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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以”工作法在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工作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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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毅 《消费导刊》 2008年第6期104-104,共1页
留所服刑罪犯是看守所依法监管的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判决生效时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留所服刑罪犯脱逃时有发生,破坏了法律的实施;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威胁。
关键词 留所服刑罪犯 看守所 思想改造 劳动改造 生产劳动 队伍建设 制度建设 脱逃心理 安全意识 改造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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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所服刑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 被引量:1
2
作者 万海富 顾文 刘金鹏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5X期53-55,共3页
留所服刑,是指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时,不再送交监狱而由看守所代为监管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这种刑罚执行方式节约了罪犯交付执行活动中的成本投入,为罪犯家属探视及感化教育提供了便利条... 留所服刑,是指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时,不再送交监狱而由看守所代为监管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这种刑罚执行方式节约了罪犯交付执行活动中的成本投入,为罪犯家属探视及感化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但近年来,一些留看守所服刑短刑犯人数持续上升,给看守所增加了关押和管理上的困难,容易引发安全隐患。为此,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抽样分析等方法,对上海市各地留所服刑短刑犯刑罚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执行方式 留所服刑罪犯 执行情况 看守所 有期徒刑 成本投入 感化教育 安全隐患 问卷调查 抽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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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的防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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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兢 胡凯 《政法学刊》 2001年第3期52-54,共3页
近年来 ,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成为影响看守所安全的突出问题。防范留所服刑罪犯脱逃 ,要在分析其脱逃原因的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采取重点预防与一般预防 ,动态预防与静态预防 ,预防与打击相结合等措施 ,综合治理留所服刑罪犯的脱逃。
关键词 看守所 留所服刑罪犯 脱逃 原因 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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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心理形成及防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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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麻小平 郑玑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43-46,共4页
近年来,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成为影响看守所安全的突出问题。本文试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心理形成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防范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的措施:高度重视,实施严格管理是基础工程;劳教结合,促进改造... 近年来,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成为影响看守所安全的突出问题。本文试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心理形成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防范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脱逃的措施:高度重视,实施严格管理是基础工程;劳教结合,促进改造转化是治本之策;因材施治,矫正脱逃心理是有效手段;打防并举,实施综合治理是重要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看守所 留所服刑罪犯 脱逃 心理形成 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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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留所服刑罪犯改造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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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瑞芳 陈溪和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1998年第6期30-32,共3页
对看守所来说,留所服刑罪犯改造工作是一项既老又新的工作。说它老,是因为自建国以来看守所就承担了部分罪犯的管理改造任务;说它新,是因为随着新刑法的实施.某些犯罪量刑幅度发生变化,判处轻刑的罪犯显著增多,导致留所服刑罪犯人数大... 对看守所来说,留所服刑罪犯改造工作是一项既老又新的工作。说它老,是因为自建国以来看守所就承担了部分罪犯的管理改造任务;说它新,是因为随着新刑法的实施.某些犯罪量刑幅度发生变化,判处轻刑的罪犯显著增多,导致留所服刑罪犯人数大幅度增长。因此,留所服刑罪犯的管理改造已成为当前看守所必须认真研究和加强的重要工作。在此,笔着试图结合浙江省看守工作的实际,就加强留所服刑罪犯的改造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与同志们商榷。一、当前留所服刑罪犯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看守所的主要任务是羁押依法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过去由于留所服刑罪犯的管理改造工作量不大,各级公安机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留所服刑罪犯 看守所条例 公安机关领导 罪犯改造 教育改造 犯罪嫌疑人 管理改造 工作量 浙江省 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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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看守所留所服刑问题
6
作者 李革 何东进 《天津检察》 2008年第3期49-50,共2页
留所服刑罪犯是指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因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而留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看守所条例》对留所服刑罪犯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判... 留所服刑罪犯是指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因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而留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看守所条例》对留所服刑罪犯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监狱法》第15条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看守所 留所服刑罪犯 《刑事诉讼法》 《监狱法》 有期徒刑 第213条 刑罚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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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促留所服刑犯顺利回归社会
7
作者 陈兵 《检察风云》 2013年第24期15-15,共1页
近年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在关注留所服刑罪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下工夫,积极探索留所服刑人员帮教的新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留所服刑罪犯顺利回归社会。
关键词 回归社会 青浦区 留所服刑罪犯 社会管理创新 人民检察院 服刑人员 上海市 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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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财产刑执行难
8
作者 李振华 《方圆》 2016年第5期77-77,共1页
