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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税收争议相互协商程序机制的调整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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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洲 吕思彤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93-103,共11页
对于“一带一路”跨境投资经营中的税收争议,中国与已签订税收协定的5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形成了国家间的相互协商程序(MAP)机制。在“一带一路”沿线区域,这种以缔约方税务主管当局间的相互协商为核心与特征的争议解决机制具... 对于“一带一路”跨境投资经营中的税收争议,中国与已签订税收协定的5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形成了国家间的相互协商程序(MAP)机制。在“一带一路”沿线区域,这种以缔约方税务主管当局间的相互协商为核心与特征的争议解决机制具有明显的适宜性与重要性。然而,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发展,跨国投资、经营活动面临着更多、更复杂的税收争议,现有的MAP机制已日益凸显其局限与不足。为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跨境税收争议解决的效率与实际效果,中国应参考借鉴关于MAP机制调整完善的各种建议和要求对其全面调整更新。为此,应针对MAP启动与运作方面的主要障碍与缺陷问题,如主管当局不当拒绝其申请与启动及其异议救济的问题,明确允许进入MAP的争议问题范围,MAP案件的处理效率及效果问题,对相关规则与制度进行调整与改进。同时,针对影响纳税人权益的相关问题,如MAP期间是否暂停征税问题,MAP案件的“打包”处理问题,合理确定与调整相应的配套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税收争议 相互协商程序 主管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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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争议相互协商程序与国内救济的协调关系研究 被引量:1
2
作者 赵洲 韩睿敏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5期66-75,共10页
对于“一带一路”跨境投资经营中的税收争议,中国与已签订税收协定的5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形成了两种解决机制,即投资东道国的国内救济机制与缔约国税务主管当局之间基于税收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机制。然而,相互协商程序机制与... 对于“一带一路”跨境投资经营中的税收争议,中国与已签订税收协定的5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形成了两种解决机制,即投资东道国的国内救济机制与缔约国税务主管当局之间基于税收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机制。然而,相互协商程序机制与国内救济机制之间尚未形成恰当合理的耦合协调关系。因此,有必要围绕着两个机制之间的平行启动运用问题以及它们各自所产生的解决结果在效力上的相互关系问题,进一步调整完善相互协商程序机制与国内救济机制的协调运用关系。根据对MAP机制与国内救济机制运用关系不同组合模式的耦合效果比较分析,中国应选择时间效率最高且相互牵制影响最弱的“平行运用”与“结果相互独立”相结合的模式,并以此为基础引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明确和完善MAP机制与国内救济机制之间的运用协调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收争议 相互协商程序 国内救济 “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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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税收协定范本相互协商程序评述
3
作者 沈昳瑾 《中国外资》 2012年第23期196-196,198,共2页
OECD范本中的相互协商程序是解决税收争议的重要途径。2008年新加入的强制仲裁条款代表了国际税收争端处理的最新趋势。然而,不论是传统的相互协商程序或是最新的仲裁程序都存在许多弊端。传统仲裁程序缺乏透明度、纳税人参与,决策过程... OECD范本中的相互协商程序是解决税收争议的重要途径。2008年新加入的强制仲裁条款代表了国际税收争端处理的最新趋势。然而,不论是传统的相互协商程序或是最新的仲裁程序都存在许多弊端。传统仲裁程序缺乏透明度、纳税人参与,决策过程久拖不决且缺乏效率。仲裁机制则仍处于发展阶段,程序有待在实践中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OECD 相互协商程序 税收争议 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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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完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相关工作
4
《商业会计》 2017年第9期4-5,共2页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办法》关于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的规定与原文件相比主要有3方面变化,即进一步规范明确了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程序,增加了无形资产、劳务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对...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办法》关于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的规定与原文件相比主要有3方面变化,即进一步规范明确了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程序,增加了无形资产、劳务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对特别纳税调查中的重要事项予以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互协商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 调整程序 调查 纳税 程序管理 无形资产 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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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协商程序与国内救济程序关系研究
5
作者 夏丹尔 《今商圈》 2021年第8期4-7,共4页
