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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在我国法院的适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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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珮茹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72-83,共12页
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和独立性原则,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并不当然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在理论上,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生效方式、效力层级和可援引性问题都会直接影响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在国内法院的适用。实践中,涉... 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和独立性原则,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并不当然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在理论上,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生效方式、效力层级和可援引性问题都会直接影响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在国内法院的适用。实践中,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适用国际条约的情形主要有直接适用、与国内法并列适用以及援引条约以解释国内法或直接援引条约的原则。我国应根据条约适用的理论,区分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属性,以高标准保护知识产权的结果为导向,选择适用保护标准高于国内法的国际条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TRIPS协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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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的思考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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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迁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6-19,共4页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体现了许多美国知识产权法的规则,我国在迅速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以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作为我国立法的蓝本时,也较多地吸收了英美知识产权法的规则,从而使我国知识产权法与民法较比体现出了一定的独立性。但将知识产权法...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体现了许多美国知识产权法的规则,我国在迅速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以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作为我国立法的蓝本时,也较多地吸收了英美知识产权法的规则,从而使我国知识产权法与民法较比体现出了一定的独立性。但将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有利于消除现行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些逻辑问题,补充一些缺失的机制并避免相似规则的重复、分散和遗漏,因此利大于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知识产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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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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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4年第5期62-64,共3页
一、如何理解本《解答》中的“外国人”的范围? 答:本《解答》中的外国人,是指具有他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及无国籍的自然人。 二、本《解答》中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包括哪些? 答:本《解答》所指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是涉及专利权、商标... 一、如何理解本《解答》中的“外国人”的范围? 答:本《解答》中的外国人,是指具有他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及无国籍的自然人。 二、本《解答》中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包括哪些? 答:本《解答》所指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是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侵权和权属以及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案件。 三、我国对外国人的知识产权如何给予保护? 答:对外国人的知识产权,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了以下保护途径: (一)对外国人作品的保护 1、单方面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2、通过订立双边协定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知识产权 民事案件 法律适用 商标管理 《著作权法》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专利权 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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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体系下的国际公共领域探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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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艳梅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42-148,共7页
国际公共领域不仅仅是国内法框架下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思想与表达的总和,又基于各国的法律、政策、时间以及习惯所表现出来的差异,国际公共领域主要包括具有国际公共领域地位的、明确不属于任何国内法的专有权利范围的知识产品以及其他... 国际公共领域不仅仅是国内法框架下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思想与表达的总和,又基于各国的法律、政策、时间以及习惯所表现出来的差异,国际公共领域主要包括具有国际公共领域地位的、明确不属于任何国内法的专有权利范围的知识产品以及其他在任何国内法的法律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届满的知识产品,即使受到各国国内法有关使用方面的诸多规则的限制仍可以自由获得的知识领域以及更多地以一种积极意义上的管理人或集体义务的身份为特征或者以通过集体授权而加以使用和受益为特征的国际公共领域的概念。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体系应当是在公共获得与私人利益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上确保国际公共产品的传播得以发挥最大效用,然而其从本质上便利甚至促进某些知识产品从国际公共领域转化成私权领域的政策的产生,甚至可能会超出其本身范围在有争议的政策基础上产生专有权利,但同时它又为国际公共领域的明确及维护提供了一个平台和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体系 公共领域 国际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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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定义中的知识产权范畴探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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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丽娜 《私法》 CSSCI 2018年第1期160-176,共17页
将知识产权纳入'投资'定义是大多数国际投资协定的做法,知识产权作为投资的一种形式,具有无形性、地域性和显著的投资激励性等特征,也正是由于这些区别于其他投资类型的特征,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投资'定义中的诸多知识产... 将知识产权纳入'投资'定义是大多数国际投资协定的做法,知识产权作为投资的一种形式,具有无形性、地域性和显著的投资激励性等特征,也正是由于这些区别于其他投资类型的特征,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投资'定义中的诸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界定'投资'定义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范畴时,须谨慎对待国际投资协定与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之间的关系,在最大限度地追求'知识产权投资'范畴的确定性,保障投资者的投资利益的同时,也要充分尊重TRIPS协定的灵活性,为东道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保留必要的法律或政策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定义 知识产权 国际投资协定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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