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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疏明标准适用之新进展——以德国、瑞士的实践为中心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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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永旺 《西部法学评论》 2021年第1期74-89,共16页
近年来,以优势盖然性为判准的疏明的证明度评价,在德国和瑞士的实务运用中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在研究与实践证明标准和证明评价的固有传统的基础之上,民事司法程序以解决盖然性判准的界定与呈现难题为目标,建构层次化的弹性疏明标准... 近年来,以优势盖然性为判准的疏明的证明度评价,在德国和瑞士的实务运用中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在研究与实践证明标准和证明评价的固有传统的基础之上,民事司法程序以解决盖然性判准的界定与呈现难题为目标,建构层次化的弹性疏明标准评价体系。立足于对盖然性判断的规范性评价,实践中通过裁判的预期错误成本最小化原则对适用疏明的案件进行类案区分,使疏明的评价标准得以层次化,同时在个案中利用比例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对疏明的证明度评价进行调整与修正,使疏明标准具有弹性运用的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疏明 疏明标准 优势盖然性 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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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为保全证明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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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震 《研究生法学》 2021年第1期90-103,共14页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实践中具有底线价值和门槛价值。疏明标准是在证明某些程序性事实时采用的降低的证明标准,法官心证通常只需达到“优势盖然性”即可。我国对于知识产权行为保全证明标准理论研究不够充分,司法实践不够重视。我国应借...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实践中具有底线价值和门槛价值。疏明标准是在证明某些程序性事实时采用的降低的证明标准,法官心证通常只需达到“优势盖然性”即可。我国对于知识产权行为保全证明标准理论研究不够充分,司法实践不够重视。我国应借鉴比较法上正反两方面经验,在知识产权行为保全中采用疏明标准:一是现行立法为其提供了规范基础;二是符合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价值的客观要求;三是与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内在特性相契合;四是知识产权行为保全规则体系为采用疏明标准提供了充分保障。采用疏明标准可以有效解决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数量少”“申请难”的问题,亦有利于加强裁判说理,同时降低证明标准并不会必然导致审查质量降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 证明标准 疏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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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疏明的理论阐释与制度逻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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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冰锋 于喻 《政法学刊》 2021年第5期69-79,共11页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尚未真正确立疏明的概念,虽然相关制度内容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文本中已初有显现,但疏明的制度框架仍不明确,其制度细节也未作深入探讨。疏明作为与证明相对的制度,适用于需要迅速解决的程序性事项,且所疏明的程序性...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尚未真正确立疏明的概念,虽然相关制度内容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文本中已初有显现,但疏明的制度框架仍不明确,其制度细节也未作深入探讨。疏明作为与证明相对的制度,适用于需要迅速解决的程序性事项,且所疏明的程序性事实不应属于主要事实及间接事实范畴。虽然即时性的要求会对法官的自由心证形成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是为了保障程序的尽速推进,疏明原则上应当通过即时可调查的证据方法进行。然而,法官依案件性质认为适当且不会导致延滞诉讼时,可以通过延展期日再进行调查等方式缓和疏明证据方法的即时性标准。疏明义务人提出证据方法进行疏明,最终须使法官的心证达到优越盖然性的标准,否则应承担客观上的疏明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疏明 证据方法 即时性 疏明责任 疏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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