相互协商程序是解决国际税务纠纷的主要方式,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则是解决国内税务纠纷的机制。 文章主要研究了相互协商程序与国内救济程序的关系,整理了 OECD 范本及各国对两者关系的处理,并就我国应如何合理适用两者关系提出... 相互协商程序是解决国际税务纠纷的主要方式,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则是解决国内税务纠纷的机制。 文章主要研究了相互协商程序与国内救济程序的关系,整理了 OECD 范本及各国对两者关系的处理,并就我国应如何合理适用两者关系提出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税务争议 相互协商程序 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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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7月7日 国税发[2005]115号)
6
《税收征纳》 2005年第9期I0013-I0015,共3页
为了维护中国居民(国民)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的合法税收权益,协助中国居民(国民)解决其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遇到的税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维护中国居民(国民)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的合法税收权益,协助中国居民(国民)解决其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遇到的税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电台等渠道予以公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居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 税收制度 征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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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
7
《税收征纳》 2017年第5期38-45,共8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工作,积极应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成果,有效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协议或者安排,根据《中华人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工作,积极应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成果,有效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协议或者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互协商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程序管理 调整 调查 纳税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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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6年第20期31-33,共3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维护中国居民(国民)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的合法税收权益,协助中国居民(国民)解决其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遇到的税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中国居民(国民)申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维护中国居民(国民)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的合法税收权益,协助中国居民(国民)解决其在税收协定缔约对方遇到的税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电台等渠道予以公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相互协商程序 中国居民 暂行办法 国民 印发 税收协定 国家税务局 计划单列市 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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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协商程序与国内法律救济措施适用关系检视 被引量:3
9
作者 刘付永 王立利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34-40,共7页
相互协商程序和国内法律救济措施是国际税收争议和国内税收争议的主要解决机制。在二者存在竞合的情形下,就可能存在冲突协调问题。在处理二者关系时,是依国家税收主权导向,还是按照条约优先的原则,体现的是国家税收立法权和管辖权背后... 相互协商程序和国内法律救济措施是国际税收争议和国内税收争议的主要解决机制。在二者存在竞合的情形下,就可能存在冲突协调问题。在处理二者关系时,是依国家税收主权导向,还是按照条约优先的原则,体现的是国家税收立法权和管辖权背后的法理基础和价值取向。本文在生效公约、税收协定和现行国内法的框架下,探究二者的适用关系;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二者适用关系的重构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税收争议 相互协商程序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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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生效税收协定中相互协商条款的比较研究 被引量:3
10
作者 刘付永 王立利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41-47,共7页
相互协商程序是当前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重要机制,我国已生效的税收协定中均含有MAP条款,这些MAP条款既有典型的共同特点,又存在许多差异化特征。本文阐述了MAP的概念、总结MAP程序的特征,从法理上对MAP机制加以解释,并对我国已生效税收... 相互协商程序是当前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重要机制,我国已生效的税收协定中均含有MAP条款,这些MAP条款既有典型的共同特点,又存在许多差异化特征。本文阐述了MAP的概念、总结MAP程序的特征,从法理上对MAP机制加以解释,并对我国已生效税收协定中的MAP条款进行比较研究,梳理出2016年至2018年我国MAP案件的情况、特点,提出完善我国MAP规则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互协商程序 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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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相互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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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涛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72-76,共5页
