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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之定性分析——兼评《刑法》第196条第3款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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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长生 王珂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113-118,共6页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问题,学界尚存争议,其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是否成立盗窃罪的问题。现行立法与司法解释对此种行为的定性并不妥当,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应定信用卡诈骗罪。由此,应改变...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问题,学界尚存争议,其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是否成立盗窃罪的问题。现行立法与司法解释对此种行为的定性并不妥当,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应定信用卡诈骗罪。由此,应改变《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的拟制规定为注意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 盗窃 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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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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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久华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第2期62-65,共4页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是指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的有效信用卡,并假冒持卡人予以使用,非法占有该信用卡所承载的实际财产价值,数额较大的行为。该行为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牵连犯,按盗窃罪处理;只有在犯罪数额没有达到信用卡诈骗罪的起刑点时,...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是指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的有效信用卡,并假冒持卡人予以使用,非法占有该信用卡所承载的实际财产价值,数额较大的行为。该行为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牵连犯,按盗窃罪处理;只有在犯罪数额没有达到信用卡诈骗罪的起刑点时,才是单纯的盗窃罪一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定性分析 牵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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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犯罪案件实务问题研究
3
作者 王全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27-30,40,共5页
我国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我国现行刑法对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目前关于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 我国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我国现行刑法对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目前关于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信用卡犯罪 冒用他人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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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
4
作者 朱行军 章伟斌 《江南论坛》 2008年第8期33-34,共2页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盗窃罪定罪量刑。关于该款的规定,学界争议颇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关键词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 定罪处罚 定罪量刑 盗窃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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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
5
作者 杜文俊 《犯罪研究》 2012年第5期59-61,共3页
自从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引发华尔街金融风暴以来,世界经济危机经历短暂复苏之后,并没有出现恢复的明显征兆,反而呈现危机影响波次第推的特征,逐渐波及到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在经济疲软、银根收紧、融资困难与资金闲置并... 自从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引发华尔街金融风暴以来,世界经济危机经历短暂复苏之后,并没有出现恢复的明显征兆,反而呈现危机影响波次第推的特征,逐渐波及到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在经济疲软、银根收紧、融资困难与资金闲置并存的大环境下,我国非法金融犯罪呈现出多发、高发态势。根据上述形势,本刊推出“加强依法惩治非法金融活动”理论研究笔谈会,以便进一步汇聚各方智慧、服务司法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 世界经济危机 华尔街金融风暴 新兴市场国家 非法金融活动 公司破产 雷曼兄弟 经济疲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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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共同犯罪行为的认定 被引量:7
6
作者 王永杰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22-26,共5页
只要各行为人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具有重合性,无论为完全重合还是部分重合,就可成立共同犯罪。成立共同犯罪不一定要求各行为人最终适用的罪名相同;在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下,同样存在分别定罪的可能性。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属于刑法中的复合... 只要各行为人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具有重合性,无论为完全重合还是部分重合,就可成立共同犯罪。成立共同犯罪不一定要求各行为人最终适用的罪名相同;在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下,同样存在分别定罪的可能性。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属于刑法中的复合危害行为,如果各行为人在实施盗窃信用卡之前进行合谋,互相配合实施窃取行为,而后共同或分别冒用该信用卡的,各行为人均成立盗窃罪;如果后行为人(仅具体实施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人)事先并未加功于盗窃信用卡的行为,则前行为人成立盗窃罪,后行为人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盗窃 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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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
