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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明代嘉靖间两淮盐商分工体制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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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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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北师范大学明清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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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38-148,194,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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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明代盐法演变中国家与商业资本关系研究”(20BZS05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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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明代两淮盐商中边商、内商、水商分化的原因,迄今不仅学界仍然存在争论,而且它们作为开中过程中互相依存的不同分工环节的制度化过程也模糊不清。通过重新梳理相关史料,挖掘历史当事人的行为逻辑,可知由于盐引超发和资本权力构成的不同,盐商分化早已存在。至弘治正德间,余盐大规模开中,加速了盐商分化,并使内商积累起巨额资本。嘉靖初“假额课以处余盐”使得边中成为余盐开中前提,但因余盐征课规模扩大和随后的工本盐、工本银、鄢懋卿刮银不断提高开中门槛,让内商守支地位愈加强化,边商退守开中,终于在隆庆初年,在法制上确立起内商守支的垄断地位和三商作为开中过程中互相依存环节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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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明代嘉靖
两淮
盐商分工
资本的权力构成
余盐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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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8.2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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