税务相互协商是解决境外投资企业涉税纠纷的有效途径,对保护企业合法税收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简单介绍了协商程序的主要内容,分析了当前协商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相互协商 税收协定 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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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BEPS时代相互协商程序运行成效分析 被引量:3
12
作者 田川 刘仁娜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52-62,共11页
相互协商程序是跨境纳税人在面临跨境涉税争议时可选择的较为成熟的税收确定性工具之一,也是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重要举措。进入后BEPS时代以来,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各辖区税务主管当局的共同努力下,相互协商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互协商程序是跨境纳税人在面临跨境涉税争议时可选择的较为成熟的税收确定性工具之一,也是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重要举措。进入后BEPS时代以来,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各辖区税务主管当局的共同努力下,相互协商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但同时也面临部分新问题。本文回顾了BEPS第14项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利用OECD每年发布的相互协商程序统计数据,分析后BEPS时代相互协商程序在实践中的运行成效并剖析原因,提出了完善数据报送口径、优化结案方式管理等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互协商程序 BEPS第14项行动计划 税收争议 税收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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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协商程序与我国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衔接 被引量:1
13
作者 陈勃 《税务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48-53,共6页
相互协商程序作为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它与国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对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相互协商程序与目前国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关系,如果仅按照现有法... 相互协商程序作为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它与国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对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相互协商程序与目前国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关系,如果仅按照现有法律条文和规范性文件执行,则会出现各种衔接不顺畅的问题。因此,建议完善《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将相互协商程序定位为与行政复议并行的救济方式,如果纳税人对相互协商程序的结论不服,不必再经行政复议程序即可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建议我国将暂停征税作为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的制度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互协商程序 税收征管法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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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公布关于相互协商程序的法令
14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79-79,共1页
近日,西班牙公布了对相互协商程序(MAP)进行调整和完善的皇家法令,适用于从2008年11月18日起的相互协商程序。法令具体内容如下:1.相互协商程序应由西班牙税务总局启动,与行政管理或司法阶段的国内法律补救措施不矛盾。2.如果... 近日,西班牙公布了对相互协商程序(MAP)进行调整和完善的皇家法令,适用于从2008年11月18日起的相互协商程序。法令具体内容如下:1.相互协商程序应由西班牙税务总局启动,与行政管理或司法阶段的国内法律补救措施不矛盾。2.如果纳税人提交案例至税务当局以后2个月,或提交需要的额外文件以后1个月内没有得到答复,有关方可以考虑允许启动相互协商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互协商程序 西班牙 法令 税务总局 法律补救 行政管理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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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协商程序(MAP)视域下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路径研究
15
作者 郭昊 《天津经济》 2022年第11期49-56,共8页
纳税人为了税收合法权益而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与税务机关之间出现的税务纠纷,可以诉诸国际税收行政复议程序或国内司法救济,或诉诸涉外税收协定要求的相互协商程序(MAP),以解决国际税收争议。从跨国税务纠纷处理国际关系上来说,我国作为... 纳税人为了税收合法权益而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与税务机关之间出现的税务纠纷,可以诉诸国际税收行政复议程序或国内司法救济,或诉诸涉外税收协定要求的相互协商程序(MAP),以解决国际税收争议。从跨国税务纠纷处理国际关系上来说,我国作为相互协商程序的主体,在税收协定范本和多边公约条款尚未完全落地的情况下,相互协商机制的运作存在缺陷和问题,无法实现高效运作。针对近年来协商机制执行成效较差的问题,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痛点、难点,为相互协商程序解决国际税收争议问题提供有效解决路径和建设性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互协商程序 双边税收协定 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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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协商”在语言教学中的运用及原则
16
