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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安机关疏导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的对策初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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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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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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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37-4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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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疏导与化解群体性矛盾,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部门,只有正确认识群体性矛盾的特点及引发原因,建立健全群体性矛盾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群体性矛盾激化时的应对措施,不断加强公安队伍能力建设,才能将各类群体性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进而确保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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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群体性矛盾
疏导与化解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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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035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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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安机关疏导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的机制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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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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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市公安干部学院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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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37-4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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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群体性矛盾是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部门,提高疏导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的能力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公安机关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建立健全思想工作社会化、疏导工作经常化、矛盾化解规范化等疏导和化解群体性矛盾的工作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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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安机关
疏导与化解
群体性矛盾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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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035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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