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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政治制度架构中的监临官和监临权探究——以《唐律疏议》为中心
1
作者
黄莉莉
《黑河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55-159,共5页
监临权是中国古代重要的行政权限。“监临权”一词出现较早,经过长期发展至唐代才通过律法的形式正式加以规范。通过对“监临”的发展演变、唐代对监临的界定、监临权的分设和行政层级上的区划、唐律对监临渎职行为的确准、规范、强弱...
监临权是中国古代重要的行政权限。“监临权”一词出现较早,经过长期发展至唐代才通过律法的形式正式加以规范。通过对“监临”的发展演变、唐代对监临的界定、监临权的分设和行政层级上的区划、唐律对监临渎职行为的确准、规范、强弱等差惩处等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辩证地认识监临法制问题。唐代监临法制建设是在吸取前代制度精华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社会与政治状况而逐渐形成的,在封建制度的背景下虽然有其弊端与历史局限性,但在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发展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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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监临
权
监临官
唐律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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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唐律》中的监临官赃罪
2
作者
彭炳金
《天津滨海法学》
2019年第1期1-11,共11页
《唐律》中的赃罪是指侵犯财产的犯罪,包括窃盗、强盗、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临及坐赃六种,其中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临及坐赃的犯罪主体均为官吏,被称为官吏赃罪。官吏赃罪是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已经发表的期刊论文有周东平的《...
《唐律》中的赃罪是指侵犯财产的犯罪,包括窃盗、强盗、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临及坐赃六种,其中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临及坐赃的犯罪主体均为官吏,被称为官吏赃罪。官吏赃罪是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已经发表的期刊论文有周东平的《论唐代惩治官吏赃罪的特点》(《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侯雯的《谈唐代对官吏赃罪的惩治》(《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彭炳金的《唐代官吏赃罪述论》(《史学月刊》2002年第10期),硕士学位论文有尹柏苏的《唐代官吏赃罪研究》(吉林大学2007年)和张杨的《唐代官吏赃罪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以上论文对唐代官吏赃罪的内容与特点作了详细研究,但是对于《唐律》中监临官赃罪还尚无专文论及,本文就《唐律》中的监临官赃罪及其特点作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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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律》
官
吏赃罪
侵犯财产
监临官
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史学月刊》
厦门大学学报
原文传递
论《唐律疏议》对监临官犯罪的规定及启示
被引量:
2
3
作者
彭蕾
王芳
《理论界》
2009年第1期131-132,共2页
《唐律疏议》把官吏分为"监临官"、"主守官"和"一般官吏"三类,三者职责不同承担的处罚也不同。本文以"监临官"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唐律疏议》以"监临官"这一特殊身份为犯罪主体的规...
《唐律疏议》把官吏分为"监临官"、"主守官"和"一般官吏"三类,三者职责不同承担的处罚也不同。本文以"监临官"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唐律疏议》以"监临官"这一特殊身份为犯罪主体的规定,以期对现在的职务犯罪和官员问责制度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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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律疏议》
监临官
从重处罚
原文传递
司令与司令部的产生
4
作者
季德源
《国防》
1990年第4期33-34,共2页
'司令'与'司令部'是无人不晓的军事职官和军事机构名称。但是,在我国到底什么时候有了司令?司令部又产生于何时呢?(一)司令作为官称,元、明两代就已出现,当时还不是军官。元朝礼都掌薪司设司令一人,是正七品的小官。元...
'司令'与'司令部'是无人不晓的军事职官和军事机构名称。但是,在我国到底什么时候有了司令?司令部又产生于何时呢?(一)司令作为官称,元、明两代就已出现,当时还不是军官。元朝礼都掌薪司设司令一人,是正七品的小官。元朝设有许多营缮都司和营缮司,除了以达鲁花赤为监临官外,均以司令主持司务,官位正四品和五品,掌管营造钱粮之事。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于皇朝中央设察言司,置司令二人,掌受四方章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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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察言司
达鲁花赤
置司
司设
都司
监临官
正参谋
官
通政使
都督府
辛亥革命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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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唐代对官吏婚姻特权的法律规范
被引量:
1
5
作者
刘玉堂
《中国文化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82-85,共4页
为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有效运转,唐代统治者极其重视和加强对官吏的管理,其中包括对地方官吏婚姻的管理。为了防止官吏利用婚姻这一合法形式以权谋色、因色枉法,唐代专门设立了"监临官不得娶所监临女"这一法律规范。但法律...