作者 申高平 马庆霜 《凉山大学学报》 2004年第4期173-175,共3页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流日益频繁,交流工具——语言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语言获得的重要阵地——课堂要求不断改进、创新教学方式。“协商”适应了当前现代教育的灵活性、素质性和实用性。本文主要从“协商”的意义、形式、原则和在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流日益频繁,交流工具——语言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语言获得的重要阵地——课堂要求不断改进、创新教学方式。“协商”适应了当前现代教育的灵活性、素质性和实用性。本文主要从“协商”的意义、形式、原则和在语言教育中的运用等方面介绍了本人的观点和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商 个体协商 相互协商 程序协商 意义协商 第二语言获得(S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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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协商分配策略在水电建设项目中的运用
17
作者 卢龙非 桂海霞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5期58-61,共4页
在水电建设项目中,需要具备不同技术和专业资质的企业分工合作。企业共同完成项目是目前水电建设项目的通用形式。各企业之间的效益分配影响着合作关系的稳定。根据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结合水电项目的自身实际情况,采用相互协商的方式... 在水电建设项目中,需要具备不同技术和专业资质的企业分工合作。企业共同完成项目是目前水电建设项目的通用形式。各企业之间的效益分配影响着合作关系的稳定。根据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结合水电项目的自身实际情况,采用相互协商的方式进行效益划分。通过实例验证本文方法的有效性,并让其与Shapley值法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文中方法使投入多的企业收益多,更加公平合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电建设 相互协商 效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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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涉税争端调解制度研究
18
作者 任超 林美辰 《财政科学》 CSSCI 2024年第7期128-139,共12页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并生效后,更频繁的区域贸易所引发的涉税争端不容忽视。然而,相互协商程序无法适用和解决RCEP涉税争端,RCEP框架内也没有对此提供解决方案,不利于RCEP持续、稳定运行,也有损RCEP权威性和国际影...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并生效后,更频繁的区域贸易所引发的涉税争端不容忽视。然而,相互协商程序无法适用和解决RCEP涉税争端,RCEP框架内也没有对此提供解决方案,不利于RCEP持续、稳定运行,也有损RCEP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力。为此,本文以涉税争端调解制度为研究对象,指出调解的比较优势、自有优势,以及将其引入RCEP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结合我国国际立场,指出我国推动建立RCEP涉税争端调解制度可获得的规则收益,并提出国际税收争端调解相关国内法的完善路径。最后提出RCEP框架下涉税争端调解制度建议:一方面,调解应以促进和替代功能为定位,形成与相互协商程序的协调机制;另一方面,构建RCEP涉税争端调解的一般原则与目标、适用范围与启动程序、机构和人员设置等具体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RCEP 涉税争端调解 相互协商程序 国际税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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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视域下仲裁解决国际税收争端之思考
19
作者 黄素梅 《法制与经济》 2024年第3期93-102,共10页
“一带一路”倡议深入人心。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也开始实施,其成员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部分重叠,该区域内税收争端的解决不容小觑。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所缔结的中外双边税收协定供给不足,现有协定... “一带一路”倡议深入人心。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也开始实施,其成员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部分重叠,该区域内税收争端的解决不容小觑。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所缔结的中外双边税收协定供给不足,现有协定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机制相互协商程序(MAP)难以全面应对,RCEP区域内的国际多边税收公约供给也有限。为了更好地解决国际税收争端,有必要进行国内税收仲裁立法,在中外双边税收协定中引入自愿或强制性税收仲裁条款,推动RCEP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多边税收仲裁协定的缔结,建立区域性国际税收仲裁机构,在适当时机可选择适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多边公约的仲裁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RCEP “一带一路” 相互协商程序(MAP) 国际税收争议 税收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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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国际税收仲裁机制评析 被引量:26
20
作者 廖益新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66-74,共9页
建立在2008年修订版《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第25条第5款基础上的国际税收仲裁机制,具有附属于国际行政救济机制等区别于传统的国际仲裁机制的特点。相对于现行的相互协商程序和此前双边税收协定中建立的税收仲裁程序而言,OECD的这种... 建立在2008年修订版《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第25条第5款基础上的国际税收仲裁机制,具有附属于国际行政救济机制等区别于传统的国际仲裁机制的特点。相对于现行的相互协商程序和此前双边税收协定中建立的税收仲裁程序而言,OECD的这种仲裁机制具有督促和保证国际税收争议能够最终获得解决,促进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效率和公平的积极效用和意义,并不致对缔约国税收主权构成损害。中国可以考虑在双边税收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中纳入这种后续补充性的仲裁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税收仲裁 国际税收争议 相互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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