7
作者 吴燕武 《天津检察》 2008年第3期38-39,共2页
2007年末,李某在天津市滨江道某工商银行ATM机上提取现金时,在将信用卡插进ATM机插卡口后,机器显示“本机器暂停服务”的字样,但信用卡却未退出。李某以为被“吞卡”,立即致电该行进行咨询。该行职员答复,银行将从机器中取出信用... 2007年末,李某在天津市滨江道某工商银行ATM机上提取现金时,在将信用卡插进ATM机插卡口后,机器显示“本机器暂停服务”的字样,但信用卡却未退出。李某以为被“吞卡”,立即致电该行进行咨询。该行职员答复,银行将从机器中取出信用卡后,会将卡剪掉一角并寄回原发卡行,持卡人可于翌日到发卡行领回新补发之信用卡。但李某到原发卡行领卡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 ATM机 工商银行 发卡行 天津市 机器 持卡人 答复
原文传递
网络移动支付环境下信用卡诈骗罪定性研究 被引量:17
8
作者 刘宪权 李舒俊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19-129,共11页
网络移动支付是网络技术与金融产品深度结合的产物。在网络移动支付环境下,信用卡的实质内涵应当是具有特定关系的金融账户。网络移动支付账户与信用卡账户既有区别又有紧密联系。两者的本质区别是前者由非金融机构设立,后者由金融机构... 网络移动支付是网络技术与金融产品深度结合的产物。在网络移动支付环境下,信用卡的实质内涵应当是具有特定关系的金融账户。网络移动支付账户与信用卡账户既有区别又有紧密联系。两者的本质区别是前者由非金融机构设立,后者由金融机构设立,因而不能将两者等同视之。基于两者的紧密联系,应将网络移动支付视为信用卡的新型支付方式。在网络移动支付环境下,冒用信用卡行为的对象是具有特定关系的金融账户;冒用的主要类型是冒用网络移动账户实施侵财;冒用的重要特征不是"账户资金被盗",而是"机器人被骗"。"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使用"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之间的逻辑冲突进一步放大,立法上适时作出调整迫在眉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用他人手机并利用其网络移动支付账户转账的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移动支付 金融账户 信用卡诈骗罪 冒用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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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规范解读
9
作者 王熠珏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34-37,共4页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中存在着诸多争议和困惑:厘清持卡人的内涵并对其重新分类;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实质上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故该规定不是注意规定,而是法律拟制;维持法条原状将恶意透支型犯罪作为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仍具有一定的...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中存在着诸多争议和困惑:厘清持卡人的内涵并对其重新分类;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实质上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故该规定不是注意规定,而是法律拟制;维持法条原状将恶意透支型犯罪作为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暂无将其单独设罪的必要;基于主观罪过形式及客观特征的考察,可知本罪存在停止形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恶意透支 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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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研究 被引量:1
10
作者 阮梦玥 《湖南农机(学术版)》 2010年第4期247-248,262,共3页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或者"恶意透支的",是信用卡诈骗,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通过参考理论学...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或者"恶意透支的",是信用卡诈骗,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通过参考理论学界和实务界的研究,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伪造信用卡后并使用的"、"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的定性,无疑是完善有关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立法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有效惩治这类信用卡诈骗犯罪自然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对这些行为做了定性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借记卡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伪造信用卡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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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论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共同犯罪行为的认定
11
作者 李长红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2期31-34,共4页
共犯原理的不同学说对承继共犯的认定标准不同,引申到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问题当中,该行为可能是一种复合行为。当行为人为两人以上时容易出现承继共犯问题,进而讨论复合行为的承继共犯问题,根据最开始讨论的理论基础应用到盗窃并使用信... 共犯原理的不同学说对承继共犯的认定标准不同,引申到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问题当中,该行为可能是一种复合行为。当行为人为两人以上时容易出现承继共犯问题,进而讨论复合行为的承继共犯问题,根据最开始讨论的理论基础应用到盗窃并使用信用卡这一领域,论证盗窃并使用信用卡这一复合行为的承继共犯问题的认定标准是后行为人"明知"先行者的犯罪意图并参与后续犯罪行为即可与先行者构成该行为盗窃罪的共犯,而不是后行者必须"参与"先行为的实施才能与先行者构成共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承继共犯 复合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原文传递
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13
12
作者 黄京平 左袖阳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6年第4期36-40,共5页
