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司法审判能力对法律局限性的矫正与弥补 被引量:2
1
作者 田静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126-130,共5页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因其具有其他社会控制手段所无与伦比的技术可操作性而成为最佳的社会关系调整器,但法律在创制、运作以及对社会关系的作用等方面,也存在着固有的内在局限。要使法治社会中的法律得以良性运作,需要法官以独有的法律思...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因其具有其他社会控制手段所无与伦比的技术可操作性而成为最佳的社会关系调整器,但法律在创制、运作以及对社会关系的作用等方面,也存在着固有的内在局限。要使法治社会中的法律得以良性运作,需要法官以独有的法律思维、解释法律、适用法律等司法审判能力矫正和弥补法律的局限性,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效益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内在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审判能力 法律局限性 矫正与弥补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