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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佛教监寺制度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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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敬 《佛学研究》 CSSCI 2022年第2期210-223,共14页
隋唐僧官制度在“三纲”的基础上另设监寺制度,以俗人兼管僧团的内外事务。这种做法早在高昌郡时期的吐鲁番地区就已出现,并与南朝梁武帝欲亲任白衣僧正存有内在的关联性。监寺制度由隋炀帝创立,唐贞观中遭到废除;至唐中晚期(不晚于唐... 隋唐僧官制度在“三纲”的基础上另设监寺制度,以俗人兼管僧团的内外事务。这种做法早在高昌郡时期的吐鲁番地区就已出现,并与南朝梁武帝欲亲任白衣僧正存有内在的关联性。监寺制度由隋炀帝创立,唐贞观中遭到废除;至唐中晚期(不晚于唐代宗大历年间),随着国家加强对佛教事务管理的需求重新出现,但改由僧人担任,并在吐蕃占领与归义军时期的敦煌地区发展出“寺卿”“僧政”等新的基层僧官职位。“监寺”这一基层僧官的发展与演变,正是隋唐时期教权与王权之争以及佛教中国化的一个具体表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隋唐佛教 监寺制度 政教关系 佛教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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