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国初期,不知哪位始作俑者,把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价格术语FOB和CIF译成“离岸价格”和“到岸价格”。这两个陈旧译词与英语的原意不符,不应任其继续流传。 在《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已将FOB(Free On Board)译为船上交货,...在建国初期,不知哪位始作俑者,把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价格术语FOB和CIF译成“离岸价格”和“到岸价格”。这两个陈旧译词与英语的原意不符,不应任其继续流传。 在《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已将FOB(Free On Board)译为船上交货,将 CIF(Cost,Insuranceand Freight)译为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展开更多
作为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或称“国际商事用语”(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在世界上影响日...作为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或称“国际商事用语”(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在世界上影响日趋扩大,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很广。去年4月国际商会正式公布了该通则的第五次修订本,即《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1990年通则》(1NCOTERMS 1990)。展开更多
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和交货期(Time of delivery)本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例如,在按目的港船上交货(Ex-ship)条件下,装运期和交货期被截然分开,它们是含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决不能混为一谈。但是,我国出口货物一般常采用装运港交...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和交货期(Time of delivery)本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例如,在按目的港船上交货(Ex-ship)条件下,装运期和交货期被截然分开,它们是含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决不能混为一谈。但是,我国出口货物一般常采用装运港交货条件(即按C.&.F.、C.I.F.和F.O.B.条件成交),货物装运的时间。展开更多
一、“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Incoterms)的形成国际贸易的销售合约,必须订明货物价格、数量、规格,卖方如何交货,买方怎样付款,谁承担什么职责,谁支付什么费用,双方如何承担运输风险。有时某些合约还要受到当地国家法律、法令、规章...一、“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Incoterms)的形成国际贸易的销售合约,必须订明货物价格、数量、规格,卖方如何交货,买方怎样付款,谁承担什么职责,谁支付什么费用,双方如何承担运输风险。有时某些合约还要受到当地国家法律、法令、规章的约束。为了简化复杂的合约条件,一般情况下,就在合约中订明价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其他引用“一般标准条件”(General Standard Conditions)。所谓“一般标准条件”即指预先订好的买卖双方应该遵守的规则,只要合约采用某项标准条件,则该条件即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Incoterms 把这种“一般标准条件”定名为“贸易条件”(或术语Trade Terms)。展开更多
文摘作为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或称“国际商事用语”(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在世界上影响日趋扩大,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很广。去年4月国际商会正式公布了该通则的第五次修订本,即《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1990年通则》(1NCOTERMS 1990)。
文摘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和交货期(Time of delivery)本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例如,在按目的港船上交货(Ex-ship)条件下,装运期和交货期被截然分开,它们是含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决不能混为一谈。但是,我国出口货物一般常采用装运港交货条件(即按C.&.F.、C.I.F.和F.O.B.条件成交),货物装运的时间。
文摘一、“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Incoterms)的形成国际贸易的销售合约,必须订明货物价格、数量、规格,卖方如何交货,买方怎样付款,谁承担什么职责,谁支付什么费用,双方如何承担运输风险。有时某些合约还要受到当地国家法律、法令、规章的约束。为了简化复杂的合约条件,一般情况下,就在合约中订明价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其他引用“一般标准条件”(General Standard Conditions)。所谓“一般标准条件”即指预先订好的买卖双方应该遵守的规则,只要合约采用某项标准条件,则该条件即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Incoterms 把这种“一般标准条件”定名为“贸易条件”(或术语Trade Te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