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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年间福建盐册攒造及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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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锦花 《盐业史研究》 CSSCI 2024年第3期4-15,共12页
盐册是盐课司征调盐课的依据,其攒造是在里甲黄册大造之后,由运司派人到布政司将黄册中灶户相关信息誊抄、编纂而成。明中叶,福建灶户丁、田(粮)负担较民户、军户轻,盐场人群将土地诡寄灶户,致使盐田增加、民田减少,州县编差不足。为了... 盐册是盐课司征调盐课的依据,其攒造是在里甲黄册大造之后,由运司派人到布政司将黄册中灶户相关信息誊抄、编纂而成。明中叶,福建灶户丁、田(粮)负担较民户、军户轻,盐场人群将土地诡寄灶户,致使盐田增加、民田减少,州县编差不足。为了解决此问题,嘉靖二十七年(1548),南安知县唐爱促成泉州惠安、浔美、州、浯州四场盐册灶户丁田信息固定的改革。该改革不仅影响盐场人群规避赋役,而且限制运司系统增加盐课,因而在嘉靖四十五年(1566)福建新一轮盐册攒造时,被福建盐运使何思赞废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盐册 明代 诡寄 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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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组织还是税收工具:明中期广东盐场的盐册与栅甲制新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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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龙 《盐业史研究》 CSSCI 2018年第4期3-16,共14页
明代,作为广东盐场管理制度核心的栅甲制并非管理灶户共同作业的生产组织,而是在重新确立一套规范化的赋役体系之下实现场课完纳的税收工具。这套制度是在天顺前后广东盐场场课陷入"无征"危机的情况下,以盐册为基础,编定栅甲... 明代,作为广东盐场管理制度核心的栅甲制并非管理灶户共同作业的生产组织,而是在重新确立一套规范化的赋役体系之下实现场课完纳的税收工具。这套制度是在天顺前后广东盐场场课陷入"无征"危机的情况下,以盐册为基础,编定栅甲,并以栅长、灶排等役来重新实现场课的有效征收。它的实质是结合盐册的场课定额化,确立栅长负责完纳场课的税收机制。随着栅甲制的推行,广东盐场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定,并为实现场课折银奠定了制度基础。回到"区域"的制度实践,我们更能体会盐场制度作为赋役机制的属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赋役 场制度 灶户 盐册 栅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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