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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证券纠纷调解机制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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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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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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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61-6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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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证券纠纷调解机制具有专业化水平高、灵活便捷且能保护双方当事人隐私的特点,因而成为证券纠纷解决的重要选择。但我国证券纠纷调解机制仍然存在调解机构权威性不足、调解协议效力不足以及调解衔接机制不畅等问题。因此,应积极探索建立证券纠纷申诉专员(FOS)制度,可将证券业协会调解中心职能进行改造,增强其"准官方"色彩,通过制度切断该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利益联系,提高证券调解机制的公信力。同时,赋予调解协议"单方强制执行力",增强调解机制对当事人尤其是证券金融机构的约束力。最后,通过委托调解、发布指导性案例以及联动协调等方式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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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证券纠纷
申诉专员调解机制
诉调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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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0.91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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