为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有效运转,唐代统治者极其重视和加强对官吏的管理,其中包括对地方官吏婚姻的管理。为了防止官吏利用婚姻这一合法形式以权谋色、因色枉法,唐代专门设立了"监临官不得娶所监临女"这一法律规范。但法律同时也规定,若官吏娶民女的行为不具有以强暴弱的性质,则不予追究。史实表明,在实践过程中,唐代司法机关是非常重视维护这一法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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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代
监临官
监临
女
婚姻
法规
原文传递
明代的省考试题和答卷长啥样
6
作者
张安国
《文史天地》
2024年第8期57-60,共4页
在宁波天一阁范氏藏书楼,笔者搜集到一套《嘉靖十三年云贵乡试录》木刻版本影印件,该藏本不仅记录了490年前,云南、贵州乡试中试举人的出生地、中试名额、中试的是什么经,当时的考务安排、考务人员(包括监临官、提调官、监试官、考试官...
在宁波天一阁范氏藏书楼,笔者搜集到一套《嘉靖十三年云贵乡试录》木刻版本影印件,该藏本不仅记录了490年前,云南、贵州乡试中试举人的出生地、中试名额、中试的是什么经,当时的考务安排、考务人员(包括监临官、提调官、监试官、考试官、同考试官、印卷官、收掌试卷官、受卷官、弥封官、誉录官、对读官、巡绰官、搜检官、供给官共14个岗位人员)的任职地点、官职、出生所在地信息,还记录了当年部分考生的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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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岗位人员
藏书楼
宁波天一阁
考务
考试题
十三年
提调
官
监临官
原文传递
唐、宋、元时期关于借贷之债的法律规定
7
作者
王文书
《中西法律传统》
2018年第1期143-171,共29页
现代法律意义'债'的分类源自于西方法律制度,如果说得更具体,是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现代的历史学家研究中国历史多采用西方的概念和分类。如宋代法律史专家郭东旭先生所著《宋代法制研究》对宋代'债法'进行论述,关于...
现代法律意义'债'的分类源自于西方法律制度,如果说得更具体,是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现代的历史学家研究中国历史多采用西方的概念和分类。如宋代法律史专家郭东旭先生所著《宋代法制研究》对宋代'债法'进行论述,关于债的发生分为:因契约所生之债、因侵权所生之债、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古代中国有此三种'债'之事实,而无三种'债'之名义,而中国古代的债多指合同(契约)之债中的借贷之债和买卖之债中的商业信用,本文所研究的是主要是借贷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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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律疏议》
《庆元条法事类》
监临官
受所
监临
财物
原文传递
唐代如何规制情色贿赂
8
作者
韩伟
《浙江人大》
2013年第9期45-45,共1页
食色,性也。性与权力纠缠不清的关系,历来受到人们的关注。唐代严格规制官员的情色贿赂犯罪,除了要保证为官职务的廉洁性外,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性贿赂,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情色贿赂,是古已有之的权色交易方式。《左传》记载...
食色,性也。性与权力纠缠不清的关系,历来受到人们的关注。唐代严格规制官员的情色贿赂犯罪,除了要保证为官职务的廉洁性外,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性贿赂,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情色贿赂,是古已有之的权色交易方式。《左传》记载,昭公年间,晋邢侯与雍子争田案中,因雍子为"法官"叔鱼献上女子,叔鱼曲法断案,作出有利于雍子的判决。后被叔向以情色贿赂断为贪墨之罪,叔鱼被处死刑。这大约是有史籍记载的最早一起因情色贿赂受罚的案件了。到了唐代,社会实践中情色贿赂的形式更为多样,法律对此严密防控。对于官员接受"情色贿赂"的行为,《唐律》将其界定为"枉法娶人妻妾及女者,以奸论加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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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枉法娶人妻妾
叔鱼
贿赂犯罪
廉洁性
性贿赂
监临官
雍子
昭公
叔向
邢侯
原文传递
卷首语
9
《天津滨海法学》
2019年第1期1-3,共3页
在《天津滨海法学》(第七卷)即将付梓之际,诚挚地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的赐稿。本卷设置了各科专论、名家演讲、青年法苑、书评和域外法制等栏目。"各科专论"共选取了12篇论文,涉及法理学、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民...
