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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环境权的相对性:兼论目的性环境权的证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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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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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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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权》
CSSCI
2022年第3期125-140,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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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2021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双碳目标下气候变化诉讼中国模式的构建研究”(项目批准号:21SFB302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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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早期环境权是环境危机和人权观念相结合的产物,具有绝对化的倾向。绝对环境权在当时“有问题、没制度”的背景下,具有启蒙意义。但绝对环境权仅考虑环境保护,排斥社会经济利益,无法在法律实践中落实。法律实践接受了协调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对环境权。鉴于环境权内容的模糊性,不宜采用外部限制,只能采用内部限制,对环境权的内容兼顾社会经济因素进行改造,改造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环境权.发展到相对环境权。各国环境法的立法目的均采协调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二元论。目的二元论和相对环境权高度契合,在环境法中应该将环境权定位为目的性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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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权
绝对环境权
相对环境权
目的二元论
目的性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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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uman Rights
Absolute Right to Environment
Relative Right to Environment
Dualism of Objective
Purposive Right to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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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8.2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D91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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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作为请求权基础的环境权批判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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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静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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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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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2期1-13,111,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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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污染场地修复责任性质及其实现机制研究”(17YJA820008)
中国政法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规范性和个殊性视角下的排污许可立法思路研究”(17ZFG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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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大部分支持环境权论者主张的环境权实为作为请求权基础的环境权,即以环境权作为诉诸司法救济的权利基础。环境权是否属于法律权利的争议集中在:环境权人类中心主义、不可诉论、绝对论、模糊论与多余论。支持环境权的理由经不起推敲,以环境权作为已有公益诉讼权利基础的观点同样经不起推敲。学者作为请求权基础的环境权情结部分源于部门法以权利为划分基础的误解,而学科自身发展使得创始情结已经消解。环境权可以分为基本环境权和非基本环境权,基本环境权属于健康权和生命权,非基本环境权中值得法律保护的利益通过“合法利益”获得保护,未纳入法律保护范围的“事实利益”(如景观权)不宜也不适于法律保护。以目的意义的环境权取代作为请求权基础的环境权才能更好地实现环境权理论追求的环境保护之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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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权
请求权基础
目的性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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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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