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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留置场所法治化建设及规范化运行刍议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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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新萍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1-7,共7页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能否顺利施行,直接影响到国家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新颁布的《国家监察...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能否顺利施行,直接影响到国家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新颁布的《国家监察法》对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上虽然释放了明确信号,但是社会各界在留置执行场所的设置方面却存在不同看法。从监察留置措施的法理背景、立法过程出发,结合公安监管工作实践和试点工作经验,围绕看守所职责任务、公权力监督、保密性和公开性、刑事诉讼阶段变更、留置对象人身安全、法律权利及改革成本等七个方面内容,分析探讨在看守所开辟专区作为留置执行场所的优势,提出了看守所作为留置执行场所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设、软硬件改造、规范化管理、加强业务归口管理的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体制改革 规范化 法制化 执行场所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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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法衔接”优化中的留置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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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12,F0002,共13页
《监察法》的法典化,《刑事诉讼法》按照法典化进行第四次修改,“两法衔接”是重要一环,职务犯罪调查的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更是重中之重。留置场所的统一规划与规范是“两法衔接”的必要支撑。在反腐败法治化推进中,法律运行... 《监察法》的法典化,《刑事诉讼法》按照法典化进行第四次修改,“两法衔接”是重要一环,职务犯罪调查的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更是重中之重。留置场所的统一规划与规范是“两法衔接”的必要支撑。在反腐败法治化推进中,法律运行统一性要求职务犯罪的留置场所实现隶属关系上统一,公法的比例原则和犯罪追诉中的无罪推定原则,要求对涉嫌职务犯罪与严重职务违法的被留置人实行区分关押。为了确保职务犯罪留置运行中留置场所工作人员的中立性,留置场所应外设于监察系统,改革与发展中造就的在契合职务犯罪留置法治化上的比较优势,使在看守所内设立留置专区成为首选。在看守所内设立留置专区,还能为“两法衔接”拓展空间,有助于为在《监察法》的框架内区分刑事立案和违法立案提供支点,有助于律师帮助权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内及早行使,有助于检察监督权介入职务犯罪的调查过程,有助于为职务犯罪留置中律师帮助权的引入提供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措施 留置场所 职务犯罪 看守所专区 两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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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留置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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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德安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5期85-91,共7页
监察调查权仍然处于监察权研究的核心地带,其中,留置因事关被调查人人身自由、涉及与刑事强制措施之衔接转换而成为研究焦点。留置措施应当定位为具有人身自由限制属性的调查措施,留置审批权限不宜外放也是反腐效率的内在要求。尽管基... 监察调查权仍然处于监察权研究的核心地带,其中,留置因事关被调查人人身自由、涉及与刑事强制措施之衔接转换而成为研究焦点。留置措施应当定位为具有人身自由限制属性的调查措施,留置审批权限不宜外放也是反腐效率的内在要求。尽管基于比例原则来构建梯度强制调查措施能够回应人文关怀不足与比例性缺失的问题,但无疑将对《监察法》体系造成冲击,也会带来法律概念的混乱。《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行表明,短期内对监察法律框架解构或者重塑不具有现实意义,而应优先考虑在当前框架内进行解释、补充和完善。将留置场所固定为看守所只是关照了职务犯罪的侧面,对于职务违法不具妥当性,以专门留置基地为主、以看守所为补充的二元留置场所设置更为可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措施 审批权限 比例原则 刑事强制措施 留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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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调查运行中的双重制约因素及其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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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丁涛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20年第7期133-142,共10页
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体制、工作重心、运行模式等方面均有别于以往的反腐败机构。监察机关在监察调查工作中克服了原反腐败工作中的诸多弊端,但监察调查运行中存在的双重制约因素在实践中也逐渐凸显出来,其中理念层面&qu... 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体制、工作重心、运行模式等方面均有别于以往的反腐败机构。监察机关在监察调查工作中克服了原反腐败工作中的诸多弊端,但监察调查运行中存在的双重制约因素在实践中也逐渐凸显出来,其中理念层面"口供中心主义"的办案传统未实际转变,"一体化"的纪检监察调查理念未有效树立;实践层面则表现为监察调查工作缺乏保障性措施和留置执行场所的设置欠妥等问题。为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确保监察调查工作的高效性,调查人员应积极树立适用新体制、新要求的监察调查法治理念;在制度设计层面,需要制定层级性的监察调查保障性措施和设置专门的留置场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调查 一体化 保障性措施 留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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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的规范执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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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锦畅 《山东英才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36-42,共7页
留置措施是一种取代'双规'的新型强制调查措施,具有人身强制性、主动性等特征。为防止监察委员会滥用留置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应对留置措施的执行队伍、执行程序、留置场所、调查讯问行为、留置措施的公示等加以规范。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措施 留置场所 调查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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