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认定方法新探——以谢某诉江苏天楹赛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侵权案为背景 被引量:1
1
作者 刘自俊 张驭 杨桂萍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年第4期32-35,共4页
鉴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和谢某诉江苏天楹赛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侵权案的判决可以发现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倒置仍有一定局限性。域外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认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例因果关系说"、"盖然性说"、"... 鉴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和谢某诉江苏天楹赛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侵权案的判决可以发现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倒置仍有一定局限性。域外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认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例因果关系说"、"盖然性说"、"疫学因果关系说"和"不确定原告说"。这些方法均有一定的局限性,采用"新盖然性说"为一个有益的尝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 认定方法 “新盖然性说
下载PDF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理论基础研究 被引量:1
2
作者 吴杰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39-146,共8页
自由心证主义取代法定证据主义确立了主观确信的理论,主观确信理论在发现实体真实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一经创立很快为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和采纳。但其诞生之初就存在着事实认定的标准究竟应依主观的确信,还是应依客观的盖然性的激... 自由心证主义取代法定证据主义确立了主观确信的理论,主观确信理论在发现实体真实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一经创立很快为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和采纳。但其诞生之初就存在着事实认定的标准究竟应依主观的确信,还是应依客观的盖然性的激烈论争。本文着重从德日两国的判例以及相关基础理论加以介绍,力图全面系统地展示大陆法系在证明标准问题上不同的立场和观点。为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提供充分的素材与研究的范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由心证主义 大陆法系 民事诉讼 法定证据主义 证明标准 德国 盖然性说 主观确信 日本
下载PDF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3
作者 武文举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116-119,共4页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研究中最富有争议的问题。国内外理论界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有多种学说。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和对特别案件实行...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研究中最富有争议的问题。国内外理论界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有多种学说。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和对特别案件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补充原则以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来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原则。我国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举证责任的分配 盖然性说 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 立法完善
下载PDF
犯罪故意认识对象中规范评价要素的辨析 被引量:2
4
作者 武亚非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56-61,共6页
犯罪故意的认识对象是犯罪主观方面中一个具有客观属性的范围,包括"行为"、"会"、"危害社会的结果"。其中"会"、"危害社会的结果"属于规范性要素。规范性的价值判断必须以一定的客... 犯罪故意的认识对象是犯罪主观方面中一个具有客观属性的范围,包括"行为"、"会"、"危害社会的结果"。其中"会"、"危害社会的结果"属于规范性要素。规范性的价值判断必须以一定的客观依据为标准才能形成普适性准则。因此,在对"会"即危害结果发生概率的判断标准上,应当采取盖然性说和一般人标准;对"危害社会的结果"即行为当时对行为或后果的程度判断上,应当采取抽象的法益侵犯说。且由于违法性认识在现有的刑法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并不等同于社会危害性,故不能将违法性认识认定为犯罪故意的认识对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害社会的结果 法益侵犯 盖然性说 一般人标准 违法性认识
下载PDF
论环境诉讼中的证明——兼谈应当确立环境诉讼的被告举证原则
5
作者 易先良 《环境保护科学》 CAS 1989年第1期22-25,29,共5页
诉讼中的证明是指司法机关或当事人依法运用证据阐明或确定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它是诉讼过程中的中心环节并贯穿于整个诉讼之中.而证明的关键问题就是要查明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环境问题的技术性决定了环境案件事实中的... 诉讼中的证明是指司法机关或当事人依法运用证据阐明或确定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它是诉讼过程中的中心环节并贯穿于整个诉讼之中.而证明的关键问题就是要查明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环境问题的技术性决定了环境案件事实中的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这种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进而决定了环境诉讼中的证明较之一般诉讼中的证明错综复杂、难度较大.因而要求在环境诉讼中采取一些不同于一般诉讼中所采用的证明原则或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诉讼 被告举证原则 盖然性说 病因学旁证法 证明
全文增补中
论间接故意与轻信过失之司法认定——以盖然性理论为视野 被引量:3
6
作者 汤火箭 叶睿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224-228,共5页
容认说虽准确区分了间接故意与轻信过失在意志因素方面之本质差异,但其强调对心理状态之探求使得司法认定工作面临困境。实体法层面之概念区分与具体实践之司法认定是两个层面的工作。应当在坚持容认说之基础上将盖然性理论引入间接故... 容认说虽准确区分了间接故意与轻信过失在意志因素方面之本质差异,但其强调对心理状态之探求使得司法认定工作面临困境。实体法层面之概念区分与具体实践之司法认定是两个层面的工作。应当在坚持容认说之基础上将盖然性理论引入间接故意与轻信过失之司法认定,以建立起客观外化且切实可行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盖然性说 容认 间接故意 轻信过失 司法认定
原文传递
刑法教义学中故意理论的传统与前沿 被引量:1
7
作者 王德政(译)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13-123,共11页
可能性理论摒弃了独立的意志因素,与传统故意理论之间的争议是怎样将故意与过失的区分阐述到最好的地步。盖然性说和故意危险说这两者与传统故意理论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前两者提出的比“认为这可能发生”更高的要求,是否应当替代或补充... 可能性理论摒弃了独立的意志因素,与传统故意理论之间的争议是怎样将故意与过失的区分阐述到最好的地步。盖然性说和故意危险说这两者与传统故意理论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前两者提出的比“认为这可能发生”更高的要求,是否应当替代或补充从独立意志因素角度去理解的涵摄过程。故意危险说无法作为独立或补充性的标准去区分故意与过失,其极端化思想也应当予以否定。故意不同于过失是因为行为人作出决定不去避免符合构成要件的事件发生。如果行为人在具体案件中认识到符合构成要件、法律所否定的风险,却依旧实施行为,那他就作出了这种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 过失 盖然性说 故意危险 涵摄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