信用卡诈骗,罪主要存在信用卡范围、恶意透支认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等问题。信用卡的范围应该保持与其他部门法一致以保持法律的协调统一;恶意透支的持卡人应该采程序合法的标准,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综合主客观因素;盗窃信... 信用卡诈骗,罪主要存在信用卡范围、恶意透支认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等问题。信用卡的范围应该保持与其他部门法一致以保持法律的协调统一;恶意透支的持卡人应该采程序合法的标准,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综合主客观因素;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也应区分具体情况加以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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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充值支付宝消费如何定性 被引量:1
13
作者 项鸿鹏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47-48,共2页
案情简介 2013年1月,杨某趁办公室无人之际,偷偷对夏某等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进行拍照,然后利用窃取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在互联网上先后以夏某等人的名义注册多个支付宝账号,并通过秘密使用被害人手机或者直接窃取被害人身份证补办被害... 案情简介 2013年1月,杨某趁办公室无人之际,偷偷对夏某等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进行拍照,然后利用窃取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在互联网上先后以夏某等人的名义注册多个支付宝账号,并通过秘密使用被害人手机或者直接窃取被害人身份证补办被害人手机SIM卡的方式使被害人的银行卡账户与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完成关联,后用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往支付宝账户里进行充值,并将支付宝内的钱用于网络消费,总计充值金额为3万余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 侵犯财产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定罪处罚 秘密窃取 被害人 支付宝 充值 消费 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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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手机、信用卡、身份证后绑定移动支付消费应定何罪
14
作者 韩明 苑萌萌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8年第3期17-18,共2页
一、基本案情高某某、陶某某在山东省平原县某处,骑摩托车抢夺被害人耿某某(女)挎包,包内有现金200余元、手机一部(经鉴定该手机价值2000余元,河北省抢夺立案标准2000元)、银行储蓄卡若干及耿某某身份证。之后,二人使用耿某某手机、身... 一、基本案情高某某、陶某某在山东省平原县某处,骑摩托车抢夺被害人耿某某(女)挎包,包内有现金200余元、手机一部(经鉴定该手机价值2000余元,河北省抢夺立案标准2000元)、银行储蓄卡若干及耿某某身份证。之后,二人使用耿某某手机、身份证将其银行卡绑定了支付宝,消费卡内资金3000余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证 抢夺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银行卡 移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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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定性 被引量:1
15
作者 刘宪权 《社会科学文摘》 2017年第10期77-79,共3页
侵财犯罪的形式随着支付方式的演进而发生变化。一些侵财犯罪从以往的现实空间转移到网络空间中。特别是随着信用卡支付方式的不断演进和发展,有关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定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了很大的争议,且已经成为时... 侵财犯罪的形式随着支付方式的演进而发生变化。一些侵财犯罪从以往的现实空间转移到网络空间中。特别是随着信用卡支付方式的不断演进和发展,有关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定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了很大的争议,且已经成为时下我国刑法学界高度关注的重点、疑难问题。本文以新型支付方式对侵财案件之定性的影响为研究重点,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为当前以及今后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件的处理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非法占有 盗窃 第三方支付平台 侵财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电子支付方式 侵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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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法律拟制规定可采取类推解释
16
作者 姜涛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8年第3期18-21,共4页
观察本案对于高某某、陶某某行为的定性所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很显然,对于抢夺罪的成立并不存在分歧,真正的观点分歧存在于后一行为的定性,即二人使用耿某某手机、身份证将其银行卡绑定支付宝,消费卡内资金3000余元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 观察本案对于高某某、陶某某行为的定性所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很显然,对于抢夺罪的成立并不存在分歧,真正的观点分歧存在于后一行为的定性,即二人使用耿某某手机、身份证将其银行卡绑定支付宝,消费卡内资金3000余元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作何评价?同时,在对后一行为作出界定后,则需要进一步回答:是构成数罪并罚,还是仅以抢夺罪一罪处罚?这大致有两种分析路径:一是由于后一行为不可罚而认定仅以抢夺罪一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拟制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十六条 类推解释 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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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手机后又转走支付宝内余额的行为定性
17
作者 高蕴嶙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24期46-47,共2页
一、基本案情2017年12月27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谭某预谋抢劫后,便守候在重庆市南岸区的某偏僻路口。后谭某见王某孤身一人路过此地,便用预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指着王某,让其交出身上值钱的东西。王某见状便交出身上唯一值钱的手机,谭某拿... 一、基本案情2017年12月27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谭某预谋抢劫后,便守候在重庆市南岸区的某偏僻路口。后谭某见王某孤身一人路过此地,便用预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指着王某,让其交出身上值钱的东西。王某见状便交出身上唯一值钱的手机,谭某拿过手机后便立即逃离了现场。次日,因王某设置的手机解锁手势简单,谭某又意外试出了该手机的解锁手势,并发现手机内的支付宝软件上有余额4500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支付宝 抢劫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抢劫行为 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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