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2篇文章
< 1 2 4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对容规监察范围与类别划分规定讨论 被引量:1
1
作者 田万信 《石油化工设备》 CAS 2000年第2期37-39,共3页
就《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监察范围的覆盖率 ,压力容器类别划分与监察范围合用一种压力等级及二者间的关系方面提出了一些看法 ,指出压力容器划类规定与监察范围在依存一致性方面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 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 监察范围 类别划分
下载PDF
南京市将污泥处置纳入环境监察范围
2
《工业水处理》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25-25,共1页
南京市环保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相关企业必须对污水处理完成后产生的污泥加强监管.实行无害化处置。
关键词 污泥处置 南京市 监察范围 环境 无害化处置 污水处理 环保局
下载PDF
经销商将纳入能效标识产品监察范围
3
《家电科技》 2008年第22期28-28,共1页
国家发改委正在编制的节能法配套法规《节能监察办法》中,准备加入对经营能效标识管理产品销售商的处罚条款,而且建议全国各地在制定的节能法配套地方法规中,把对销售商的管理及处罚条款加入到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之中。
关键词 能效标识 监察范围 产品 经销商 配套法规 标识管理 地方法规 国家发改委
下载PDF
论《监察官法》中监察官范围的识别 被引量:1
4
作者 陈敦坤 《时代法学》 2023年第2期51-59,共9页
在社会专业化分工、权力监督制约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监察官范围必然具有一定的限度,对这一范围的识别便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监察官法》第3条对监察官范围的识别作出了制度性安排,该条立足于组织、身份和... 在社会专业化分工、权力监督制约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监察官范围必然具有一定的限度,对这一范围的识别便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监察官法》第3条对监察官范围的识别作出了制度性安排,该条立足于组织、身份和职权三项基本要素,构建的“组织+身份”模式能够基本实现对监察官范围的识别。然而,《监察官法》第3条第1款兜底项规定本身的抽象性和人们认知与解释的差异性,致使监察官范围“在总体基本明确的同时又部分相对模糊”,容易造成识别上的困难,不利于监察官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在《监察官法》出台不久的背景下,有必要对兜底项中监察人员的组织和身份进行再明确,将之纳入到既有的识别模式中。然而,法解释也有一定缺陷,需要通过细化完善监察官权责清单制度、配套完善监察组织法等基础性监察法规来补齐,进而辅助识别监察官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官制度 监察官法 监察范围 监察
下载PDF
独生子女补贴诉求是否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5
作者 向春华 《中国社会保障》 2016年第11期55-55,共1页
主持人:按照我地的计划生育法规规定,职工可享受独生子女补贴。私营企业基本上都不支付该项待遇,劳动者能否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有工作人员表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能处理此类问题。请问此诉求有无法... 主持人:按照我地的计划生育法规规定,职工可享受独生子女补贴。私营企业基本上都不支付该项待遇,劳动者能否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有工作人员表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能处理此类问题。请问此诉求有无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独生子女 监察范围 补贴 求是 计划生育 私营企业 用人单位
原文传递
河北省将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6
《工会信息》 2017年第19期48-48,共1页
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报道 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聘用)合同... 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报道 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聘用)合同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保障 性别歧视 河北省 监察范围 妇女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 工会办公室
原文传递
《监察法》规定的监察范围覆盖到哪些社区工作者
7
作者 成社文 《社区》 2018年第19期47-47,共1页
一名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来电咨询:新闻媒体宣传,今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哪些社区工作者应被列入监察范围?
