租額看,秦及西漢前... 參據長沙走馬樓所出西漢前期《都鄉七年墾田租簿》,里耶8-1519號木牘可擬名爲《遷陵縣卅五年墾田租簿》。這兩份墾田租簿登載的應是當年五月已墾田數及應納田租額,統計的墾田是民户所占民田。從兩份墾田租簿反映的畝租額看,秦及西漢前期實行的是程租税田制。鄉吏每年五月調查民户墾田,"度稼得租",確定其應納田租額,製作墾田租簿。五月望日前逐級呈報至縣、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田租簿 墾田 田租徵收 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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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田與取程:秦代田租征收方式蠡測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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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勇 《简帛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86-93,共8页
通過對秦簡中"税田"的考察,結合秦代田租征收中采用了"取程"的形式判斷,在由勞役地租到分成租的變革中,秦的做法是從總農田中劃出部分税田做爲農田産量的采樣標本,根據税田産量確定"程",作爲計算同類作... 通過對秦簡中"税田"的考察,結合秦代田租征收中采用了"取程"的形式判斷,在由勞役地租到分成租的變革中,秦的做法是從總農田中劃出部分税田做爲農田産量的采樣標本,根據税田産量確定"程",作爲計算同類作物産量的基本單位,以此爲標準對其餘農田征收田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田 田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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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崗秦簡諸“田”、“租”簡釋義補正——結合張家山漢簡看名田宅制的土地管理和田租徵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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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楊振紅 《简帛研究》 2004年第1期79-98,共20页
本文結合張家山漢簡等簡牘材料,對龍崗秦簡中諸“田”、“租”簡進行再考釋。龍崗簡116“吏行田贏律”之“行田”意爲“授田”。龍崗“行田”、“田籍”、“程田”、“程租”、“程”、“租”、“匿田”、“盗田”諸簡反映的是秦名田宅... 本文結合張家山漢簡等簡牘材料,對龍崗秦簡中諸“田”、“租”簡進行再考釋。龍崗簡116“吏行田贏律”之“行田”意爲“授田”。龍崗“行田”、“田籍”、“程田”、“程租”、“程”、“租”、“匿田”、“盗田”諸簡反映的是秦名田宅制下的土地管理和田租徵收制度。鄉是秦及西漢初年國家實施土地管理、田租徵收的基本單位。鄉部嗇夫及其屬吏——部佐(漢爲鄉佐)每年需對百姓土地占有、耕種、收成等情况進行檢核,製成田比地籍、田命籍、田租籍,將副本上交到縣。對占有土地没有達到法定標準者,國家通過“行田”補其不足。田租徵收實行“程租”制度,以當年耕種的土地即墾田爲徵收對象,根據畝産量確定田租額。對侵占公私田宅的“盗田”、部佐在田租徵收中的“匿田”、“遺程”、“敗程”等違法行爲,國家制定了嚴格的懲罰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田 田實 田籍 程田 程租 匿田 盗田 名田宅制 土地管理 田租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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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所见“都乡七年垦田租簿”及其相关问题分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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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德贵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11,共11页
新近刊布的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第一次披露了有关西汉中期乡级"垦田租簿"的新史料。这份垦田租簿不仅记录了一乡"提封"、"可垦不垦"、"群不可垦"和"垦田"的具体数字,而且还首次记载... 新近刊布的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第一次披露了有关西汉中期乡级"垦田租簿"的新史料。这份垦田租簿不仅记录了一乡"提封"、"可垦不垦"、"群不可垦"和"垦田"的具体数字,而且还首次记载了西汉中期"都乡七年"应征田亩面积、总田租额和亩收田租之数据,其中对"出田"和"定入田"等也有具体的规定。这为我们深入探讨西汉"垦田租簿"的文书格式和内容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份"垦田租簿"出现了传世文献和以往出土简牍未见记载的亩收田租额等方面的具体数字,这些新材料为我们解决汉代田租征收方式问题带来了新的契机。"都乡七年垦田租簿"显示,西汉中期田租征收的具体办法是依据平均粮食产量和一定的税率按亩计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 都乡七年垦田租簿 田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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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与授田制研究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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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晋文 《历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58-177,共20页
睡虎地秦简发现后,授田制研究成为改写中国古代史的重大课题之一。许多学者据此认为,授田制的性质是土地国有,也有学者仍主张是土地私有,但都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总体而言,授田制应是土地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的一种形式。以往对"... 睡虎地秦简发现后,授田制研究成为改写中国古代史的重大课题之一。许多学者据此认为,授田制的性质是土地国有,也有学者仍主张是土地私有,但都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总体而言,授田制应是土地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的一种形式。以往对"入顷刍槀"、"盗徙封,赎耐"、"部佐匿诸民田"、"封守"、"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等等律文的解释,也大多存在误读。这些律文中的犯罪行为基本上都与土地所有权无关。秦及汉初的田租征收,实际有两个同时参照的租(税)率:一是税田占舆田的比例,即税田的亩数租率,这个租率是固定不变的;一是按农作物不同产量征收的级差租率,即产量租率,这个租率则是变化的。秦的授田虽然很少能看到有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现象,但根据《识劫(女冤)案》、"余夫"授田和普遍存在的债务关系,可以看出授田在家庭内部是允许部分继承和流转的,并存在着变相土地买卖。越来越多的研究已趋向于质疑或修正土地国有制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睡虎地秦简 授田制 土地所有权 田租征收方式 余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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