近来,河南省孟州市检察院加强对财产刑执行监督,积极与当地法院、看守所沟通协调,加强对留所服刑罪犯法制教育,努力杜绝“空判”现象.目前,先后有32名罪犯主动缴纳罚金37400元,该院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取得良好开端.“执行乃法律监督之... 近来,河南省孟州市检察院加强对财产刑执行监督,积极与当地法院、看守所沟通协调,加强对留所服刑罪犯法制教育,努力杜绝“空判”现象.目前,先后有32名罪犯主动缴纳罚金37400元,该院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取得良好开端.“执行乃法律监督之终极及果实”,执行监督是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屏障.该院以修改后的刑诉法和刑诉规则为契机,及时转变执法理念,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刑 执行监督工作 执行难 留所服刑罪犯 沟通协调 法制教育 法律监督 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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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被私放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
9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8年第8期63-63,共1页
罪犯被私放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编辑同志:我院查办了一起看守所管教干部采取批准罪犯“请假”或让罪犯交款等手段私放11名留所服刑罪犯案件。查办中,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即:看守所为纠正违法释放,陆续将私放的罪犯抓回,其中,... 罪犯被私放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编辑同志:我院查办了一起看守所管教干部采取批准罪犯“请假”或让罪犯交款等手段私放11名留所服刑罪犯案件。查办中,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即:看守所为纠正违法释放,陆续将私放的罪犯抓回,其中,有的早已刑满,有的即将刑满,有的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看守所条例 私放 折抵 法律效力 人身自由 留所服刑罪犯 管教人员 有期徒刑 执行刑罚 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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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信箱
10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1期63-63,共1页
关键词 抗诉请求权 被告人 检察院 公诉机关 司法机关 留所服刑罪犯 监外执行 被害人 法定代理人 看守所 劳改机关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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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决犯投监工作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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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群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7年第2期55-56,共2页
关键词 已决犯 看守所 安机关 检察机关 保外就医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留所服刑罪犯 交付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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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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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2期56-56,共1页
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能离所探亲吗?哪些机关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编辑同志:对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能否经公安机关批准离所探亲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分歧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看守所是临时关押场所,留所服刑的罪犯均是余刑一年以... 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能离所探亲吗?哪些机关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编辑同志:对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能否经公安机关批准离所探亲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分歧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看守所是临时关押场所,留所服刑的罪犯均是余刑一年以下的,时间短,看守所条例又没有相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暂予监外执行 看守所条例 监狱法 执行刑罚 留所服刑罪犯 刑罚执行机关 离监探亲 有期徒刑 刑诉法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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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是否可以改为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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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63-64,共2页
某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两年前被评为规范化检察室,可是近两年该县看守所羁押的在押人员(包括留所服刑罪犯)一直不足100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规定,常年关押人数较少的小型监管场所,可... 某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两年前被评为规范化检察室,可是近两年该县看守所羁押的在押人员(包括留所服刑罪犯)一直不足100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规定,常年关押人数较少的小型监管场所,可以实行巡回检察。请问该驻所检察室是否可以改为巡回检察?如果可以,应当如何办理?是本院直接决定.还是经过上级批准?该检察室已经被评为规范化检察室又是否被自然取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人民检察院 看守所 留所服刑罪犯 监所检察工作 在押人员 监管场所 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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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食”并非一时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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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卫明 《民主与法制》 2014年第13期36-37,共2页
一般情况下,“绝食”是处于劣势的人用来表达不满,以求得强势者答应其某种条件而采取的一种对抗方式。2014年3月26日,关押在四川郫县0107监室的14名留所服刑罪犯以新任主管民警骂人为由集体“绝食”,要求看守所领导把原来的主管民... 一般情况下,“绝食”是处于劣势的人用来表达不满,以求得强势者答应其某种条件而采取的一种对抗方式。2014年3月26日,关押在四川郫县0107监室的14名留所服刑罪犯以新任主管民警骂人为由集体“绝食”,要求看守所领导把原来的主管民警调回0107监室。尽管这是一起少有的、昙花一现的在押人员“绝食”行为,但仔细想来,似乎三言两语难以言明就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绝食 激情 留所服刑罪犯 对抗方式 在押人员 看守所 民警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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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检察院签订帮教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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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云》 2012年第23期57-57,共1页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杨浦区公安分局和杨浦区司法局联合签订了《关于对杨浦区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开展帮教安置的工作协议》,“协议”明确了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间信息衔接机制、帮教衔接平台、出所无缝衔接、回归考察制度等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杨浦区公安分局和杨浦区司法局联合签订了《关于对杨浦区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开展帮教安置的工作协议》,“协议”明确了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间信息衔接机制、帮教衔接平台、出所无缝衔接、回归考察制度等工作职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杨浦区 协议 帮教 安置 留所服刑罪犯 衔接机制 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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