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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保险监管会计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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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永宁 《金融会计》 2003年第5期57-58,共2页
保险是通过收取保费,集中形成保险基金,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给予一定赔偿或给付的一种制度安排。对于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来讲,它不仅同一般企业一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且在更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的责任,关乎广大投保... 保险是通过收取保费,集中形成保险基金,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给予一定赔偿或给付的一种制度安排。对于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来讲,它不仅同一般企业一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且在更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的责任,关乎广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险公司性质的两重性,也决定了其会计行为规范的两重性:一是来自于一般财务会计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保险公司对外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保险公司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和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要求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与其他行业保持可比性,另一个是监管会计原则,主要服务于保险监管当局,为保证保单待有人利益而监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需要。因此,保险公司在会计制度的设计上,不仅需要建立适合于保险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还需要重视监管会计制度的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保险 监管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 偿付能力 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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