在《天津滨海法学》(第七卷)即将付梓之际,诚挚地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的赐稿。本卷设置了各科专论、名家演讲、青年法苑、书评和域外法制等栏目。"各科专论"共选取了12篇论文,涉及法理学、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学科,覆盖面较为广泛。研究的范围包括《唐律》中的监临官赃罪、中日损害赔偿法、产品缺陷的法律认定、仇恨言论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个人信息权益的合理使用、英美法系道歉法律化进程的特点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产权保护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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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权保护
《唐律》
法制史
监临官
卷首语
实务工作者
产品缺陷
法律认定
原文传递
题名
唐代政治制度架构中的监临官和监临权探究——以《唐律疏议》为中心
1
作者
黄莉莉
机构
南京市博物总馆
出处
《黑河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55-159,共5页
文摘
监临权是中国古代重要的行政权限。“监临权”一词出现较早,经过长期发展至唐代才通过律法的形式正式加以规范。通过对“监临”的发展演变、唐代对监临的界定、监临权的分设和行政层级上的区划、唐律对监临渎职行为的确准、规范、强弱等差惩处等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辩证地认识监临法制问题。唐代监临法制建设是在吸取前代制度精华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社会与政治状况而逐渐形成的,在封建制度的背景下虽然有其弊端与历史局限性,但在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发展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关键词
监临
权
监临官
唐律疏议
Keywords
temporary officials
temporary power
Code of the Tang Dynasty
分类号
D691.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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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唐律》中的监临官赃罪
2
作者
彭炳金
机构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天津滨海法学》
2019年第1期1-11,共11页
基金
天津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唐代廉政法制研究”(TJFX17-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唐律》中的赃罪是指侵犯财产的犯罪,包括窃盗、强盗、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临及坐赃六种,其中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临及坐赃的犯罪主体均为官吏,被称为官吏赃罪。官吏赃罪是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已经发表的期刊论文有周东平的《论唐代惩治官吏赃罪的特点》(《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侯雯的《谈唐代对官吏赃罪的惩治》(《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彭炳金的《唐代官吏赃罪述论》(《史学月刊》2002年第10期),硕士学位论文有尹柏苏的《唐代官吏赃罪研究》(吉林大学2007年)和张杨的《唐代官吏赃罪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以上论文对唐代官吏赃罪的内容与特点作了详细研究,但是对于《唐律》中监临官赃罪还尚无专文论及,本文就《唐律》中的监临官赃罪及其特点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
《唐律》
官
吏赃罪
侵犯财产
监临官
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史学月刊》
厦门大学学报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论《唐律疏议》对监临官犯罪的规定及启示
被引量:
2
3
作者
彭蕾
王芳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唐山市师范学院政史系
出处
《理论界》
2009年第1期131-132,共2页
文摘
《唐律疏议》把官吏分为"监临官"、"主守官"和"一般官吏"三类,三者职责不同承担的处罚也不同。本文以"监临官"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唐律疏议》以"监临官"这一特殊身份为犯罪主体的规定,以期对现在的职务犯罪和官员问责制度有所借鉴。
关键词
《唐律疏议》
监临官
从重处罚
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司令与司令部的产生
4
作者
季德源
出处
《国防》
1990年第4期33-34,共2页
文摘
'司令'与'司令部'是无人不晓的军事职官和军事机构名称。但是,在我国到底什么时候有了司令?司令部又产生于何时呢?(一)司令作为官称,元、明两代就已出现,当时还不是军官。元朝礼都掌薪司设司令一人,是正七品的小官。元朝设有许多营缮都司和营缮司,除了以达鲁花赤为监临官外,均以司令主持司务,官位正四品和五品,掌管营造钱粮之事。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于皇朝中央设察言司,置司令二人,掌受四方章奏。
关键词
察言司
达鲁花赤
置司
司设
都司
监临官
正参谋
官
通政使
都督府
辛亥革命前后
分类号
K2 [历史地理—中国史]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唐代对官吏婚姻特权的法律规范
被引量:
1
5
作者
刘玉堂
机构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出处
《中国文化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82-85,共4页
文摘
为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有效运转,唐代统治者极其重视和加强对官吏的管理,其中包括对地方官吏婚姻的管理。为了防止官吏利用婚姻这一合法形式以权谋色、因色枉法,唐代专门设立了"监临官不得娶所监临女"这一法律规范。但法律同时也规定,若官吏娶民女的行为不具有以强暴弱的性质,则不予追究。史实表明,在实践过程中,唐代司法机关是非常重视维护这一法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的。