关键词 社区工作者 监察范围 监察 社区居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媒体宣传 公职人员 全覆盖
原文传递
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如何界定
8
作者 岳季彦 《广东党风》 2017年第12期8-8,共1页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索)》(以下简称《监察法草案》),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列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索)》(以下简称《监察法草案》),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列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监察委员会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全国人大常委会 监察机关 界定 管理权限
原文传递
唐宋监察制度初探 被引量:5
9
作者 李青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188-192,共5页
中国封建时代的监察制度在世界法制史上是具有鲜明特色的,唐宋两代的监察制度尤其具有代表性。唐代是封建盛世,唐代的监察制度基本上达到完型,是反映中华法系成就的一个重要方面。宋代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强化的朝代,随着皇权的... 中国封建时代的监察制度在世界法制史上是具有鲜明特色的,唐宋两代的监察制度尤其具有代表性。唐代是封建盛世,唐代的监察制度基本上达到完型,是反映中华法系成就的一个重要方面。宋代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强化的朝代,随着皇权的加强,监察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强化。与唐朝相比,宋朝的监察范围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对于地方监察活动日趋法律化,对于监察官的资格与任职要求更加严格。唐宋两代的监察制度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具有可咨借鉴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朝 宋朝 监察制度 监察范围 察吏 谏官素质
下载PDF
试论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被引量:1
10
作者 倪道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0年第1期28-29,共2页
文章分析了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具有5个特点,即机构庞大,职权独立;监察范围无处不及;以卑察尊,位卑权重;谨慎选举监察官;重奖重罚,荣辱有加.对于我们今天开展监察工作具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 古代 监察机构 监察范围 监察权限 素质
下载PDF
古代御史监察体系与分权制衡
11
作者 田兆阳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1999年第1期57-58,共2页
关键词 分权制衡 监察体系 监察制度 御史大夫 监察范围 监察 监察 魏晋南北朝 监察机关 五代十国时期
下载PDF
我国劳动监察制度的法律分析 被引量:4
12
作者 冷锶涵 《现代商贸工业》 2010年第8期245-246,共2页
劳动监察有保障整个劳动法律系统全面实施的功能,主要分析了我国的劳动监察制度,指出了我国现行劳动监察制度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措施。
关键词 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对象 劳动监察范围 劳动监察措施
下载PDF
试论宋代监察制度的几个特点 被引量:1
13
作者 季盛清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1997年第2期77-81,共5页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监察制度是比较完备而又独具特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国家政治运作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宋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有代表性的朝代,其监察制度发展水平较商,具有极其鲜明的特点,最突出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监察制度是比较完备而又独具特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国家政治运作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宋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有代表性的朝代,其监察制度发展水平较商,具有极其鲜明的特点,最突出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相对独立而强大的监察权宋代中央设有专司监察的御史台与谏院,下置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史(知杂事),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和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司谏、正言、拾遗、补阙等监察官.门下省给事中与中书省中书舍人则是兼职的监察官.在地方上还有路一级的监司(转运使、提点刑狱使、提举常平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制度 监察 监察 监察御史 御史台 侍御史 御史大夫 台谏 进士出身 监察范围
下载PDF
监察法上“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规范含义——以《监察法》第15条为中心 被引量:1
14
作者 韩伟 《榆林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52-57,共6页
《监察法》的对象范围,是其理解适用中的重要问题。通过立法史、比较法上“公职人员”概念内涵的梳理,检视《监察法》的立法宗旨与规范结构,可以对第15条“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作规范解释,公职人员是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如党... 《监察法》的对象范围,是其理解适用中的重要问题。通过立法史、比较法上“公职人员”概念内涵的梳理,检视《监察法》的立法宗旨与规范结构,可以对第15条“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作规范解释,公职人员是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如党的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等工作人员;“有关人员”是指不享有公职身份,但因某种原因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如经授权或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对监察对象范围的限制解释,体现国家法治的谦抑性,有助于监察机关集中力量处理公权力腐败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职人员 监察对象范围 公权力
