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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罪认定的检视与重构--以“真实恶意”的影响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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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娟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6年第2期44-54,共11页
"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提供便捷、自由的舆论空间平台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提供了渠道。因网络独有的高隐匿性、快传播性、强扩散性,使得网络诽谤罪比传统诽谤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 "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提供便捷、自由的舆论空间平台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提供了渠道。因网络独有的高隐匿性、快传播性、强扩散性,使得网络诽谤罪比传统诽谤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诽谤罪进行了规制。但在司法实践中,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存在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方面,法官徘徊于罪与非罪的认定两难境地,造成法院判决的"冰火两重天",不利于名誉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法官的客观化认定趋向,致使涉及公权的案件有扩大之嫌,不利于言论自由的发展。因此,在网络空间下,法官只有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真实恶意"原则,从偏重客观认定转向主观认定,并对涉及公权与私权的网络言论区分对待,通过重构网络诽谤罪司法认定的价值理念、认定方式及认定路径等方式,限制刑法的介入,给予网络言论自由更大的容忍度及保护度,从而平衡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诽谤罪 真实恶意 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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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理论与真实恶意规则之检讨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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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晓剑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60-75,共16页
近年来,美国法上的公众人物理论及真实恶意规则对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现象是否合理,值得反思。真实恶意规则的适用主体包括公务员和公众人物。该规则源自于普通法上的诽谤规则难于有效保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制度背... 近年来,美国法上的公众人物理论及真实恶意规则对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现象是否合理,值得反思。真实恶意规则的适用主体包括公务员和公众人物。该规则源自于普通法上的诽谤规则难于有效保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制度背景,诞生于民权斗争日趋高涨的时代背景,因而被寄予了通过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来促进人权平等的"重任"。但是,一方面,公众人物理论缺乏明晰的内涵与判断标准,难以将其与普通私人妥当地区分开;另一方面,真实恶意规则的用词并不精确,其既不能妥当地保护个体的名誉,也不能周延地保护新闻媒体,而对言论自由的过度保护在实际效果上可能适得其反。当前我国并不存在类似的制度背景和时代背景,亦无通过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来促进人权平等的迫切诉求。既有的规范框架足以妥当解决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问题,引进公众人物理论及真实恶意规则并无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人物 真实恶意规则 名誉权 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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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抗辩理论的本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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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勇 李佳宸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7期86-91,共6页
公众人物抗辩理论主张,为了平衡人格权保护与言论自由,当发生侵犯公众人物人格权诉争时,如果侵权人主张被侵权人为公众人物即可减免自己的侵权责任。学界普遍认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实为公众人物抗辩理论在我国法律规范中... 公众人物抗辩理论主张,为了平衡人格权保护与言论自由,当发生侵犯公众人物人格权诉争时,如果侵权人主张被侵权人为公众人物即可减免自己的侵权责任。学界普遍认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实为公众人物抗辩理论在我国法律规范中的具体体现。实际上公众人物抗辩理论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进入中国,21世纪初就有了应用,但在实践中却存在隐私权边界模糊、公众人物范畴泛化、公共利益的价值判断标准不确定以及脱离了适用于政治人物的主轨道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应确立隐私权保护底线,限缩公众人物抗辩理论的适用范围,重构公众人物隐私侵权案件的证明责任,使该理论更好应用于本土司法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人物 隐私权 真实恶意原则 公众人物抗辩 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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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媒时代下网络谣言的法治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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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婷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第9期86-87,共2页
郭美美事件、自来水里的避孕药、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中国政府花2亿元赔偿"7·23动车事故"外籍旅客……一段时间以来,"秦火火"、"立二拆四"、薛蛮子等网络"大v"编造的谣言铺天盖地,经过... 郭美美事件、自来水里的避孕药、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中国政府花2亿元赔偿"7·23动车事故"外籍旅客……一段时间以来,"秦火火"、"立二拆四"、薛蛮子等网络"大v"编造的谣言铺天盖地,经过一些不负责任、不予把关的媒体推波助澜,使此类事件不断升温发酵,成为当时社会舆论的核心。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敲诈勒索,竟也成了这些"大V""发财致富"的"捷径"。公众媒介素养的良莠不齐,不明真相的大众有时也会成为这些网络谣言的"助推者",引导错误舆论,激化社会矛盾。政府要警惕网络谣言,以法制、理性的态度对其进行管制,同时需考虑"真实恶意"原则,保持个人、组织、政府名誉权与公民言论自由权之间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谣言 寻衅滋事罪 真实恶意”原则 寒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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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定性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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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修平 赵维军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180-185,共6页
以寻衅滋事这一传统罪名规制网络谣言,可以弥补现有法律在打击网络谣言方面的短板,但是,寻衅滋事罪的"口袋罪特征"也意味着如果不能合理地理解和适用该罪名,那么侵犯公民言论自由的风险就不可避免。认定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构... 以寻衅滋事这一传统罪名规制网络谣言,可以弥补现有法律在打击网络谣言方面的短板,但是,寻衅滋事罪的"口袋罪特征"也意味着如果不能合理地理解和适用该罪名,那么侵犯公民言论自由的风险就不可避免。认定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标准:虚假信息主要是指事实性描述的虚假性;行为人犯罪时的主观动机必须是真实恶意;所造成的后果是导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社会公共秩序主要指现实社会中的公共秩序,是一种有条不紊的生活状态,网络空间秩序、国家、政府形象以及道德秩序都不属于社会公共秩序的范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谣言 网络空间 寻衅滋事罪 公共秩序 真实恶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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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学术批评构成名誉权侵权的要件考量——沈某、张某诉杨某、李某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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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斌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4期29-33,共5页
学术批评是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体现,名誉权则是公民的人格尊严,二者处于同一法律位阶。两种法益发生冲突时,基于学术批评对学术繁荣公共利益的推动作用,被批评者应在此时作出适当让渡,但学术批评亦应当具有法律界限。学术批评中作为意... 学术批评是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体现,名誉权则是公民的人格尊严,二者处于同一法律位阶。两种法益发生冲突时,基于学术批评对学术繁荣公共利益的推动作用,被批评者应在此时作出适当让渡,但学术批评亦应当具有法律界限。学术批评中作为意见表达内容不应处于司法审查的范围内。对事实陈述部分是否侵害名誉权,仍应当充分考量批评者的主观过错程度,而不仅仅关注损害后果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术批评 法律界限 审查范围 真实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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