关键词
唐代
监临官
监临
女
婚姻
法规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明代的省考试题和答卷长啥样
6
作者
张安国
机构
贵州铜仁市人文社科专家库
出处
《文史天地》
2024年第8期57-60,共4页
文摘
在宁波天一阁范氏藏书楼,笔者搜集到一套《嘉靖十三年云贵乡试录》木刻版本影印件,该藏本不仅记录了490年前,云南、贵州乡试中试举人的出生地、中试名额、中试的是什么经,当时的考务安排、考务人员(包括监临官、提调官、监试官、考试官、同考试官、印卷官、收掌试卷官、受卷官、弥封官、誉录官、对读官、巡绰官、搜检官、供给官共14个岗位人员)的任职地点、官职、出生所在地信息,还记录了当年部分考生的程文。
关键词
岗位人员
藏书楼
宁波天一阁
考务
考试题
十三年
提调
官
监临官
分类号
G63 [文化科学—教育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唐、宋、元时期关于借贷之债的法律规定
7
作者
王文书
机构
郑州大学
衡水学院董子学院
出处
《中西法律传统》
2018年第1期143-171,共29页
文摘
现代法律意义'债'的分类源自于西方法律制度,如果说得更具体,是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现代的历史学家研究中国历史多采用西方的概念和分类。如宋代法律史专家郭东旭先生所著《宋代法制研究》对宋代'债法'进行论述,关于债的发生分为:因契约所生之债、因侵权所生之债、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古代中国有此三种'债'之事实,而无三种'债'之名义,而中国古代的债多指合同(契约)之债中的借贷之债和买卖之债中的商业信用,本文所研究的是主要是借贷之债。
关键词
《唐律疏议》
《庆元条法事类》
监临官
受所
监临
财物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唐代如何规制情色贿赂
8
作者
韩伟
出处
《浙江人大》
2013年第9期45-45,共1页
文摘
食色,性也。性与权力纠缠不清的关系,历来受到人们的关注。唐代严格规制官员的情色贿赂犯罪,除了要保证为官职务的廉洁性外,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性贿赂,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情色贿赂,是古已有之的权色交易方式。《左传》记载,昭公年间,晋邢侯与雍子争田案中,因雍子为"法官"叔鱼献上女子,叔鱼曲法断案,作出有利于雍子的判决。后被叔向以情色贿赂断为贪墨之罪,叔鱼被处死刑。这大约是有史籍记载的最早一起因情色贿赂受罚的案件了。到了唐代,社会实践中情色贿赂的形式更为多样,法律对此严密防控。对于官员接受"情色贿赂"的行为,《唐律》将其界定为"枉法娶人妻妾及女者,以奸论加二等;
关键词
枉法娶人妻妾
叔鱼
贿赂犯罪
廉洁性
性贿赂
监临官
雍子
昭公
叔向
邢侯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卷首语
9
出处
《天津滨海法学》
2019年第1期1-3,共3页
文摘
在《天津滨海法学》(第七卷)即将付梓之际,诚挚地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的赐稿。本卷设置了各科专论、名家演讲、青年法苑、书评和域外法制等栏目。"各科专论"共选取了12篇论文,涉及法理学、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学科,覆盖面较为广泛。研究的范围包括《唐律》中的监临官赃罪、中日损害赔偿法、产品缺陷的法律认定、仇恨言论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个人信息权益的合理使用、英美法系道歉法律化进程的特点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产权保护法律问题.
关键词
产权保护
《唐律》
法制史
监临官
卷首语
实务工作者
产品缺陷
法律认定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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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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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代政治制度架构中的监临官和监临权探究——以《唐律疏议》为中心
黄莉莉
《黑河学院学报》
20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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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论《唐律》中的监临官赃罪
彭炳金
《天津滨海法学》
201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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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唐律疏议》对监临官犯罪的规定及启示
彭蕾
王芳
《理论界》
200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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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司令与司令部的产生
季德源
《国防》
199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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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5
唐代对官吏婚姻特权的法律规范
刘玉堂
《中国文化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
1
原文传递
6
明代的省考试题和答卷长啥样
张安国
《文史天地》
20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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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唐、宋、元时期关于借贷之债的法律规定
王文书
《中西法律传统》
2018
0
原文传递
8
唐代如何规制情色贿赂
韩伟
《浙江人大》
2013
0
原文传递
9
卷首语
《天津滨海法学》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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