下载PDF
明代十三道监察御史统属考
15
作者 颜广文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3期103-104,82,共3页
关于明十三道监察御史的统属问题,目前史学界大多数人认为是隶属于都察院.例如,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下册第99页写道:“都察院长宫有左右都御史等,专职弹劾百司.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官员.”但是,明代著名学者邱濬... 关于明十三道监察御史的统属问题,目前史学界大多数人认为是隶属于都察院.例如,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下册第99页写道:“都察院长宫有左右都御史等,专职弹劾百司.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官员.”但是,明代著名学者邱濬在《大学衍义补·重台谏之任》中却说:“六部官属皆书部,如吏部属,则曰吏部文选清吏司;兵部属,则曰兵部武选清吏司之类是也.唯监察御史则书其道,而不系于都察院焉”.明言监察御史与都察院不存在统属关系.两种意见,截然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御史 都察院 吏部 于都 大府 台谏 大学衍义补 兵部 监察范围 御史台
下载PDF
国家监察委:点燃政治改革的引擎
16
作者 席志刚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6年第12期14-16,共3页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就是对所有公权力主体实施监察,意味着所有国家财政供养的组织、群体都有必要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包括法院、检察院、医院、学校,都纳入监察范围。
关键词 国家监察 政治改革 引擎 监察范围 监察委员会 权力主体 财政供养 检察院
下载PDF
民政部:慈善组织作假将纳入监察
17
《中国经济周刊》 2017年第36期10-10,共1页
近日,民政部举行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仪式,要求各地各类慈善参与主体依托该平台填报法定公开信息,对于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透明度差的慈善组织,将依法纳入执法监察范围。民政部还将进一步征求公众对慈善信息的需求,加强技... 近日,民政部举行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仪式,要求各地各类慈善参与主体依托该平台填报法定公开信息,对于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透明度差的慈善组织,将依法纳入执法监察范围。民政部还将进一步征求公众对慈善信息的需求,加强技术创新,让全国人民都能看到慈善募捐等领域的“明白账”、“放心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慈善组织 监察范围 民政部 作假 公开信息 参与主体 技术创新 填报法
下载PDF
民政部:慈善组织作假将纳入监察
18
《知识经济.中国直销》 2017年第10期10-10,共1页
近日,民政部举行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仪式,要求各地各类慈善参与主体依托该平台填报法定公开信息,对于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透明度差的慈善组织,将依法纳入执法监察范围。民政部还将进一步征求公众对慈善信息的需求,加强技... 近日,民政部举行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仪式,要求各地各类慈善参与主体依托该平台填报法定公开信息,对于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透明度差的慈善组织,将依法纳入执法监察范围。民政部还将进一步征求公众对慈善信息的需求,加强技术创新,让全国人民都能看到慈善募捐等领域的“明白账”、“放心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慈善组织 监察范围 民政部 作假 公开信息 参与主体 技术创新 填报法
下载PDF
构建在线监察平台规范权力运行
19
作者 张爱剑 《政策》 2013年第7期65-66,共2页
近年来,鄂州市纪委监察局以廉政风险防控为主线,以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为重点,积极探索构建行政职权运行暨廉政风险防控在线监察平台,不断推进电子监察工作领域的拓展和深化,扩大电子监察范围,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一、围... 近年来,鄂州市纪委监察局以廉政风险防控为主线,以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为重点,积极探索构建行政职权运行暨廉政风险防控在线监察平台,不断推进电子监察工作领域的拓展和深化,扩大电子监察范围,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一、围绕改革驱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线监察 权力运行 监察系统 行政职权 积极探索 电子政务 平台 监察范围 综合改革 行政审批
下载PDF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新特点
20
《标准计量与质量(广西)》 2003年第6期9-9,共1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月1日起实施,本刊特开辟此专栏,介绍新条例的主要内容、颁布意义、主要原则、特点以及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旨在让全社会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同时呼吁广大特种设备生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月1日起实施,本刊特开辟此专栏,介绍新条例的主要内容、颁布意义、主要原则、特点以及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旨在让全社会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同时呼吁广大特种设备生产者、使用者认真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用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锅炉 压力容器 监察范围 安全责任 效率原则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4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