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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未成年人“自我决定权”条款的解释及完善
被引量:
3
1
作者
骆正言
《民商法论丛》
2019年第1期263-285,共23页
屡屡出现的未成年人伤害事件,不断考验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最近通过的《民法总则》,规定了"监护人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的条款,这标志着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完成了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从社会权向自由权的...
屡屡出现的未成年人伤害事件,不断考验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最近通过的《民法总则》,规定了"监护人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的条款,这标志着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完成了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从社会权向自由权的转变。从保护人的尊严、尊重未成年人成熟的连续性、培养未成年人自我决定能力出发,在处理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和问题的过程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保证他们在学习、娱乐、阅读、饮食、着装等事项上的自我决定权。同时为落实这一条款,未来民法典中应考虑细化未成年人自我决定权的范围,对违法的监护人设置监护限制,甚至剥夺监护权,增加未成年人本人、亲属、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赋予未成年人亲属、教师、医生等人员强制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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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法总则》
未成年人
自我决定权
监护权限制
诉讼主体
原文传递
题名
《民法总则》未成年人“自我决定权”条款的解释及完善
被引量:
3
1
作者
骆正言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江苏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出处
《民商法论丛》
2019年第1期263-285,共23页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资助项目“自媒体时代公共评论中语言暴力的违法性研究”(2016M591867)
2016年度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时事评论中语言暴力侵权裁判标准研究”(1601146C)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屡屡出现的未成年人伤害事件,不断考验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最近通过的《民法总则》,规定了"监护人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的条款,这标志着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完成了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从社会权向自由权的转变。从保护人的尊严、尊重未成年人成熟的连续性、培养未成年人自我决定能力出发,在处理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和问题的过程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保证他们在学习、娱乐、阅读、饮食、着装等事项上的自我决定权。同时为落实这一条款,未来民法典中应考虑细化未成年人自我决定权的范围,对违法的监护人设置监护限制,甚至剥夺监护权,增加未成年人本人、亲属、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赋予未成年人亲属、教师、医生等人员强制报告的义务。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未成年人
自我决定权
监护权限制
诉讼主体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民法总则》未成年人“自我决定权”条款的解释及完善
骆正言
《民商法论丛》
2019
3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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