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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的盖然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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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茹 《沧桑》 2010年第4期58-59,共2页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判的依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而证明标准又是法院明辨是非、正确判案的依据,法官对事实的认定,常常不能回避对盖然性规则的适用。比较而言,英美法系的证明标准倾向于一种"盖然性占优势&q...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判的依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而证明标准又是法院明辨是非、正确判案的依据,法官对事实的认定,常常不能回避对盖然性规则的适用。比较而言,英美法系的证明标准倾向于一种"盖然性占优势"的标准,而大陆法系在诉讼证明上则主张"高度盖然性"的标准。由于我国对于证明标准的立法存在一些漏洞,本文拟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于"盖然性规则"的不同态度的比较研究入手,围绕这一规则的产生、适用及其现实意义展开论述,以期对我国"盖然性规则"证明标准的正确运用提供一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证明标准 盖然性规则 盖然性占优势 高度盖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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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事诉讼证明上的盖然性规则 被引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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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玉谦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40-49,共10页
在民事诉讼中 ,法官对事实的认定 ,常常不能回避对盖然性规则的适用。盖然性规则是指构成内心确信的一种证明规则。相比较而言 ,英美法系热衷于一种“盖然性占优势”的标准 ,而大陆法系在诉讼证明上则主张“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但这二... 在民事诉讼中 ,法官对事实的认定 ,常常不能回避对盖然性规则的适用。盖然性规则是指构成内心确信的一种证明规则。相比较而言 ,英美法系热衷于一种“盖然性占优势”的标准 ,而大陆法系在诉讼证明上则主张“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但这二种标准并无本质上的差别 ,其差异主要来于文化传统和法律习惯。笔者认为 ,在我国应设定一种“高度盖然性”(或称法律真实 )的证明标准 ,这种标准的实质内涵就在于 ,它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即存在于法官的内心和主观之上 ,但它在内容上则是客观的 ,即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反映、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在价值取向上 ,这一标准正体现了只有通过正当程序才能发现实体真实的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盖然性规则 比较研究 高度盖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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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的思考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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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达峰 《行政与法》 2003年第12期91-92,共2页
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相对美国“高度盖然性规则”或“51%规则”,我国对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过高。笔者认为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可以低于有罪判决的标准,特别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更应当起诉,而不必规定过... 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相对美国“高度盖然性规则”或“51%规则”,我国对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过高。笔者认为我国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可以低于有罪判决的标准,特别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更应当起诉,而不必规定过高的证据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起公诉 证据标准 高度盖然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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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文件法律效力确认的一种思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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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文 楚渔 《山西档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7-9,共3页
针对电子文件法律效力的认定问题 ,文章考察了国际上的有关立法实践 。
关键词 电子文件 法律效力 盖然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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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事件中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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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佳佳 宋民宪 《中药与临床》 2014年第3期42-44,49,共4页
目的:减轻受害者举证责任,保护其合法权益。方法:采用文献研究、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方法,探讨导致药品安全事件中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证明及认定困难的原因及相关解决方法。结果:证明药品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是十分困难的,无论是受害者举证亦... 目的:减轻受害者举证责任,保护其合法权益。方法:采用文献研究、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方法,探讨导致药品安全事件中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证明及认定困难的原因及相关解决方法。结果:证明药品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是十分困难的,无论是受害者举证亦或是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委托专业部门鉴定,都不能完全查明。实践中,应为降低证明难度寻求有效途径。结论:因相关立法机关对药品安全事件中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方式未有统一规定,导致各地法院对同一类型的案件作出不同的审理结果。以必然因果关系结合高度盖然性规则作为药品安全事件中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理论,在统一标准出台之前,有利于降低受害者对因果关系的证明难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品 药品安全事件 侵权责任因果关系 必然因果关系 高度盖然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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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实还是正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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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佳文(译) 《法律方法》 2022年第3期33-50,共18页
法律与事实的界分是裁判的重要基础。基于裁判的客观性假设,司法中的事实发现程序不囿于法律范畴,还探求独立于法律以外的客观事实真相。事实发现与法律适用之间存在交织融合的基础场域,规范价值同时形塑了两者。英美法系中,许多法律适... 法律与事实的界分是裁判的重要基础。基于裁判的客观性假设,司法中的事实发现程序不囿于法律范畴,还探求独立于法律以外的客观事实真相。事实发现与法律适用之间存在交织融合的基础场域,规范价值同时形塑了两者。英美法系中,许多法律适用问题都被视为事实问题。在实践层面检视陪审团的司法权能,发现其未遵循理论上的法律—事实二分法。基于社会信任,陪审团依据“是非曲直原则”裁决,并充当法律和事实的裁判者。站在裁判立场,事实发现程序与法律适用规则无不浸润着道德和法律的双重价值选择。在司法程序中引入盖然性规则并依循统计学分配原理,对于达致证明标准的初步门槛颇有裨益。妥当运用证据概率论有助于正确判决的数量最大化,但在实现从证据事实到要件事实“飞跃”的同时,也不能放弃追寻个案裁判中正义的曙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发现 法律推理 证据概率论 盖然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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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奇事——医院积极主张医疗事故的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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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轩 梁文珠 《中国审判》 2008年第9期37-39,共3页
医院对其医疗行为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往往避之唯恐不及,因为医院声誉决定患者取舍与医院利益,但有一家医院却在一起官司中主动请求法院认定自己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本案中,在未作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下,法院运用高度盖然性规则,以"... 医院对其医疗行为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往往避之唯恐不及,因为医院声誉决定患者取舍与医院利益,但有一家医院却在一起官司中主动请求法院认定自己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本案中,在未作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下,法院运用高度盖然性规则,以"可能性较大"为由认定医疗事故已实际发生。医院为何积极主张医疗事故?在未做尸检、死亡原因不确定的情况下,法院为何认定医疗事故已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行为 保险公司 盖然性规则 医疗事故鉴定 医院 司法鉴定 后腹膜血肿 医疗责任保险 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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