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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在网络犯罪证明体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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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刚
邓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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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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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122-12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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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电子数据的运用与审查已经成为网络犯罪证明的一大难点,要寻求这一难点的解决办法,电子数据提取笔录是一个突破口。电子数据提取笔录记录的内容是电子数据提取、保管和流转等过程,实质是电子数据保管链条的可视化证明。其在电子数据的审查中发挥重要作用,可证明电子数据的提取环节和保管环节是否合法合程序。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合理适用的前提是其本身的真实可靠,需要对其制作过程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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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数据提取笔录
电子数据审查
网络犯罪证明困难
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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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cord extraction of electronic evidence
electronic evidence review
difficulties proved in cyber-crime
production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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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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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的属性与适用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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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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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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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证据科学》
CSSCI
2014年第6期668-67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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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事DNA取样与人权保障研究"(编号:14XFX024)
第二批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网络犯罪治理中的证据收集和运用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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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电子数据的获取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认定。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由于能够客观反映电子数据获取的过程而成为对电子数据进行鉴真的重要依据,它既能够连接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又反映了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保管链条的完整性。从属性上看,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具有独立的证据属性,它不仅有别于物证、书证和证人证言,而且有别于其他笔录类证据。对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判断也具有特殊性。当前,可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引入外部监督、明确制作人员义务等方式规范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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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数据提取笔录
数据鉴真
证据属性
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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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cord of collection of electronic evidence, Authentication of electronic evidence, Nature of evidence, Regulation of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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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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