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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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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敏 徐宏伟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06年第9期57-61,共5页
诉前行为保全是立法机关为弥补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的不足而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创设的一种全新的、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相平行的诉讼制度。其法律属性既不同于财产保全,也有别于先予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诉前行为保... 诉前行为保全是立法机关为弥补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的不足而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创设的一种全新的、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相平行的诉讼制度。其法律属性既不同于财产保全,也有别于先予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诉前行为保全制度的设立很有必要,它对于即发和持续的侵权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诉前为保全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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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担保制度的问题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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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悦佳 《区域治理》 2019年第47期114-117,共4页
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作为维护债权人权益的有效手段,运用愈加广泛与频繁,201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做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但是知识产权诉... 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作为维护债权人权益的有效手段,运用愈加广泛与频繁,201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做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但是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担保制度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审查不规范、制度功能移位的问题,极大的影响了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功能的发挥。本文试图整理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中担保制度运行问题,并通过明确其功能定位,以促进诉前行为保全制度的合理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诉前为保全 知识产权诉前为保全担保 申请人释明责任 诉前为保全损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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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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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伟 《法律适用》 2004年第4期42-46,共5页
众所周知,由于知识产权的对象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且具备时间上的永存性和空间上的无限再现性,因此与物权相比,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明显较弱且极易受到侵害,并且一旦遭到侵害,很难能够被... 众所周知,由于知识产权的对象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且具备时间上的永存性和空间上的无限再现性,因此与物权相比,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明显较弱且极易受到侵害,并且一旦遭到侵害,很难能够被“恢复原状”。以往,经历了“漫长”的诉讼后,很多知识产权权利人往往“赢了官司、输了市场”。为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应运而生。这一制度不仅突破了现行《民事诉讼法》保全对象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诉前为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制度 先予执制度 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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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微信”商标案、“中国好声音”诉前行为保全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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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波 赵岩 《法律与生活》 2017年第10期61-61,共1页
2017年4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法院2016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北京市法院201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创新案例。其中,“微信”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脉脉”非法抓取使用... 2017年4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法院2016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北京市法院201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创新案例。其中,“微信”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脉脉”非法抓取使用微博用户信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国好声音”诉前行为保全案、1986年版《西游记》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案等社会较为关注的案件入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高级人民法院 诉前为保全 典型案例 北京市 十大 声音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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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的实践难题:成因与出路 被引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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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重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92-110,共19页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但是实践中申请保全却存在一定困难,这是困扰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一个顽疾,亦导致我国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之间产生一定割裂。除了与"起诉难"具有共通的制度背景,"...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但是实践中申请保全却存在一定困难,这是困扰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一个顽疾,亦导致我国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之间产生一定割裂。除了与"起诉难"具有共通的制度背景,"申请难"还存在独特的制度成因,其理论根源可以被归结为对诉权范围的限缩、对程序事项的轻视和对证明标准的误读。通过拓展诉权范畴,建立多维度的诉权体系,可以在理论上克服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盲区。通过对《民事诉讼法》第101条、《民诉法解释》第108条和第109条进行体系解释,可以建立证明标准的三层结构,以"说明理由"和"可能"为标志,将诉前行为保全及部分程序事项的证明标准界定为疏明。事实上,只有将解决"申请难"作为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在增加诉讼供给和完善司法救助的背景下,通过坚持优势盖然性标准,才能从根本上完善我国的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诉权 程序事项 证明标准 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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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行为保全的适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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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广瑞 黄心怡 《人民司法》 2020年第35期82-85,共4页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审查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时,应综合考量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显著失衡以及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审查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时,应综合考量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显著失衡以及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加以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全措施 知识产权 诉前为保全 难以弥补的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 裁判要旨 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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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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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飞云 《中国审判》 2019年第16期80-81,共2页
权利人“提起诉讼”,不仅包括权利人启动诉讼程序的行为,还包括权利人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等临时措施的行为。一旦权利人请求权利救济的意思表示到达公权力机关,即发生法律效力,应认定权利人已“提起诉讼”。当权利人与被诉侵权人之间的纠... 权利人“提起诉讼”,不仅包括权利人启动诉讼程序的行为,还包括权利人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等临时措施的行为。一旦权利人请求权利救济的意思表示到达公权力机关,即发生法律效力,应认定权利人已“提起诉讼”。当权利人与被诉侵权人之间的纠纷进入合法的争议解决程序后,确认不侵权之诉便失去了诉的利益。为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应对权利人的撤诉权予以适当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力机关 临时措施 知识产权 诉前证据保全 的利益 提起 适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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