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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目的性限缩解释方法在刑事司法中的适用——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为例的分析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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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66-72,共7页
刑事法律的司法解释面临着扩张与限缩的二元对立。采用目的性限缩解释方法解释刑法具有限制重刑适用的现实意义,既符合刑罚逐步轻缓化的时代潮流,又符合教义刑法学的逻辑要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作为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 刑事法律的司法解释面临着扩张与限缩的二元对立。采用目的性限缩解释方法解释刑法具有限制重刑适用的现实意义,既符合刑罚逐步轻缓化的时代潮流,又符合教义刑法学的逻辑要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作为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在刑事司法的过程中,必须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符合加重处罚事由才能适用。根据目的性限缩解释的原理可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成立的标准是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危害了公共交通工具内外的公共安全。确立这一标准既是实现保护法益目标的需要,也是贯彻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目的限缩解释方法 刑罚裁量 公共交通工具 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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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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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寒(译) 《法律方法》 2023年第1期120-134,共15页
传统二分法区分规范导向的裁判和目的导向的裁判不适宜分析裁判的所有方面,三分法更有利于认识和处理规范。裁判者处理规范时存在三种典型方法,即目的性方法、形式主义方法和价值判断方法。三种典型的规范类型,即技术建议、严格规则和... 传统二分法区分规范导向的裁判和目的导向的裁判不适宜分析裁判的所有方面,三分法更有利于认识和处理规范。裁判者处理规范时存在三种典型方法,即目的性方法、形式主义方法和价值判断方法。三种典型的规范类型,即技术建议、严格规则和指导准则会导向这三种方法。选择目的性方法受到“技术建议”的影响,形式主义方法立基于“严格规则”之上,价值判断方法受“指导准则”的制约。但是,三种规范和三种方法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影响裁判者选择不同方法的因素有两类,一类与一般社会环境和裁判者个人的特征相关,如社会期待、专业训练和洞察力;另一类与更具体的裁判情境相关,如案件数量、裁判者对裁判后果的利益和受影响方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目的性方法 形式主义方法 价值判断方法 严格规则 指导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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